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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地面集中式光伏电站项目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报告(施工PHA报告)1项目简介12评价目的13评价范围24术语和定义25评价依据36危险源辨识的内容、步骤与方法57危险源辨识78风险评价159评价结论271项目简介XXXXXX2评价目的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评价是建设项目安全监管及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其目的有以下三个方面。1、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促进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和技术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2、查找、分析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预测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和可能导致的危险、危害后果和程度;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工艺过程的具
2、体要求,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和建议;以提高建设项目本质安全程度。3、为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提供决策信息;为建设项目的基础工程及安全设施设计提供依据;为安全监管部门实施安全监管提供有力的支撑。4、本评价根据“XX光伏电站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特点和相关资料,辨识与分析项目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预测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其严重程度,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规定,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与建议,做出评价结论。3评价范围本报告评价范围为XX光伏电站项目中施工作业活动及施工作业场所中的危险源辨识及风险控制措施4术语和定义4.1危险源可能导致人身伤害和(或)健康损害的根源、状态或行为,或其
3、组合。4. 2危险源辨识识别危险源的存在并确定其特性的过程。4.3健康损害可确认的、由工作活动和(或)工作相关状况引起或加重的身体或精神的不良状态。4. 4事件发生或可能发生与工作相关的健康损害或人身伤害(无论严重程度),或者死亡的情况。4.5相关方工作场所内外与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绩效有关或受其影响的个人或团体。4.6风险发生危险事件或有害暴露的可能性,与随之引发的人身伤害或健康损害的严重性的组合。4.7风险评价对危险源导致的风险进行评估、对现有控制措施的充分性加以考虑以及对风险是否可接受予以确定的过程。4. 8可接受风险根据公司法律义务和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已被公司降至可容许程度的风险5评价依据4
4、.1 主要法律法规、规章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第70号)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3、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家主席令第52号)4、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5、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6、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7、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8、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6号)9、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原国家安全监管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10、特种作业
5、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1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0号)12、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92号)13、防雷减灾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8号)14、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4.2 主要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1、企业职工伤害事故分类(GB6441-1986)2、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4、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安装和运行(GB13955-2005)5、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6、规范(GB503032002)6、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7、用电安全导则(GBTI3869-2008)8、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GBT3787-2006)9、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第一部分:通用要求(GB3883.1-2008)10、焊接与切割安全(GB9448-99)11、弧焊设备安全要求第1部分焊接电源(GB15579.1-2004)12、弧焊变压器防触电装置(GB10235-2000)13、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第一部分通用要求(GB3883.1-2008)14、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第二部分砂轮机、抛光机和盘式砂光机的专用要求(GB3883.3
7、-2007)15、高处作业分级(GBT3608-2008)16、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2)17、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规范(JGJl28-2000)18、场(厂)内机动车辆安全检验技术要求(GB16178-2011)19、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fT11651-2008)20、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GB26860-2011)21、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6危险源辨识的内容、步骤与方法6.1危险源辨识内容(1)工作环境:包括周围环境、工程地质、地形、自然灾害、气象条件、资源交通、抢险救灾支持条件等;(2)平面布局:功能
8、分区(生产、管理、辅助生产、生活区);高温、有害物质、噪声、辐射、易燃、易爆、危险品设施布置;建筑物、构筑物布置;风向、安全距离、卫生防护距离等;(3)物流路线:各生产作业区、作业点的物流通道以及与外界联系的物流通道等;(4)生产工序:物料特性(毒性、腐蚀性、燃爆性)、温度、压力、速度、作业及控制条件、事故及失控状态;(5)生产设备、模具、工具:高温、低温、腐蚀、高压、振动等设备的操作、检修和故障、失误时的紧急异常情况;机械设备的运动部件和工件、操作条件、检修作业、误运转和误操作;电气设备的断电、触电、火灾、爆炸、误运转和误操作,静电、雷电;(6)危险性较大设备和高处作业设备:如空压机、锅炉、
9、起重设备等;(7)特殊装置、设备:锅炉房、危险品库房等;(8)有害作业部位:粉尘、毒物、噪声、振动、辐射、高温、低温等;(9)各种设施:生产设施、管理设施(办公楼等)、安全环保设施、辅助生产、生活设施等;(10)劳动组织生理、心理因素和人机工程学因素等。6.2危险与危害因素分类为了便于进行危险源辨识和分析,首先应对危险因素与危害因素进行分类。参照事故和职业病类别进行分类,共将危险与危害因素分为20类:(1)物体打击:是指失控物体的惯性力造成人身伤害事故。如落物、滚石、锤击、碎裂、砸伤和造成的伤害,不包括机械设备、车辆、起重机械、坍塌、爆炸引发的物体打击;(2)车辆伤害:是指本企业机动车辆引起的
10、机械伤害事故。如机动车在行驶中的挤、压、撞车或倾覆等事故,在行驶中上下车、搭乘电瓶车、矿车或放飞车引起的事故,以及车辆挂钩、跑车事故;(3)机械伤害:是指机械设备与工具引起的绞、碾、碰、害h戳、切等伤害。如工具或刀具飞出伤人,切削伤人,手或身体被卷入,手或其他部位被刀具碰伤,被转动的机具缠、压住等。不包括车辆、起重机械引起的伤害;(4)起重伤害:是指从事各种起重作业时引起的机械伤害事故。不包括触电、检修时制动失灵引起的伤害,上下驾驶室时引起的坠落;(5)触电:指电流流经人身,造成生理伤害的事故,包括雷击伤害事故;(6)淹溺:包括高处坠落淹溺,不包括矿山、井下、隧道、洞室透水淹溺;(7)灼烫:是
11、指火焰烧伤、高温物体烫伤、化学灼伤(酸、碱、盐、有机物引起的体内外灼伤)、物理灼伤(光、放射性物质引起的体内外灼伤),不包括电灼伤和火灾引起的烧伤;(8)火灾:指造成人员伤害的企业火灾事故,不包括非企业原因造成的火灾;(9)高处坠落:是指在高处作业中发生坠落造成的伤害事故,包括脚手架、平台、陡壁施工等高于地面和坠落,也包括由地面坠入坑、洞、沟、升降口、漏斗等情况,不包括触电坠落事故;(10)坍塌:是建筑物、构筑物、堆置物等倒塌以及土石塌方引起的事故。适用于因设计或施工不合理而造成的倒塌,以及土方、岩石发生的塌陷事故。如建筑物倒塌、脚手架倒塌,挖掘沟、坑、洞时土石塌方等情况,不适用于矿山冒顶片帮
12、和爆炸、爆破引起的坍塌;(11)冒顶片帮:指隧道、洞室矿井工作面、巷道侧壁由于支护不当、压力过大造成的坍塌,称为片帮;拱部、顶板垮落为冒顶。二者常同时发生,简称冒顶片帮。(12)透水:指矿山、地下隧道、洞室开采或其他坑道作业时,意外水源带来的伤害事故;(13)放炮:是指爆破作业中发生的伤害事故;(14)瓦斯爆炸:指可燃性气体瓦斯、煤尘与空气混合形成了达到燃烧极限的混合物,接触火源时,引起的化学性爆炸事故;(15)火药爆炸:是指火药、炸药及其制品在生产、加工、运输、贮存中发生的爆炸事故;(16)锅炉爆炸:指锅炉发生的物理性爆炸事故;(17)容器爆炸:容器(压力容器、气瓶的简称)是指比较容易发生事
13、故,且事故危害性较大的承受压力载荷的密闭装置。容器爆炸是指压力容器破裂引起的气体爆炸即物理性爆炸。包括容器内盛装的可燃性液化气在容器破裂后,立即蒸发,与周围的空气形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遇到火源时形成的化学爆炸,也称容器的二次爆炸;(18)其他爆炸:不属于上述爆炸的事故;(19)中毒和窒息:指人体接触有毒物质,如在误吃有毒食物或呼吸有毒气体引起的人体急性中毒事故,或在废弃的坑道、横通道、暗井、涵洞、地下管道等不通风的地方工作,因为氧气缺乏有时会发生突然晕到,甚至死亡的事故称为窒息。不适用于病理变化导致的中毒和窒息事故,也不适用于慢性中毒和职业病导致的死亡;(20)其他伤害:凡不属于上述伤害的事故
14、均称为其他伤害。如扭伤、跌伤、冻伤、摔伤、钉子扎伤等。7危险源辨识7.1 运输储存过程中的危险源辨识7.1.1 物体打击运输支架、组件、工位器具等物品发生滑落、倾覆,未按照正确方式搬运设备、使用工具,物体因惯性力作用打击人体造成人员伤害。7. 1.2车辆伤害厂区主要运输道路、路宽、道路转弯半径、管架高度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否则在运输中易因交通事故造成设备、管道被撞,导致物料泄漏,可能引起燃烧、爆炸事故。进入厂区的运输工具(尤其是机动车),若发动机排气口未安装阻火器(防火罩),途经防火防爆区域有可能引起燃爆事故。厂内主要运输通道保持畅通应,以确保运输通畅和消防安全。运输通道与人流通道分设,一旦
15、发生爆炸、毒物泄漏事故,便于人员疏散。如叉车在车间内超速行驶、无证驾驶、失控,均有可能造成车辆伤害事故,若车辆之间碰撞,伤及作业人员或造成厂区内设施的损坏,甚至导致其他次生事故的发生。7.1. 3起重伤害项目使用流动式起重机将吊装物资物料,起重机械属特种设备(0.5t电动葫芦除外),结构庞大机构复杂,暴露的、活动的零部件多,起重作业突击性强,作业范围大,工作环境多变,载荷变化大,作业过程中常常需要多人配合,起重机械在设计、制造和使用过程中不符合安全要求,可能导致事故的发生,危及生命和财产安全。起重作业的主要危险是由于操作过程复杂,吊运物料复杂与作业环境复杂带来的,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1)误操作;(2)危险站位;(3)吊索具安全系数小,吊装工具选择不当,滑轮、绳索选择不合理;(4)被吊物绑扎不牢,无载荷吊索具意外兜挂物件;(5)危险区域未设警示区和警示语;(6)作业人员无证上岗,起重机注册登记及定期检测失效未复检或复检不合格;(7)起吊作业无指挥或指挥不当;(8)危险区域作业未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等。起重作业中的危险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