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区防范处置企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docx

上传人:王** 文档编号:637863 上传时间:2023-12-08 格式:DOCX 页数:8 大小:20.66KB
下载 相关 举报
XX区防范处置企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XX区防范处置企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XX区防范处置企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XX区防范处置企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8页
XX区防范处置企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8页
XX区防范处置企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8页
XX区防范处置企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8页
XX区防范处置企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8页
亲,该文档总共8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XX区防范处置企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XX区防范处置企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docx(8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XX区防范处置企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为及时、妥善处置我区劳动关系矛盾引发的突发紧急情况,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XX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处置紧急情况工作预案和XX市劳动保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特制定本预案。本预案所指的突发事件:一是指突然发生,具有一定数量的参与人员,因涉及劳动关系矛盾引发的影响企业生产、职工生活和社会秩序的事件;二是指突然发生,劳动者个人因维权采取可能危及自身安全及他人安全或社会秩序的极端行为。对于该类事件的处置要按照“快速反应、依法规范、协调配合、妥善处置”的原则,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防止事态扩大,及时化解矛盾,切实

2、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确保我区劳动关系和谐,社会大局稳定。一、群体性突发事件的等级和分类(一)等级划分根据突发事件参加人员多少、影响大小、危害程度及我区实际情况,将我区劳动保障突发事件划分为特大、重大、一般性三个级别。1.特大突发事件:现场参与人数在50人以上或涉及金额100万元以上,到市、区及以上政府部门集体上访、请愿、静坐等行为;或人数虽不到50人以上,但行为激烈,影响巨大;或涉及到全市、区(县)性共同发生的事件;或有非法罢工、游行以及引发阻断交通、阻碍执法须出动警力才能恢复秩序等行为。2 .重大突发事件:20人以上50人以下,到市、区及以上政府部门集体上访、请愿、静坐等行为;或人数虽不到20

3、人,但行为激烈,影响较大;或牵涉到多家单位共同发生的事件;或有申请罢工、游行行为;或有可能引发阻断交通、阻碍执法等行为。3 .一般突发事件:5人以上20人以下,到市、区及以上政府部门集体上访、请愿、静坐等行为;劳动者个人因维权采取可能危及自身安全及他人安全或社会秩序的极端行为。(二)事件分类1.劳动保障监察管辖类。我区劳动保障监察管辖范围内各类用人单位因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而引发的劳动关系纠纷或停工罢工等群体性突发事件。主要包括:(1)因用人单位未依法订立、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引发的群体性突发事件;(2)因用人单位克扣、无故拖欠工资引发的群体性突发事件;(3)因用人单位未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4、引发的群体性突发事件;(4)因用人单位违反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引发的群体性突发事件;(5)因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违反劳务派遣规定引发的群体性突发事件;(6)因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能就劳动权利义务约定达成一致引发的群体性突发事件;(7)因其他涉及劳动关系方面事由引发的群体性突发事件。2,非劳动保障监察管辖类。不属于劳动保障监察事项或我区劳动保障监察管辖范围,但初次向人力社保部门反映或由省、市、区领导和有关部门转交办的群体性突发事件。二、组织领导(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建立XX区防范处置企业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区长XX任组长,区人力社保局XX、区法院XX、区委维稳办XX、区公安分局XX任副组

5、长,区信访局XX、区总工会XX、区财政局XX、区人力社保局XX、区司法局XX、区住建局XX、区应急管理局XX、区市场监管局XX为成员。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指挥本区企业突发事件的组织、处置和协调,视情及时向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请示报告工作情况,组织实施本预案。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人力社保局,XX兼任办公室主任,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大队长XX为办公室副主任。(二)实施人员1.突发事件发生地和注册地街道、区科技工业区管委会分管负责人及相关科室、社区、经合社主要负责人;2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关科室负责人;3 .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劳动保障监察员、劳动保障监察中队劳动保障监察协查员。三、处置程序(

6、一)接报登记和报告1.区劳动监察大队负责接报登记和报告工作。接到突发事件情况后,必须如实详尽登记接报时间、部门、姓名及联系方式;突发事件发生的单位、地点、单位隶属关系;突发事件起因、主要经过,涉及职工人数,以及是否已向相关单位(部门)报告等。4 .接报登记后应立即将所报内容向应急预案领导小组报告,领导小组应迅速作出处置安排。5 .属涉及职工20人以上的重大或特大群体性突发事件,除领导小组迅速作出处置安排以外,须立即报告区委、区政府及省、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必要时请省、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到现场协助。(二)组织实施在处置事件时,一切要以维护社会稳定为中心;坚持依法、合规、公正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

7、第一时间了解掌握引发事件的主要原因,采取果断处理措施,将损失和社会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坚持教育和疏导相结合,避免矛盾激化、事态恶化,在合法、公正的前提下积极协调,缓和矛盾,化解劳动关系纠纷。具体可参照运用以下处置措施:1 .常规性现场处置措施现场处置人员到达现场后,应做好以下工作:(I)坚持就地安置、引导。劳动者未离开场所的,要引导至相对封闭的场所如会议室、休息室等。事发地附近有相对封闭场所的,可暂时借用。同时要求推选代表配合调查处置,防止劳动者聚集在处置现场过久,心态失衡或者意见不统一导致事态扩大、恶化。(2)耐心说服教育。稳定双方特别是劳动者的情绪,努力创造条件解决劳动者临时的住宿、吃版、

8、保暖、防暑等问题,重点照顾好老、弱、病、残、孕等特殊人员。(3)及时与劳资双方谈话,查明事件起因、涉及人员、事态发展程度等有关情况。一方参与人数较多的,应适时视情要求推选代表参加谈话。(4)在查清事件起因和性质的基础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提出解决方案,征求劳资双方意见,必要时可召集双方进行协商。解决方案要坚持以人为本,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5)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督促双方按照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及时平息事态,化解纠纷。2 .特殊情况处置措施现场处置人员到达现场后,应做好以下工作:(1)用人单位负责人逃匿、员工工资尚未发放的,应当做好对固定资产、生产资料等财产的先行登记,并组织

9、人员做好监督保卫工作,防止财产流失,并尽快协调区公安分局查找逃匿的用人单位负责人下落。(2)因欠薪或企业负责人逃逸导致的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按照X人社2013)X号文件精神,符合动用欠薪应急周转资金条件的,责任单位要及时启动欠薪应急周转金,从欠薪应急周转专项资金中垫付一定比例资金,主要解决民工的临时基本生活费,迅速平息突发事件。(3)对现场群众的一般过激行为,由现场处置人员及时制止和说服;对堵塞交通、占据重要目标等行为,应及时请区公安分局、区委维稳办等部门进行处理;对准备到各级政府机构所在地聚集、静坐、上访、请愿的,应做好劝导、疏散工作,并及时报告。(4)对在群体性突发事件中出现的社会闲杂人员,

10、利用事件危及公共安全、煽动闹事、抢夺或者损坏财物、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伤害他人身体等违法犯罪行为,应请区公安分局依法迅速处理。(三)总结报告总结报告:突发事件处理完结后,应指定应急处理人员,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由应急预案处理领导小组审定后,将处理情况报告区委、区政府或省、市劳动监察机构及相关单位,并将案件涉及的所有文书资料立卷归档。四、处置要求1.各街道(园区)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被通知到的有关单位应立即做出反应,切实做到认识统一、行动迅速、措施到位、处置及时。2 .对突发事件所涉及用人单位隶属关系不论是否明确,均应即刻组织应急处理人员赶赴现场、了解情况、稳定群众情

11、绪,控制事态避免矛盾激化。当明确管辖权后应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通报情况,促请处理,必要时可协助处理。3 .突发事件所涉及用人单位有上级(行业)主管部门的,应迅速向其通报情况,并要求其派员协助处理。无主管部门的由突发事件发生地的街道(园区)及时指派人员协助处理。4 .各街道(园区)劳动保障监察中队负责人及劳动保障监察协查员对本辖区内发生的突发事件,必须在第一时间内赶到现场,配合劳动监察大队处理。5 .非工作时间或应急处理人员分散在外的,受领任务后应当迅速赶赴现场。6 .应急处理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法,在依法开展工作的同时,需加强防范确保自身安全。7 当现场事态出现恶化苗头时,应及

12、时通报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并尽最大努力稳定现场局势、控制事态发展。8 .各有关职能部门,应各负其责,积极配合区劳动监察大队的处置工作。五、责任追究依据突发安全事件应对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XX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等法规及省市有关规定,对未按要求报告信息、推诿扯皮、工作不力的;责任单位接到通知后不及时到现场处置或处置不当造成严重后果的;未认真落实上级机关处理意见,导致矛盾激化、事态扩大或引发群众重复越级集体上访等情况,防范处置企业突发事件领导小组会同区纪委监委在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后,区政府将对责任单位和相关负责人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并给予相应处理。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公共安全/安全评价

copyright@ 2008-2023 yzwku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2022001189号-2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