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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监管执法案卷评查程序及计分办法安全监管执法案卷评查范围包括行政处罚案卷、行政许可案卷、事故调查案卷。评查程序及计分办法如下:一、评查程序案卷评查按下列程序进行:(一)组成评查组1 .对各地市安全监管执法案卷评查由省厅执法监督处2-3名负责执法监督人员,科技信息化处、安全监管一处、安全监管二处、危化监管处、调查统计处、行政审批办各1名人员,各市、省直管县选派参加案卷评查的1名执法人员组成执法案卷评查组。评查组可根据需要聘请省厅法律顾问和有关专家参与评查。2 .对省厅有关处室执法文书由执法监督处组织人员组成评查组开展评查,可根据需要聘请省厅法律顾问和有关专家参与。(二)逐项检查记分参加评查的人
2、员可分成若干小组,原则上每个小组只评查同一类执法案卷,确保统一尺度。各评查小组依据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手册安徽省行政许可案卷检查标准(试行)安徽省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文书检查和生产安全事故案卷督查(49类)评分表(试行)等,对所查执法案卷中的文书、行政许可文书及事故调查处理资料等进行逐项检查评分。(三)汇总评查意见各评查小组根据评查情况,及时向评查组提交评查意见。内容包括整体情况(评查人员、文书种类、文书总份数、每类文书份数、事故调查处理资料份数等)和所查每套执法案卷的得分、执法案卷好的方面、存在的问题,交评查组汇总。(四)集体评议评查组召开全体会议,由各评查小组汇报所查情况,集体对执法案卷最终得分和
3、整体情况进行评议,总结归纳执法案卷制作好的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或不足等。执法案卷其他检查方式参评查程序并结合实际开展。二、计分方法对于存在主体不合法、违法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不完备、适用法律错误、程序违法等原则性问题的案卷,判定该案卷为不合格卷,取消评分资格。对于合格案卷,按以下标准计分:(一)案卷分项评查计分方法1 .行政许可案卷的评查,主要是对案卷中的行政许可事项、许可决定及相关文书档案等进行检查评分。行政许可文书检查的项目、内容及计分方法按照安徽省安全监管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试行)执行。2 .行政处罚案卷的评查,主要是对案卷中的执法文书进行检查评分。执法文书检查的项目、内容及计分方法按照
4、安徽省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文书检查和生产安全事故案卷督查(49类)评分表(试行)执行。3 .事故调查处理案卷的评查,主要是对案卷中的有关执法文书、事故调查方案、事故调查报告、事故处理批复(事故处理决定)、有关证据资料等进行检查评分。事故调查处理案卷中的执法文书检查和事故调查处理检查的项目、内容及计分方法按安徽省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文书检查和生产安全事故案卷督查(49类)评分表(试行)执行。4 .已归档案卷要对照以下标准评出归档分:做到一案一卷(特殊情况分正副卷的除外);使用规范的卷宗封面、一卷一号;卷内文字应当使用钢笔、签字笔或毛笔书写;卷内目录和备考表填写规范;卷内材料排列有序(应按时间顺序排列,或
5、决定类材料在前,其余文书按时间顺序排列),装订整齐;卷内材料有规范的页号;不能随文书装订立卷的证据,应放入证据袋中,随卷归档;卷内无金属物;破损的文书应修补或复制;案卷归档及时。5 .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对执法案卷另有规定、与本次评分标准不一致的,提供相关依据后,不扣分。(二)执法案卷评查最终计分方法1.执法案卷计分采用百分制。行政处罚案卷(含事故调查中的处罚案卷)对表检查得分原则为各类文书的平均分,行政处罚决定书等主要文书可占1.5倍权重,按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手册规定缺项的文书单项计O分,各市自定的文书不参与评分;每套事故调查处理案卷对表检查得分由案卷中执法文书与事故调查处理分
6、别按30%和70%的权重计入得分。2 .对于已归档执法案卷,行政处罚、事故调查对表打分结果占95%权重,案卷归档情况占5%权重(对照本计分方法第一条第4款进行评分)。以已归档行政处罚案卷为例,计分公式为:n1=95%xZ(jMp+5/=I式中:M-执法案卷评比得分;Mi案卷首页、卷内目录、立案审批表、现场检查记录、现场处理决定书、询问笔录、行政处罚集体讨论记录、案件处理呈批表、行政处罚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文书送达回执、结案审批表等n类文书评查得分;&上述n类文书权重,行政处罚决定书为L5,其余文书为1。3 .各市(直管县)参加评查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故调查处理案卷各项的平均分为单项得分,3个单项的分数分别按20%、40%、40%的权重计入各单位本次案卷评查的最终得分。4 .评查组根据执法案卷评查的最终得分,初步评选出执法案卷制作先进单位(前五名)。根据每套执法案卷评比的得分,初步评出优秀执法案卷名次(前五名)。案卷评查工作完成后,省厅将对全省评查情况进行总结,并会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及评查结果予以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