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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业学院学生综合测评管理办法一、指导思想为贯彻落实教育方针,加强学生教育管理,鼓励学生在校期间勤奋学习、努 力进取,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 义建设人才,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二、测评原则(一)综合测评由德、智、体、美、劳5个方面的评分组成,这5个方面的分 数由学生在校期间取得的各类学习成绩和参与的各类综合素质活动项目表现给 予计分。(二)自我管理与测评得分相结合。学生按照自身特点,联系实际,制定自 身的综合素质训练计划,促进学生对照测评指标加强自我完善,变被动测评为主 动锻炼,实现学生的自我管理和自我教育。(S)全面测评与重点测评相
2、结合。各二级学院及各职能部门应注重日常管 理,确保管理规范,重视日常管理过程数据的常态化采集与规范化存档。在此基 础上,突出学校或学院的重点工作任务及育人目标。(四)公平公开和自律相结合。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和实事求是的原 则,测评过程公开透明,考核部门及责任人对测评结果承担责任。(五)综合测评总分要求达到60分及以上为及格,如不及格取消所在学年的 所有评优评先资格;评分由二级学院认定,学生处审定。如学生在校期内,三次 综合测评总分值的平均分未达到60者,作结业处理。参加工作后一年内,由本人 提出申请(申请时间一般为每年5月30日之前),工作单位对其离校后的思想动 态、爱岗敬业、工作态度等
3、给出书面报告,经工作单位签署意见,由学生处复查 认为确有显著进步时,可视为品德行为表现合格,如其他条件都符合毕业条件 的,可换发毕业证书。(六)综合测评的结果与学校各类评优评先活动、奖助学金评选、党团员发 展及毕业生择优推荐就业直接挂钩。()大三学年的综合测评只考核上半学期,具体测评标准见测评体系2。三、实施方法(一)学生综合测评活动及得分通过“到梦空间”系统进行记录,所有项目 均须在该系统上生成与发布,学生参加活动的报名、签到、分数认定等工作也均 在该系统上完成。每个学生每学年的综合测评分数直接由系统上导出。(二)学校成立学生综合测评领导小组,负责综合测评工作的组织、协调和 实施工作,审定每
4、学期学生综合素质活动项目,处理投诉和建议。领导小组下设 大学生综合测评工作组,工作组和学生处合署办公,负责综合测评工作的具体实 施、监督和抽查工作。(S)综合测评的内容包括学生在德、智、体、美、劳5各方面的表现。综 合测评的周期以学年为单位,每学年进行一次测评并对成绩计分,综合测评成绩 的计算方法为:德、智、体、美、劳5个方面,均以百分制计算本部分得分(满 分计IOO分),5个方面在总成绩中所占的百分比分别为:20%, 50%, 10%, 10%. 10%,相加之和为综合测评总成绩,总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四)综合测评得分采用项目制,由活动组织部门以项目的形式组织开展各 类型综合素质教育活
5、动,并认定学生参与活动的表现,给予相应分数。四、活动项目的申报与审批综合素质活动分为重点项目、主要项目及一般项目三个等级。重点项目由学 生综合素质教育领导小组每学期根据具体情况确定项目得分,主要项目的综合测 评得分为3-5分,一般项目的综合测评得分为2分。(一)重点项目重点项目主要为学校各职能部门拟举办全校性的学生活动,或二级学院拟举 办的特色活动,活动计划在每年的1月份和7月份向领导小组进行项目预申报,审 核通过后在每学期放假前向全校学生公布下学期活动计划,全校所有学生有权参 加每一项活动。(二)主要项目主要项目由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各校级学生组织于每年1月份和7月份进 行预申报。学生处审
6、定后,报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后于每学期放假前向全校学生公 布,全校所有学生有权参加每一项活动。如在学期中有临时性活动需要申报主要活动项目,应由承办部门提前一个月 向学生处提交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后提前两周向全校公布。(三)一般项目一般项目由组织活动的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或各级学生组织(含学校、学 院团学组织、各班团支部、学生社团)向学生处申报,学生组织负责人须在活动 开展前两周提交申请,活动审批通过后,该项目即为一般项目。活动参与范围由 活动组织者确定。(四)项目申报要求1 .活动目的要求:学生活动要以符合学生全面发展需要为根本原则,审批 项目时首先要考虑该活动是否确实对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或专业素质
7、有利。2 .活动预期效果要求:要考察举行该活动的覆盖面(若是班级开展的活动, 参与人数须达本班人数的80%以上);活动能否顺利进行;参与该活动同学的预 期评价等。3 .活动材料存档要求:活动计划、活动总结、活动过程照片10张(不小于 2M)4 .鼓励活动的创新性,体现特色的活动给予优先批准。5 .(五)其它说明L重点项目和主要项目的活动对象是全校学生,但是具体的操作由各承办方 根据实际情况安排,避免出现某些活动的人数过多,某些活动人数过少的情况。 (如:重点项目中二级学院拟举办的特色活动,可根据活动的具体特色限定活动 参与对象与人数。)五、其他(一)学年内转专业学生的综合测评及评优在转入学院进
8、行,具体操作由转 入学院自定。休学、延期毕业学生不参与综合测评及评优。(二)学生在综合测评及评优工作中,须如实填报材料。如违反诚信原则、 弄虚作假,取消其评优资格,并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测评体系:(适用于大一、大二学生)一级指标二级 指标观测点满分满分评分细则负责单位1.德育测评要求: 自觉维护安定团 结的政治局面和 学校正常秩序,关 心国家大事,自觉 参加政治学习和 社会实践活动,遵 守校规校纪。计分办法:本项最 后得分二加分项一 扣分项,最高不超 过IOO分,最低为0 分。(Ioo分X 20%)LI爱 党爱 国政治信 仰和学 习10分10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祖国,拥护党的 领导,贯
9、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上进心强,积极向党团组织靠拢。认 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完成每期青年 大学习。入党积 极分子 及党 校、团 校培训10分10参加学校党校团校培训,加3分;被党支部确定为入党入团积极分子,加5分;被发展为团员加,被党支部确定为入 党发展对象,加10分。各二级学 院参加“青年 马克思 主义者 培养工 程”10分10参加学院“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 程”并顺利结业,加5分;参加校级“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 程”并顺利结业,加10分。校团委(校 级青马班) 二级学院 (学院青马班)“励 志、修 身、博 学、报 国”主 题教育 活动10分10在“励志、修身、博学、报国”主题 教育
10、活动中,获得校级表彰加5分, 省级表彰加10分。同一次活动中,多 项作品获奖只计最高分进行奖励。学生处参加思 想政治 类竞赛10分101.代表学校或广东省参加全国比赛 获奖(II级竞赛及以上),一等奖加 10分,二等奖加8分,三等奖加5分, 优秀奖加.分;2.代表学校参加省级 比赛(II级竞赛及以上),一等奖加 8分,二等奖加5分,三等奖加3分, 优秀加1分;3.代表学校参加市级比 赛,一等奖加5分,二等奖加3分,三 等奖加2分,优秀奖加1分。同一赛事 获得多项名次,按照最高成绩加分。学生处1.2爱 校爱 集体集体荣 誉15分15积极参加学校、学院和班级的政治学 习和各种教育活动。加强对学校认
11、同 与热爱,及时参加宣传和阅读转发学 校团委指定相关推文,积极传播正能 量。每次加0.5分,满分15分。学生处(团 委)8分8所在班级或团支部获得校级集体荣 誉,班级或团支部成员每人加5分, 获得省级集体荣誉,班级或团支部成 员每人加8分,获得国家级集体荣誉, 班级或团支部成员每人加8分。同一 集体荣誉只计最高分进行奖励。学生处(团 委)1.3诚 信教 育诚信考 试8分8有良好的诚实守信意识,按规定进行 注册向学校缴纳学费、住宿费及有关 费用。诚信考试,按规定向学校或者 院以及年级(班级)提供个人或者家 庭真实信息。不造谣、不信谣、不传 谣。此项满分8分好人好 事8分8好人好事受到学校通报表彰
12、3分,省 级表彰5分,全国表彰8分。同一次活 动获多项表彰者只计最高分8分。学生处L 4社 会活 动与 社会 工作 类活 动项 目参加学 生组织5分51 .参与各类学生组织,履行职责,完 成各项工作任务,每学年加5分;2 .参与多个学生组织的,不重复加 分。在任期内工作不合格者此项不得分。校团委统 筹各职能 部门/二级 学院学生组 织学生 工作人 员评议 考核6分6每年6月份各学生组织学生工作人员 均需进行工作评议考核,考核分优 秀、良好、合格与不合格四个等级。 优秀与良好的比例分别不超过参评 人员30机 考核优秀的学生组织学生 工作人员加6分,考核良好的学生组 织学生工作人员加4分,考核合格
13、的 学生组织学生工作人员加2分。考核 不合格的学生组织学生工作人员不 得分。参与多个学生组织的,只按照 本人最高表现分加一次,不重复加 分。校团委统 筹各职能 部门/二级 学院L 5扣 分项政治表 现按次扣 分,不 设上 限,总 Zy n 主凡违反国家大政方针,参加非法组织 和非法游行、示威及贴大、小字报者, 视情节扣0-50分,并按国家有关法律 处理。学生处垃圾分 类全学年没有正确的垃圾分类投放记 录,扣20分。违反校 规校纪口兀 为止。凡违反校规校纪,如上课缺勤、违章 用电、损坏公物、晚归、私自调房等 每次扣2分;行政处 分因违纪受到学校行政处分或处理者, 分如下五个类别扣分:1 .受学校
14、通报批评扣5分;2 .受警告处分扣10分;3 .受严重警告处分扣15分;4 .受记过处分扣20分;5 .受留校察看处分扣30分。100202.智育测评要求: 认真完成课程学 习,积极锻炼提升 专业技能,努力提 高创新创业意识 与能力。计分办法:本项最 后得分为各得分 项相加。最高不超 过IOO分,最低为0 分。(IOo分X 50%)2. 1课 程总 评分课程总评分60分60课程总评分,包括所有必修课和限选 课的成绩。单科成绩均按期末课程总 评成绩的实际得分计算,计算公式为: (单科成绩X该科学 分)X0.9E各科学分 (必修课成绩)/必修课科目总数 0.8【原】学生处2. 2专 业技 能参加专
15、 业学术 科技类 社团3分3参与专业学术科技类社团最多加3 分。备注:同一团体不同学生的分值 可以不同校团委专业技 能竞赛8分81 .在技能竞赛及学科竞赛中,参加I 级竞赛项目获得国家一等奖加8分, 二等奖加7分,三等奖加6分,省一等 奖加7分,二等奖加6分,三等奖加5 分;2 .在技能竞赛及学科竞赛中,参加 级竞赛项目获得国家一等奖加5分, 二等奖加4分,三等奖加3分,省一等 奖加3分,二等奖加2分,三等奖加1 分;3 .在技能竞赛及学科竞赛中,参加W 级竞赛项目获奖,加1分;4 .参加校内专业技能类竞赛,每人每 次加1分,获得校级一等奖另力口3分, 二等奖另加2分,三等奖另加1分,优 秀奖另加0.5分;5 .参加学校技能竞赛比赛,每人每次 加1分,获得校级一等奖另加3分,二 等奖另力口2分,三等奖另力口 1分,优秀 奖另加0. 5分;6 .参加一般技能竞赛,每人每次加 0.2分,获一等奖另力口1分,二等奖另 加0.8分,三等奖另加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