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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度XX镇居家养老共享食堂(助餐点)考核办法根据市委、市政府将共享食堂工作列入今年“8+X”重点工作之一的部署安排,为进一步推进各村(社)共享食堂辐射覆盖化、管理规范化、服务专业化,特制订本考核办法。一、共享食堂(助餐点)建设指标(35分)1.建成共享食堂或助餐点(20分):食堂布局合理、厨房等设施完善,助餐点使用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设置适老用餐桌椅,洗刷水池等;制度牌、收费标准上墙公开,室外醒目位置悬挂统一的共享食堂或老年助餐服务标识。建成共享食堂或助餐点的计15分,另外根据现场情况酌情计分。2,设施完好(10分):共享食堂(助餐点)功能布局、设施设备保持完好或提档升级,能提供老年
2、人休息娱乐场所,根据设施到位情况酌情计分。3.合规经营(5分):年度内完成共享食堂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助餐点食品经营许可证以送餐点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为准。鼓励加快完成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6月底前完成办理的得5分,之后完成办理的得3分。二、共享食堂(助餐点)运营指标(65分)1 .运营时间(20分):全年运营时间12个月以上的得满分,每少1个月扣1分,封顶扣10分。2 .运营效率(30分):(1)运营天数(15分):平均每月运营25天以上的得满分,每少1天扣0.5分。(2)就餐人数(15分):2000人口以下的村,日平均就餐10餐次以上的得12分,每增加1人次加0.2分,每减少1人次扣0.2分;2
3、000人口以上的村,日平均就餐15餐次以上的得12分,每增加1人次加0.2分,每减少1人次扣0.2分。3 .重点人群送餐(5分):对失能、失智、高龄老年人开展送餐服务,通过扫长者码完成送餐服务。4 .智治共享(10分):使用“好管家”智慧点餐系统,就餐和送餐记录均要求在系统中体现。三、加扣分项(一)加分项(遵循就高不重复原则,加分封顶20分)1.积极探索共享食堂(助餐点)与共富工坊共建模式,共享食堂(助餐点)通过设立来料点等方式,实现共享食堂、共富工坊共建的得5分。5 .开展网格送餐服务的,以3个月为基础,每增加1个月加0.5分。6 ,共享食堂(助餐点)工作被XX市级、XX市级、省级以上通报表
4、扬的,分别加3分、5分、8分。7 .共享食堂(助餐点)承办XX市级、XX市级以上现场会的加3分、5分。8 .共享食堂(助餐点)在XX市级、XX市级、省级以上媒体发表信息宣传的,分别加0.5分、2分、4分,获得领导批示肯定的,分别加3分、4分、6分,封顶6分。9 .使用智慧点餐系统录入长者档案,每增加30人加0.5分,封顶2分。10 积极发动乡贤捐资捐助,每争取1万元乡贤捐助的加1分,3分封顶。11 探索公益兑换等创新举措,成效明显的加1-3分。12 鼓励开展形式丰富的助老服务活动,每开展一次加0.3分,封顶2分。10.村(社)之间联建运营的,承担中心厨房任务的村(社)加3分,每增加辐射1个村再
5、加2分。(一)扣分项共享食堂工作被上级督查导致不良影响的酌情扣3-10分。四、结果运用1.按照录入系统的长者就餐人次对各村(社)共享食堂(助餐点)予以补助,每餐次补助1元,网格送餐的,按照实际发生送餐人工费用的50%予以补助。2.根据考核结果设立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5个、二等奖6个、三等奖8个(视情确定),一等奖奖励村集体1万元,奖励村书记3000元,二等奖奖励村集体7000元,奖励村书记2000元,三等奖奖励村集体5000元,奖励村书记1500元。其他村干部由各村自行考核奖励,不超过村书记奖励的80%,村集体和村书记由镇财政列支,其他村干部奖励由村集体经济列支。实际运营不满3个月的不参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