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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表一执法主体表执法主体名称主要法律依据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笫412号)(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0号)(三)人才市场管理规定(人事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4号)(四)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管理暂行规定(五)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才市场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1号)(六)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桂政发(2013)44号)。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四十条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华人民共和
2、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一条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一条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五条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条例(2010年12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公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的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等。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1994年2月30国务院令第146号,1995年3月25日予以修改)、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
3、94)503号)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管理规定(1999年国务院令第66号公布)第八条开办劳动就业服务企业,须经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同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营业执照后始得经营。前款所称审批机关批准是指:(一)有主办或者扶持单位的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经主办或者扶持单位的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由同级劳动部门认定其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的性质;(二)待业人员自筹资金开办的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由当地县(区)以上劳动部门批准。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务院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国发201036号)(十三)对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城镇其他登记失业人员,以及进城务工的
4、农村劳动者,提供一次性职业培训补贴国务院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国发201036号)(十)要完善职业介绍补贴政策,建立与服务成效挂钩的机制,对提供免费职业介绍服务的各类职业中介机构给予补贴。国务院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国发201036号)(十四)对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通过初次技能鉴定(限国家规定实行就业准入制度的指定工种)、生活确有困难的,可申领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所需资金由地方财政解决。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务院关于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8)5号)(十一)扶持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对各类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相应期限内给予基本
5、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补贴并视其激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在相应期限内给予.适当的岗位补贴.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务院关于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8)5号)(十一)扶持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对各类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相应期限内给予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补贴并视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在相应期限内给予.适当的岗位补贴;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申报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绐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表二执法主体内设机构表序号内设机构名称内设机构职责1办公室负责全局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
6、和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议案提案、信息、统计、安全保密、后勤保障、人口和计划生育等工作;承担重要文稿起草工作;承担局机关日常财务工作,指导监督所属单位财务管理工作;承担局属国有资产管理和审计工作;负责局机关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党群、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督查、检查信访事项落实工作,负责干部职工人事档案材料管理工作。2政策法规股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规、政策;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及有关事项的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的综合研究工作;承担宣传、新闻发布、政务公开和普法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执
7、法监督检查;承担本局行政审批事项的组织协调工作;实施农民工工作相关政策,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实施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和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等相关政策;贯彻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落实特殊工时管理和企业职工离退休政策;落实企业职工工资宏观调控政策,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国有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实施劳动监察、劳动和人事争议调解仲裁规则和制度;指导、监督劳动监察机构开展劳动监察工作;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组织处理有关突发事件。3培训就业拟订就业规划和年度计划;贯彻落实劳动者平等就业、股劳动力流动就业和跨地区有序流动政策和创业政策,协调指导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工作;
8、配合有关部门拟订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落实高校、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贯彻落实就业援助、特殊群体和随军家属就业政策;落实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到本县就业管理政策;组织落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市场准入管理制度;协调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组织实施高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城乡劳动者就业培训政策和劳动预备制度实施办法;承办就业、职业能力建设和职业培训行政审批项目。4事业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流动管理工作,管理股(挂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县职称改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设置、人员招聘、流动、职务聘任、考核、革工作领奖励、惩戒、
9、辞聘、解聘等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事业导小组办单位岗位设置方案核准和审核事宜;拟订并组织实施专业技公室牌子)术人才队伍建设发展规划;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和专业化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实施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和培养工作;负责学术、技术带头人的选拔、培养管理工作和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选拔推荐工作;负责人才小高地建设工作;承办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事宜,负责职称综合管理工作。5工资福利股负责实施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增长规划和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津贴补贴、福利和离退休政策;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疾病、公伤、生育停工期间的待遇和因病提前退休工作能力鉴定及丧葬费政策;负责机关、
10、事业单位工资总额管理、工资统计和分析工作;承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退职)人员工资及离退休(退职)费变动的审核工作;建立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工资数据库;负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延长离、退休年龄的核准工作;督促检查机关、事业单位执行休假制度的情况;协调、指导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管理工作。6社会保险股组织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和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政策,推进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组织实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和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法,负责参保人员享受待遇条件的审核;拟订并组织实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制度及标准并负责对征地项目方案中有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相关事项进行审
11、核。组织实施失业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审核关闭、破产、改制的企业职工分流安置方案,指导参保失业人员就业培训和职业介绍工作。组织实施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及生育保险政策及基金管理办法,负责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资格审核认定和监督检查。组织实施工伤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实施工伤保险基金、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预防和康复管理政策。组织实施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制度、运营政策和运营机构资格标准。7公务员管理股贯彻执行公务员法,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公务员分类、录用、考核、奖惩、任用、培训、交流、辞职等公务员综合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办法和聘任制公
12、务员管理办法;负责公务员信息的统计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负责组织科级以下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录用工作;组织实施公务员考核制度,拟订公务员培训规划、计划和标准,负责指导、组织县本级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工作;完善政府奖励制度,指导和协调政府奖励工作,审核以县人民政府名义奖励的人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军队转业干部的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指导做好企业军队转业干部的解困工作,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稳定工作。表三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人员信息表执法主体名称执法人员姓名执法区域执法证号及有效起止时叵联系电话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卢尧佳横县桂B2015年7月-2020年7月横县人
13、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谢子桥横县桂B2015年7月-2020年7月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余煜楼横县桂B2015年7月-2020年7月表四行政执法职权、法律依据及权限表执法主体名称: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权类别职权名称法律依据行政许可设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其业务范围审批(一)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0号)(三)人才市场管理规定(人事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4号)(四)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管理暂行规定(五)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才市场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
14、区人民政府令第21号)(六)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桂政发(2013)44号)。行政许可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四十条行政许可民办学校筹设同意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一条行政许可民办学校设立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一条行政许可民办学校合并、分立、变更、终止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五条行政许可劳务派遣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行政确认工伤认定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行政许可地方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公式工作制审批广西壮
15、族自治区特殊工时制度行政许可办法第九条。其他权力劳动就业服务企业性质认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管理规定(1999年国务院令第66号公布)第八条开办劳动就业服务企业,须经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同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营业执照后始得经营。前款所称审批机关批准是指:(一)有主办或者扶持单位的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经主办或者扶持单位的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由同级劳动部门认定其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的性质;(二)待业人员自筹资金开办的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由当地县(区)以上劳动部门批准。其他权力就业再就业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审批国务院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国发2010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