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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设规范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的总体原则、建筑要求、标识标牌、办公设施、入驻部门及事项、安全要求等。本文件适用于XX省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的建设。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可参照执行本文件。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13495.1消防安全标志第1部分:标志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乡镇(街道
2、)便民服务中心township(Street)servicecentrefortheconvenienceofthepeopIe乡镇(街道)设立的,面向社会集中受理、办理本乡镇(街道)和上级政府部门授权(委托)的依申请的行政权力事项及公共服务事项,并提供咨询、帮办、代办等综合性便民服务机构。4总体要求3.2 规范建设应规范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完善服务功能,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优质服务。3.3 科学规划应根据乡镇类型、区位条件、经济状况、人口规模等因素,科学布局、合理设计。3.4 合理配置应根据辖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村(居)民实际需求,合理配置服务设施设备,积极使用信息化技术服务。5建筑
3、要求5.1选址应在群众日常活动集中、交通便利、临近街道的位置或靠近乡镇(街道)机关大院的位置选址。5.2 建筑外观建筑外观整体形象应庄重严肃。5.3 面积中心大厅面积参考标准见附录A。5.4 基础设施5.4.1消防设施5.4.1.1平面布局、装修设计等防火要求应符合GB50016GB50222的规定。5.4.1.2应配备灭火器、消防栓等消防器材,设置紧急逃生通道并明确标识。消防安全标志应符合GB13495.1的规定。5.4.2便民设施5.4.2.1应配备等候座椅、自助服务终端、饮水机、手机充电设备及办事所需的文具等便民设施。5.4.2.2应配备老花镜、放大镜、急救箱、无隙碍通道、轮椅等适老化便
4、民设施。5.4.3宣传展示设施5.4.3.1应设置集中统一的信息公告栏,定期公布涉及辖区群众的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计划生育、农用地审批、社会福利、涉农补贴、户籍管理等事项。5.4.3.2应在显著位置公布办公时间及咨询电话。5.5 功能分区应结合场地实际,合理设置服务窗口,科学划分日常办公区、综合服务区、办事等候区、自助服务区等功能区域,满足服务需求。5.6 窗口设置5.6.1综合窗口。为群众提供综合受理服务,实现“一窗受理、综合服务”和“一件事一次办”。窗口数量应根据服务对象需求设置。5.6.2“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可结合综合窗口设置,受理群众提交材料后未能实现成功办理、成功审批或多
5、次到中心服务窗口未能解决等问题。5.6.3咨询引导窗口。提供咨询引导和帮办代办服务。5.6.4可设置“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川X通办”等窗口,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异地办事服务。5. 6.5可设置党群服务、水电气视讯等窗口。6标识标牌5.1 应在中心主体建筑显著位置悬挂标识牌,与周围建筑、环境相协调。5.2 名称应统一为“XX县(市、区)XX乡镇(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被撤并保留的为“XX县(市、区)XX乡镇(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XX分中心”,少数民族地区便民服务中心标牌应标注当地政府规定的一种少数民族文字。5.3 应在交通主干道、主要道路进出口等位置设立醒目的交通指引牌。5.4 应
6、设置服务事项公示牌,内容包括窗口部门名称、服务项目名称、法定时限、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及依据。5.5 应设置工作人员去向公示牌,内容包括部门名称、工作人员姓名、照片和联系电话、工作状态。5.6 各县(市、区)应相对统一规范标识、标牌。7办公设施7.1 工作台面高度宜75cm、宽度宜75-100cm。鼓励亲民化改造。7.2 应配备办公电话、电脑、高拍仪、打印机、复印机、办公桌椅和资料柜、档案柜等办公设备。7.3 应配置数量适宜的网络接口及电源插座。7.4 应设置评价装置或张贴评价二维码。7.5 应将XX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XX政务服务网)、XX省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和其他政务专网接入便民服务
7、中心。7.6 应提供免费的无线网络服务。8入驻部门及事项8.1 按照应进必进原则,应将与群众生产、生活相关的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统一纳入便民服务中心的范围。8.2 行政权力事项应包括依申请办理的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备案及其他行政权力事项。8.3 公共服务事项应包括依申请办理的公共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社会服务、住房保障、文化体育、残疾人服务等。8.4 可进驻水、电、气、电视、金融、邮政快递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8.5 可推广24小时自助服务,推动集成式自助终端向村(社区)、园区、商场、楼宇和银行、邮政、电信网点等场
8、所延伸。8.6 可根据辖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需求,推行“政务服务+邮政、金融、产业”等创新服务。9安全要求9.1 应在出入口处、进驻银行等主要部位安装监控、报警装置,保持良好运行状态,实现窗口监督全覆盖,监控录像宜保留90日以上。9.2 应制定消防设施管理制度,定期检查、评估和维护,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震、防失泄密等安全工作。附录A(资料性)便民服务中心大厅面积标准参考表表AJ便民服务中心大厅面积标准参考表面积等级一级标准二级标准三级标准人口在6万(含)以上的不少于300m,不少于250m,不少于150nf人口在3万(含)以上的不少于250m,不少于200ml不少于120m,人口在1.5万
9、(含)至3万的不少于200m,不少于150m,不少于100m,人口在L5万以下不少于150m,(民族地区不少于100m7不少于100m,(民族地区不少于60m,不少于80ml(民族地区不少于40m,备注以上便民服务中心大厅面积为各地建设参考标准,有条件的地区应在此标准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服务需求适当增加大厅面积。参考文献1 XX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法2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4 GB/T36735-2018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服务规范5 GB/T32618-2016政务服务中心信息公开业务规范6 GB/T38699-2020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与管理规范7 GB/T36112-2018政务服务中心服务现场管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