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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布式光伏发电电站运维服务承包合同甲方:乙方:第一节甲方基本情况甲方公司全称*,公司注册资本金万元。第二节乙方基本情况乙方公司全名*服务有限公司,公司注资资本金1800万元,是提供光伏电站专业化运维服务的公司。第三节委托范围及方式3.1委托服务范围甲方拟委托乙方对下表涉及的分布式光伏电站提供运维服务:项目名称项目地址装机总容量投资总额投运时间年预计发电量3.2委托服务内容3.2.1乙方可以提供的服务内容包括以下内容:服务项目基础服务专业服务全面服务气象数据及灾害性天气预警全年无休电站远程监控服务专属监控页面系统报告每年一次每季度一次每月一次系统历史数据1小时故障反应时间全年5*8小时技术支持热
2、线电站巡检每季度一次一月一次电站全面技术检测前6年每两年一次,后每年一次每年一次电站全面保养前6年每两年一次,后每年一次按每年一次组件清洗每半年一次每季度一次技术人员到场维修全面负责接管电站事务发电量及补贴核准A乙方自主研发的“分布式光伏一体化运维云服务平台”,可为甲方提供实时监控等多种运维功能.甲方光伏电站接入乙方平台所需的数据采集、通信设备,以及接入所涉及的开发、联调、测试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只需配合电站接入工作即可。A电站巡检,对光伏电站所有组件(含支架基础)、电气设备、电缆桥架、防雷接地、安防消防进行巡视检查;A电站全面技术检测,对光伏电站进行系统评估,并提供系统运行分析报告。A发电量
3、及补贴核准,对光伏电站的发电量及上网电量进行统计,并核准电站补贴金额,作为政府补贴发放依据。3.2.2甲乙双方约定,在3.1条约定的分布式光伏电站范围内,由乙方向甲方提供3.2.1条的:口基础服务口专业服务口全面服务3. 2.3每次电站巡检后,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巡检报告或其他形式说明文件。4. 2.4在合同履行期内,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变更委托服务内容。5. 3委托服务方式甲方就合同委托服务内容,委托乙方对3.1条约定的电站实施远程监控和现场运维,乙方可到甲方光伏电站内进行设备维护、检修及管理等服务,实施发电运行项目服务承包。第四节服务承诺乙方为运维服务提供商,在为甲方提供光伏电站运维服
4、务过程中,乙方承诺以下事项:1、乙方所开展的运维服务工作是安全的,不会对光伏电站设备造成损伤,不会对运维人员或其他人员造成危害;2、乙方提供的发电量及补贴核准是客观的、公正,并接受甲方质询。第五节发电量保障1、发电量评估*公司根据光伏电站的建设情况,包括系统设计、设备选型、施工质量等;光伏电站的运行情况,包括:设备运行工况、设备能耗、发电效率数据、组件安装方式等;光伏电站的周边情况,包括:电力调度情况、厂区限电(停电)情况、屋顶保养周期及周边粉尘污染物排放情况等,采用专门的测试、测量工具对光伏电量的实际系统效率进行检测.通过检测工具计算的年发电量为年预计发电量,即在电站运行正常,不出现停机类故
5、障,组件效率正常,不出现恶劣气候或其他不可抗力的情况下计算所得的.年预计发电量(kWh)二年平均满发小时数(h)*装机容量(kW)*PR*率PR:光伏电站转化效率测量一般在正午(晴天无云)进行,每年一月份开展,并且组件表面清洁,一般为85%左右。年平均满发小时数:嘉兴地区按100O小时计算。组件效率:按照组件厂家提供的线性功率担保书中标定的效率计算。年预计发电量作为发电量保障的基数。年预计发电量的测算不考虑不可抗力因素、电力公司计划性(非计划性)光伏停机、逆功率保护损失、业主自身因素以及运维方无法通过技术手段避免的发电量损失。发电量评估每年开展一次,评估本年度的预计年发电量,作为本年度运维合同
6、的发电量保障基数.2、出现发电量损失的原因判断运维不当1、组件清洗不及时,连续15天未降水并且未来5天没有降水,或者电站PR值低于上次清洗后的80乐则应进行清洗。超过上述条件之一的则为组件清洗不及时,造成发电量损失的,运维方负责赔偿;2、故障发现、判断不及时,运维方通过监控或现场巡检发现系统故障并判断故障原因,进行后续故隙排除工作。若电站故隙发现、故障判断时间超过3小时,则为故障发现、判断不及时;2、运维过程中对光伏电站设备造成损坏,应及时告知业主,第一时间进行系统恢复,对于更换或维修的设备,有运维方承担费用,并且赔偿期间所损失的发电量;3、其他经双方或第三方权威机构认定属于运维公司运维不当的
7、原因。损失发电量计算损失发电量二(延误时间*1000/8760)*年预计发电量/1000损失金额计算损失金额二损失发电量*度电收益其中,度电收益综合计算自用电价、上网电价、补贴额度、自用比例的因素.业主自身及其他原因1、光伏组件的效率衰减明显大于组件质保书中的标称值;2、涉及设备更换或返厂维修的,并需业主支付相关费用的,因业主付款周期而导致的发电量损失;3、用电企业(屋顶业主)与电站投资方因电费、租金或其他非运维方原因导致的发电量损失;不可抗力原因关于不可抗力导致的发电量损失,运维方不承担相关的经济赔偿,但运维方应积极开展灾后系统恢复工作。甲方可通过购买保险的方式,以防因不可抗力导致的经济损失
8、。第六节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1 1甲方应保证委托乙方运维的所有设备、系统由取得必备生产许可、资质、执照、牌照或认证的生产厂商提供,设备、系统已获得必要的认证,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其安全性能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的要求,具备对人、环境和其他物品的充分的安全性并能充分满足使用目的。对上述对设备、系统的详细内容见附件1.甲方应至少在运维服务开始前日向乙方提供附件1所列全部资料,由乙方签收。1.2 2如甲方未及时交付全部真实有效的资料,乙方有权暂停服务,直至获得全部所需资料,暂停服务期间的运维服务费用不予退还,且不因此延长运维服务期限.1.3 当设备、系统不符合上述规定或要求或乙方有合理
9、理由判断某项设备或系统不符合上述标准时,甲方应负责及时将设备、系统更换、维修或调试至正常状态.在更换、维修或调试期间,乙方有权暂停所涉运维服务,暂停服务期间的运维服务费用不予退还,且不因此延长运维服务期限。1.4 甲方应负责向乙方提供项目所需的技术材料:a)验收申请报告;b)项目核准文件;C)项目可研报告;d)项目总体设计方案;c)项目备案文件;f)建筑屋顶承载报告;g)屋顶租赁合同或合同能源管理合同;h)同意接入电网系统意见的文件;i)投保证明;j)关键部件的技术手册、使用维护手册、测试报告(或型式试验报告)、认证证书;至少应包含如下内容:1)光伏组件2)汇流箱3)汇流柜4)并网逆变器5)直
10、流或交流配电柜/并网柜k)乙方认为必要的其他项目所需材料。1.5 甲方应负责协调乙方与用电企业的厂房进出,包括厂房屋顶、高低压配电房、逆变器室等涉及到开展运维工作的必要场所。1.6 甲方应允许乙方对光伏电站的发电数据进行实时采集,允许乙方对甲方电站进行远程遥信、遥测、遥控操作。5. 7甲方有权根据年度安全生产和运行经济技术指标及考核办法监督、检查和考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5.8甲方不应干涉乙方进行正常的运维服务。第七节乙方权利与义务6. 6.1安全管理7. 1.l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时足额支付服务费,甲方逾期支付服务费的,按每日1%。计算滞纳金。逾期超过十五日的,乙方有权暂停服务,并可以单方面解除
11、本合同,合同已支付服务费不予退还。如乙方需采取诉讼方式求偿的,败诉方应承担因此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及其他实际发生并且合理的费用.7.1. 2乙方依照国家安全生产规定,制订必要的运行安全规章制度,并认真实施。6.1.3乙方有权指定项目经理或其他人员作为本项目安全负责人,并直接与甲方代表沟通。6.L4对于生产过程中发生不安全事件和发电设备非计划停运事件时,应按有关规定填报相关报表,并及时通知甲方,接受甲方监督考核。6.1.5与甲方共同协商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和运行经济技术指标及考核办法,确定安全管理考核机制。6.1.6如因甲方未履行或未充分履行责任、保证和义务;或因甲方的违约行为,导致乙方设备、系统或
12、人员遭受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6.L7乙方开展组件清洗及保养工作过程中,涉及取水、取电的,乙方应事先同甲方、屋顶业主协商用水、用电费用,且不能对厂区造成影响,并节约水电。6.2运行管理6.2.1乙方负责建设分布式光伏一体化运营平台,实现对甲方所委托运维光伏电站的监测、信息上传、信息统计和统计分析,乙方如实统计发电运行数据,并以年、月报表形式为甲方提供数据,对于重大事故应及时通知甲方。6.2.2乙方负责做好电站运维调度和检修工作,将检修工作分为计划检修和非计划检修,根据现场的故障情况及时、准确的进行故障定位和故障处理,以最短时间处理故障,有效控制发电成本。6.2.3乙方提供
13、一切运维所需的工具。包括专业常规的监测用仪器仪表、生产工具、维护工具等.6.2.4乙方负责建立电站设备台账管理办法,制定设备缺陷管理制度,将电站所有设备均录入分布式光伏一体化运营服务平台,对运行设备的缺陷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并报甲方,供其参考。6.2.5乙方在运维过程中建立好与政府主管部门、当地电力公司及用电企业的沟通机制,尽量避免产生纠纷.6.2.6乙方保证对所有甲方的数据信息的安全性,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关于甲方电站运行安全的数据及信息,保证唯一性。6.3运行管理制度6o3.1乙方根据行业标准和运行设备组织制定运行和检修规程,并向甲方开放.6.3.2乙方根据甲方要求,结合用电企业的用电类
14、型,制订运行管理制度,包括但不仅限于下列各项:(1)运行岗位值班制度(2)生产工作联系制度(3)交接班制度(4)设备巡回检查制度(5)设备定期试验、轮换制度(6)设备检修工作票制度(7)调度管理制度(8)运维管理制度6o4数据安全与保密6.4.1甲、乙方应共同维护双方的利益,严格遵守本保密规定。6.4.2乙方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乙方的任何资料信息.6.4.3乙方不得利用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牟取私利;6.4.4乙方同意并承诺,如果这些数据未经乙方许可披露给他人,所造成对甲方的直接损失,并经证实,甲方有权通过法律途径向乙方索赔;6.4.5乙方同意并承诺,对所有保密信息予以严格保密,在未得到甲方事先
15、许可的情况下不披露给任何其他人士或机构。第八节合同费用7.1本项目装机容量兆瓦,预计年发电量万千瓦时,经甲乙双方协商,电站所产生的收益归甲方所有,乙方按实际发电量向甲方收取服务费,服务费标准为:口基础服务免费;口专业服务0.02元/度电(IMW光伏电站预计年发电量90万度,专业服务费用预计18000元);口全面服务Oo03元/度电(IMW光伏电站预计年发电量90万度,全面服务费用预计27000元).7.2基于本合同3o2。2条约定的服务内容,本合同的服务费标准为元/度电.7.3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十五日内支付相当于三个月预计发电量的服务费元,后每季度末支付本季度的服务费元。甲乙双方每十二个月结算一次预计发电量和实际发电量的差额,并在下期应支付的服务费中进行抵扣或一并支付。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每期服务费后十五日内,开具以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