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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X中学后勤管理制度学校物品是保证正常教学的物质基础,是国家公共财产。为了加强对学校物品的管理,避免公共财物铺张浪费、人为损坏、流失等,培养教职员工和学生的公德意识和节约观念,建立节约型校园。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一、本制度所指物品财产包括:1、学校内所有土地及建筑物,如学校办公楼、教学楼、公寓楼、门卫室、餐厅楼、运动场、教学辅助用房等建筑物及建筑物附属设施,如门、窗、室内外墙面、地板、天花板,屋面、栏杆、雕塑、景石、标示、标牌、花木、路面等。2、所有学校资产,如办公室、教室、公寓楼、餐厅楼内的全部设施、设备、电器、教具;实验室器材(教具、标本)、音体美专用教室、春考实训专用教室、电脑房、远程
2、教室、多功能厅、运动场等相关专用设施、器材、图书和字画;室内外消防器材、各种设施、电器、线路等。二、本制度所指损坏或遗失包括:1、无意或有意在教学、办公、学习、学科竞赛、活动课、拓展课、体育课、实训课中,不正确使用或操作造成学校财产损坏或遗失。2、无意或故意涂画、污损(如粘贴、手印、脚印等)室内外墙面、地面、天花板、屋面、栏杆、雕塑、景石、标示、标牌、花木等。3、用非正常手段进入教室、办公室、实验室、图书室、其他专用教室、体育馆、会议室等室内,造成学校财产损坏或遗失。三、公共财产管理措施各公物、设施责任人应认真加强学校公物、设施的安全管理,做到分级管理,责任到人。学校对责任范围的公物、设施管理
3、实行“从结果入手,倒推过程,追究责任,量化考核”的办法。发生或发现学校财产损坏或遗失,学校教职员工、学生都有报告的责任。1、学校所有财产,建立造册登记制度,分部门保管使用,总务处负责监管。具体如下:(1)学校所有物品的账册登记工作由资产管理员负责。(2)资产管理员根据物品的归类及时记账,分别登记账册。(3)学校资产管理员要按时完成上级部门布置的各种数据报表。2、班级财产实行承包责任制。每班在学期开学初由学校总务处清点班级资产,班主任核对,核准无误后由班主任签字认可。总务处定时对固定资产进行巡查,月底和学期末进行检查。在巡查与检查中,若发现班级财产有丢失或非正常损坏现象,由相应班级负责赔偿。3、
4、坚持资产清查制度:(1)处室、教师办公室财产每学期初登记一次,学期末检查一次。做到帐册相符、帐物相符。对所有固定资产,每年进行一次清查、以物对账、以账对物,做到账表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发生损毁、报废等及时处理调整账户,保持固定资产账、卡、物相一致。每次固定资产清查都要留有书面资料。(2)学校在进行资产清查时,要在学校领导的安排下,由总务处具体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参加。(3)清查方法以核实账面、实地盘点为主,以抽查、临时盘仓的方法为辅,以达到摸清家底、保证财产安全的目的。发现差错应查明原因,经批准后,进行调账,并指定人员核查。(4)教室使用的卫生用具,开学时一次发放到班级,如人为造成的损坏或
5、丢失一律自行购买添置。正常使用损耗,实行以旧换新制。4、坚持领用、借用及赔偿制度,领用物品具体办法如下:(1)仓库存放物品,由仓库保管员统一管理。(2)领用办公及教学、卫生用品,需办理领用手续。若追加领用物品,必须有累计数量记录,注明追加领用物品原因。如有损坏或遗失,按报废、报损制度、赔偿制度执。(3)教学物品不能挪作他用。教学物品和器材专供本校教学使用。(4)学校财产原则上不外借,如确有必要,由借用人提出书面申请,经主管校长或总务处批准后,办好出借手续方可外借,并且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归还。(5)出借的物品须填写出借单,物品出门必须有出门单,领用物品,必须有记录。(6)出借的物品要按期收回,必须
6、有记录。(7)每学期结束时,资产管理员要及时收回、统一管理。(8)人员调动一定要做好个人物品借用归还工作。(9)归还物品时要当面验收,如有损坏或遗失,按报废、报损制度、赔偿制度执行。(10)赔偿办法由资产管理人员填写赔偿单,经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再由损坏者凭赔偿单到财务部门缴款。5、各处室、办公室、各班级需维修的资产及时送交总务处维修,具体规定如下:(1)不交费维修:公物使用中属于自然损坏或质量原因损坏,应向总务处填写维修报告,由总务处负责维修。(2)交费维修:公物使用中属于非正常损坏的,先填写好维修单,再到总务处核实赔偿金额,按规定交款后,持维修单和收款收据到总务处更换或维修。四、公共财产管理制
7、度1、各年级、部门负责人、功能教室管理老师、楼层宿管是公物、设施的第一管理责任人。要平时多巡查,发现损坏或存在隐患立即报告相关科室。2、学校所有设施任何个人无权转移、拆装、改变用途或做其他处理。3、厉行节约。水嘴、冲水阀损坏的要及时维修,不得有长流水现象。厕所蹲坑、小便池用后及时冲水,并关紧阀门。4、消防栓、灭火器由消防维保人员定期检查。消防玻璃完好,消防水带等物品不得丢失和随意存放。灭火器压力不足需检修或者更换的安排检修、更换,确保消防器材正常使用。5、加强日常管理。各科室、年级、班级在放学、放假前要有专人负责,关好门窗,防止财物丢失和门窗损坏。6、闲置或损坏物品不得随丢乱放,应在库房或其他
8、房间码放整齐,妥善保管。五、责任追究:发生学校财产损坏,应当区别无意、有意、恶意损坏的性质,明确责任人。1、以“及时维修”为原则。如果是自然损坏的,进行正常维修;如果是人为损坏的,由相关责任人负责追查责任,并负担维修产生的费用;涉及到学生的,由年级和相关处室共同追查责任,并负担维修产生的费用。如责任划分不清的,费用由涉及到的所有责任人共同负担。2、各种设施如有损坏报废,经学校核实无法维修的,由总务处汇总、上报,进行更新。3、各年级、宿舍、科室、功能教室、食堂的设施要专人负责,使用好、管理好、维护好。要定期检查,如发现损坏或丢失,落实责任及时赔偿。4、公共设施有损坏、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及时处理或者
9、上报,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5、总务处组织相关人员不定期检查公物财产安全。在检查过程中找不到管理人员的,将在公物、设施量化表上填写“无管理人员”字样。六、责任划分:学校各种公物、设施以属地原则管理。“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按使用和管理情况划分为年级、宿舍、食堂、科室、功能教室和公共区域等几个部分。各部门负责人、宿舍楼层宿管老师为第一管理责任人,负责责任范围内的各种公物、设施不丢失,不损坏,能正常使用。如不能明确责任的,按以下办法处理。1、在教学班及走廊范围内发生学校财产损坏或遗失,按照就近班级管理的原则,由该教学班负责赔偿。2、在教师办公室、行政处室范围内发生学校财产损坏或遗失,按照就近处
10、室管理的原则,由该教研组或行政处室赔偿。3、在学校公共区域范围内发生学校财产损坏或遗失,按照班级卫生区管理的原则,由负责该卫生区的班级赔偿。七、财产赔偿与奖惩制度:赔偿应坚持“教育为主”的原则,认真区别无意、有意、恶意损坏的性质,依据下列标准,从轻或从重处理,直至按学校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1、全体在校学生和教职员工必须爱护学校的公共财物和教学、生活设施。对因疏于管理、不按学校规定使用造成的公物丢失、损坏,必须赔偿。2、对因违反学校规定故意损坏、侵占、挪用学校的公物和公共设施而致公物丢失、损坏者,按规定赔偿,情节严重的,还将给予相关人员纪律处分。3、各教学单位教室、办公室公共物品,由班主任、年
11、级组长或处室负责人负责管理。如有损坏,需由相应处室填写报修单,处室领导签字、盖章后报总务处维修或更换。以上物品如有人为损坏,由各相关单位负责查实责任人并收缴公物损坏赔偿金,按维修实际发生量与总务处结算维修费用。4、学生宿舍公物如有损坏,除自然损坏外,需由损坏责任人照价赔偿。经学生上报楼管员,楼管员负责报修,总务处维修后,经楼管员和学生共同验收后,按维修清单收缴公物损坏赔偿金。5、每学期初或宿舍调整后,后勤将无损坏、无缺失的物品、设施交由入住学生使用,并需由学生和班主任共同验收后签字。一周内不签字则视同认可。学期末宿管中心在放假前两天订出宿舍验收计划,学校召开班主任会予以布置,并按计划验收。如有
12、损坏需照价赔偿。学生毕业离校前需交清公物赔偿费用后,方可盖“公物验收”章,否则不予办理离校手续。6、对教学场所、学生宿舍区以外的公物损坏,需由相关单位上报学校总务处。经核实后,总务处进行维修,赔偿费用交至学校财务室。7、学生个人赔偿公物不应超过500元,若多人平摊赔偿费用,赔偿总额不超过500元。超出部分须由学校核定后收缴。8、任何人都有责任和权利检举故意损坏公物和公共设施的行为。学校将对检举人进行保密,并对检举情况进行核实,如实检举将视情况给予奖励。八、报废、报损制度:(1)报废物品要加以区别,找出报废原因,若是失窃物品,要有备案记录,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处理。(2)报废的物品由资产管理员统一登
13、记,单项固定资产报废金额按有关规定执行。(3)报废单要有学校负责人,财务主管和资产管理员签字、说明。(4)报废物品处理后的回收资金,要及时入账。九、采购制度:1、采购物品必须有购物申请单,并注明名称、品种、规格、数量、用途。采购的物品一定要与购物申请单内容相同。2、购物申请单须有申请人、部门负责人、总务处负责人、分管校长的签名。3、凡列入政府采购的项目,必须按规定的程序办理,手续完备后方能米购。十、验收入库制度:1、仓库保管员负责验收入库。验收入库时所购物品、购物申请单、购物发票三者缺一不可,并登记账册。会计入账联应及时交财务入账。教育局调拨的财产凭基建科财产调拨单入帐。2、入库时要区分物品性质,危险品、易腐蚀物品、易爆物品,区别对待,妥善保管。3、根据勤俭办学原则,仓库内积压物品应尽量减少,但教学所需物品要保证供应。学校总务负责人应定期检查验收入库制度执行情况。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本制度由总务处负责解释,负责督促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