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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存在问题【6篇】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存在问题1村卫生室是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网底,主要承担辖区农村居民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一般疾病的初级诊治。按政策要求,每个行政村建成一所标准化的村卫生室,并实行一体化管理。在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执业的村医数量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原则上每100O个农业户籍人口应有1名村医,村卫生室人员应具有执业(从业)资格,每个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至少有一名村医执业,但随着基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目前农村村医队伍的现状与农村不断提高的基本医疗服务需求已及不适应,已经成为制约农民医疗状况改善的主要瓶颈。1、村医队伍主要存在三方面问题:1 .年龄结构老化。目
2、前一些村医基本上都是有原来的“赤脚医生”转入,年龄偏大:50、60岁以上占多数,40岁以下占少数,甚至70多岁的都还有,例如一个上虞区丰惠镇8个村卫生室的村医70岁以上3人、60岁以上4人、50岁以上2人,其中在岗执业(助理)医师只有1人,其他部分村卫生室从业人员还因年龄原因退出后,由于缺少人员储备,出现村卫生室“断层”的现象。2 .业务知识欠缺。不少村医的医疗水平只是赤脚医生的医学知识基础,知识结构老化,专业基础薄弱,综合素质低下,缺乏对当代最新医学知识的了解,信息化水平更是低下。虽然大多数村医经过培训持有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但取得执业(助理)医生的比例少之又少,直接制约着村医医疗技术服务水平
3、和抵御医疗风险能力的提高。3 .整体待遇过低。医改前村医主要收入来自药费差价,医改后药品实行零差价销售后,村医收入主要来源于:政府补贴每年2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公共卫生服务参与者按实际绩效比例发放、门诊看病实行动态网络监控按每人次5元的补助,这样村医一年的收入平均在3-4万元,而村医又无法像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一样享受养老保险,按照政策规定,村医60岁退出后,仅仅享受每月300元的生活补助。4 、针对以上问题提出以下建议:1 .针对乡村医生队伍年龄结构老化的问题,可采取定向培养方式,参照大学生村官的做法,每年确定一定数量的镇卫生院聘用编制,面向社会公开考录,作为镇卫生院驻村医生;或者每年招收一定数
4、量的高中毕业生进行免费培养,毕业后经考试合格,发给乡村医生执业资格证书,按规定程序注册上岗,并结合实际制定医学专业大中专毕业生到村卫生室工作的优惠政策,吸引他们扎根基层,为村医队伍注入新鲜血液,增添队伍新的活力,同时对60岁以上人员给予退休金发放形式逐步退出。2 .加强学习培训,提升业务水平,通过短期函数学习、临床进修、参加专题讲座等多种培训方式,每年对村医进行以适宜农村的中医药和全科医学知识、技能为重点的免费轮训,在免费培训的基础上,适当给予误工、交通、食宿等补助,以提高村医参训率和培训质量。同时建立健全培训管理制度,用政策和制度进行激励和制约,促进村医培训。3 .提高村医的生活补助和社会保
5、障,在实行乡村一体化管理后,保证基本工资的同时,可以按照服务人口数量或者工作量制定补助标准,保证与乡镇卫生院人员工资基本持平。通过财政预算投入和从基本医疗收入结余中支出的方式,保证多劳多得,才能有效地调动工作积极性。对于现有村医的养老可以参照企业职工缴纳养老保险的办法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也可以采取个人、乡镇卫生院和财政补助相结合的办法逐步解决。村医是最基层的医务人员,提高其医疗水平和职业技能,不仅可以方便农民就医,减少农民频繁进城就医的成本,还可以有效加强农村的疾病预防,从而促进农村医疗条件实质性的改善。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存在问题2乡村医生承担着农村地区大部分医疗照护责任和公共卫生服务责任,是我
6、国医疗卫生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重要力量。截至2023年底,我国有70多万名乡村医生坚守在一线。他们用专业和奉献守护着村民健康,成为广大农村居民的“健康守门人”。党和国家高度重视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改善基层基础设施条件,落实乡村医生待遇,提高基层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加强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完善城乡医疗服务网络二今年6月1日起施行的乡村振兴促进法,也对乡村医疗卫生队伍的建设作出了明确规定。从中央到地方的一系列措施,从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对乡村医疗卫生的软硬件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持。“强基层”是医改的重要目标。近年来,
7、随着深化医改的不断推进,我国乡村医生工作条件和待遇得到明显改善。许多地方改造和建成了一大批标准化的村卫生室,并统一配置了医疗器械和办公用品。截至2023年底,全国共有乡镇卫生院超3.5万所,村卫生室近60.9万个。相比以前的“赤脚医生”,乡村医生的工作环境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不少地方大幅提高了乡村医生的待遇水平,年迈的“赤脚医生有了社保,养老更有保障。工作条件的改善,提高了乡村医生的工作积极性和业务能力,有利于更好为广大农村居民提供健康服务。乡村医生是农村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决定着农村公共医疗的服务水平和质量。当前,在一些农村地区特别是偏远地区,乡村医生队伍存在着优质人才缺乏、人才结构老
8、化、服务水平低等问题。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需要在提升薪资和福利待遇水平、完善职业规划和晋升机制、健全培训机制提升业务能力等方面下功夫。有数据表明,70多万名乡村医生,平均每人要为600多名村民提供健康服务。尤其是在偏远山区,村民居住分散,乡村医生上门服务往往要翻山越岭,费时费力。强化制度保障,免除后顾之忧,才能不断激发乡村医生的工作积极性,更好满足农村居民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需求。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应进一步拓宽乡村医生职业发展前景。乡村医生是医疗卫生人才队伍的一部分,应给予他们更完善的职业规划,让其工作更有奔头,岗位更有吸引力。乡村振兴促进法规定:“支持县乡村医疗卫生人员参加培训、进修,建
9、立县乡村上下贯通的职业发展机制:随着医改的深化,县乡村卫生“一体化”正在形成,乡村医生“乡聘村用”越来越常见。乡村医生是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队伍的一部分。建立上下贯通的职业发展机制,才能有更多突破职业“瓶颈”的机会。同时,应进一步完善乡村医生培训机制,让乡村医生能定期参加高水平的培训和进修,提升临床能力和业务水平,从而更好满足基层医疗卫生需求。乡村医生是我国广大农村居民的健康守护者,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力量。面向未来,随着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更加专业规范,村民们的健康将更有保障,乡村振兴的健康基石也将更为牢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存在问题3为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
10、知(政办发()84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我县乡村医生队伍建设与管理,经县政府研究,现就我县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从实际出发,明确乡村医生职责,改善执业场所,实现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全覆盖;将村卫生室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门诊统筹实施范围,完善乡村医生补偿、养老政策,健全培养培训制度,规范执业行为,强化管理指导,提高乡村医生服务水平,为农村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到年底前,全县行政村实现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全覆盖;2012年底前80%的村卫生室达到标准化水平,30%的乡村医生取得执
11、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达到100%;到2015年100%村卫生室达到标准化水平,50%的乡村医生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村卫生室服务能力得到全面提升。二、明确乡村医生职责乡村医生(包括在乡村执业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下同)主要为农村居民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包括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乡镇卫生院的指导下,按照服务标准和规范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协助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落实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按规定及时报告传染病疫情和中毒事件,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使用适宜药物、适宜技术和中医药方法为农村居民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一般诊治,将超出诊治能力的患者及时转诊到乡镇卫生院及
12、县级医疗机构;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填写统计报表,保管有关资料,开展宣传教育和协助新农合筹资等工作。三、实现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全覆盖(一)明确村卫生室规划设置和建设标准。县卫生局根据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综合考虑服务人口、居民需求以及地理条件等因素,合理规划村卫生室设置。原则上每个行政村设置1所村卫生室,人口较多或者居住分散群众就医不便的行政村可酌情增设。乡镇卫生院所在地的行政村原则上不设村卫生室。要将村卫生室纳入村级公共服务中心规划,统筹安排村卫生室建设用地、规划项目。村卫生室可以由乡村医生联办、个体举办、乡镇卫生院领办,或者由政府、集体或单位举力、;经县卫生局批准后设立。村卫生室的用
13、房和基本设备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配备。要采取公建民营、政府补助等多种方式,支持村卫生室的房屋建设和设备购置。(二)合理配置乡村医生。乡村医生可在村医疗卫生机构执业(包括村卫生室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办的诊所等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在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由县卫生局会同有关部门考核确定,原则上每千人应有1名乡村医生,居住分散的行政村可适当增加;每所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乡村医生执业。对目前没有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的行政村,要积极鼓励有资质人员举办村卫生室,或者由政府建设村卫生室;积极采取定向培养、委托培训、乡镇卫生院派人驻点等多种方式引导乡村医生到村卫生室执业,确保年年底前每个行政村都有1所村卫生室,都有合
14、格的乡村医生。对少数边远山区经努力仍无法配备乡村医生的行政村,可以暂时设立乡镇卫生院联络员,在乡镇卫生院指导下做好该村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联络等工作。四、加强乡村医生和村卫生室管理(一)严格乡村医生执业资格准入管理。乡村医生必须具有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执业(助理)医师证书,并在卫生行政部门注册获得相关执业许可。在村卫生室从事护理等其他服务的人员也应具备相应的合法执业资格。县卫生局要严格按照执业医师法和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准入管理。新进入村卫生室从事预防、保健和医疗服务的人员原则上应当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严禁并坚决打击不具备资格人员非法行医。年11月底前,县卫生局负责完
15、成具有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执业(助理)医师证书的乡村医生的核定登记工作。(二)强化县级职能部门的管理职责。县卫生局要将乡村医生和村卫生室纳入管理范围,对其服务行为和药品器械使用等进行监管。要建立健全符合村卫生室功能定位的规章制度和业务技术流程,组织乡村医生培训。要科学划分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职能分工,合理分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任务量,加强绩效考核。考核结果在所在行政村公示,并作为财政补助经费核算和对在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进行动态调整的依据。县卫生局、财政局、物价局等部门要加强对乡村医生和村卫生室补助经费使用的监管,督促其规范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公开医疗服务和药品收费项目及价格,做到收费有单据
16、、账目有记录、支出有凭证。要明晰村卫生室产权,政府配给的各项资金属国家资产,由乡村卫生院统一管理。年11月底,县卫生局完成村卫生室产权界定登记工作。(三)加强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的业务指导和管理。鼓励在不改变乡村医生人员身份和村卫生室法人、财产关系的前提下,积极推进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实施“六统一两独立”的一体化管理。即统一规划和建设,统一人员准入,统一业务管理,统一药械购销,统一财务管理,统一绩效考核;财务独立核算,责任独立承担。由县卫生局委托乡镇卫生院对乡村医生和村卫生室进行技术指导、业务和药品器械供应管理以及绩效考核。乡镇卫生院要通过业务讲座、例会等多种方式加强对乡村医生的业务指导,对乡村医生及村卫生室药品器械供应使用和财务管理进行日常监督,在县卫生局统一组织下对乡村医生及村卫生室的服务质量和数量进行考核。政府购买公共卫生服务的补助资金和定额补助经费,70%按月发放,30%年终考核后一次性拨付。(四)提高村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