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江苏省研究生法律案例大赛实施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第二届江苏省研究生法律案例大赛实施方案.docx(9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第二届江苏省研究生法律案例大赛实施方案一、赛事主办及承办单位本届研究生法律案例大赛由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主办, 苏州大学承办。赛事组委会办公室设在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二、赛事安排(一)比赛方式大赛分为书状竞赛和言辞辩论竞赛,书状竞赛在言辞辩 论竞赛前完成。言词辩论竞赛分初赛、复赛、半决赛和决赛 四个阶段进行,其中初赛为计分赛,取初赛总分的前八名进 入下一轮复赛,复赛、半决赛和决赛实行单场淘汰制。(-)时间地点书状竞赛为10月25日,言词辩论竞赛为11月24日25 日,11月23日下午报到,11月24日为初赛和复赛,11月 25日为半决赛、决赛和颁奖典礼。(三)赛程安排赛事组委会办公室将在报名结束
2、后确定赛程具体安排, 初赛、复赛、半决赛和决赛的对阵场次将在书状成绩基础上 (皆按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排位决定。参赛队 伍为奇数的情况下,书状成绩第一名在初赛阶段轮空直接晋 级复赛。(四)比赛案例书状竞赛环节和言词竞赛环节(含初赛、复赛、半决赛 和决赛)使用相同案例,案例将于8月20日统一发布。书 状竞赛环节需针对该法律案例分别提交代表原告/公诉人、被 告/辩护人的书状。(五)赛事评委比赛评委从全国高校或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等司 法实务部门的专家、法官、检察官、律师中产生,由组委会 统一遴选确定,并在赛前对评委进行比赛规则培训。书状竞 赛环节评委总计24人。初赛每场评委为3人,复
3、赛和半决 赛每场评委为5人,决赛每场评委为7人。初赛两场6位评 委的打分总和为各参赛队伍的初赛成绩。复赛、半决赛和决 赛由评委在每场比赛结束后通过投票确定本场比赛结果。三、比赛细则(一)参赛资格确认与报名1 .本大赛由我省具有全日制法学硕士和法律硕士研究 生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在校内预赛的基础上组队参加比赛。 参赛队员的资格证明材料由其所在学校负责提供。2 .每一参赛队伍由56名成员组成,其中指导教师12 名,在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4名。各参赛队伍在报名时需指 定一名联络人,负责整个参赛期间与组委会联络相关赛务。 每校在报名参赛后,即可进行校内选拔程序,并于10月10 日之前将代表本校参赛的队伍组
4、成人员报名表提交大赛组 委会办公室,同时确定参赛队伍中2名队员代表原告/公诉人, 另2名队员代表被告/辩护人,代表方一经确定不可更改。言 词辩论赛每场次每队只有3名同学可以上场参加现场比赛, 除了 2名已确定的代表方队员外,各队可派出1名自由人参 加言词辩论竞赛的自由辩论环节。参赛队员一经组委会确定, 不得更换。3 .参赛队伍报名后即会收到秘书处发给的参赛编号, 此参赛编号一直使用至大赛的复赛轮完结,任何参赛队伍、 评委、工作人员都不得在此之前询问参赛编号代表的学校。(-)大赛案例1 .案例的选取。案例均选自司法实践中的真实案例, 并进行相应改编以符合大赛可辩性的要求,同时提供案件主 要证据材
5、料。2 .案例的发放。大赛四轮比赛共设一则法律案例,初 赛、复赛、半决赛和决赛都使用该则案例,组委会将于8月 20日前公布比赛案例。3 .案例的修正。各参赛队伍对比赛案例中的事实如有 疑义,应于8月31日前,书面向组委会提交澄清请求,组委 会秘书处将在9月10日前酌情进行澄清解答。正式竞赛中所 使用的事实以修正后的内容为准。(三)大赛评审L评委会组成。书状竞赛评委由24位专家组成,书状 评审专家根据提交的书状类别分组评阅,每位专家需评阅本 组全部参赛队伍的书状并分别打分。各参赛队伍书状成绩为 24位专家的评阅得分总和。初赛每场评委为3人,复赛和半 决赛每场评委为5人,决赛每场评委为7人。每一场
6、次的评 委会由法官、检察官、律师、教授等人员组成。4 .评委评判。评委依据大赛组委会发布的评判标准对 参赛代表队进行评判。在言词辩论竞赛前,召开全体评委说 明会,澄清案例要点,统一评判标准。5 .评审纪律。评委应遵守工作纪律,公正、公平参与 大赛工作。对于发现有违反大赛纪律和比赛规定的评委,一 经查实,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并通报其所在单位。(四)书状竞赛规则1 .书状提交份数和期限。比赛案例发放以后,各参赛 队伍需针对案例事实,结合法律适用问题,撰写案件中所要 求类型的书状。书状内容不得透露参赛队伍的任何信息。所 有书状电子版本和纸质版本应于10月20日(邮戳日期)前 递交至组委会,纸质版一式二
7、十份通过EMS邮寄至组委会 地址,电子版提交组委会电子邮箱。2 .书状格式。书状一律采用A4规格,封面标题格式一 律采用:文书名称【参赛编号】,如“原告方书状【参赛编号T; 字数;指导老师姓名;代理方成员姓名。书状内容格式:字 体为宋体,字色为黑色,标题应居中、加粗、字号为小二号, 正文内容字号大小为小四号,L5倍行距。字数限定在15000 字以内。书状电子版需为.doc或docx文件。书状纸质版需装 订成册,不得在书状任何部分透露参赛队伍信息。书状封面 模板由组委会统一发至各参赛队伍联络人处。3 .书状修改。书状提交组委会秘书处后不得因任何理 由修改,书状电子版和纸质版须保持完全一致。4 .
8、书状内容。包括:(1)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及理由;答辩的事实及理由。(2)以所发放案例材料为限,运用证据证明所主张的 事实,并进行深入的法律分析,论证主张的法律根据。(3)对他方主张的事实、证据及法律根据提出反驳意 见;并提出理由和根据。书状内容中所有引用的学术观点和 根据应当以脚注方式注明出处。5 .评委在书状评阅过程中,如发现内容涉嫌抄袭、剽 窃等情形,应及时将该情形的有关说明提交给秘书处,秘书 处再将该说明呈交给评审工作小组进行审核。经审核确认该 份书状确有抄袭、剽窃等情形的,评审工作小组应制作书状 审核情况说明书,并将其交至秘书处。秘书处应将审核情况 说明书通知相关参赛队伍的联络人。相关参
9、赛队伍对书状审核情况说明书有异议的,应形成 书面的异议说明,并将其交至秘书处。秘书处将收到的异议 说明书交至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应于3日内确认书状是 否存在抄袭、剽窃等情形。仲裁委员会的决定是最终决定, 如果仲裁委员会认定存在抄袭、剽窃等情形,秘书处应根据 该决定取消该参赛队伍的参赛资格。(五)言词辩论竞赛规则参赛队伍和竞赛对手的原告、被告的身份或公诉人、辩 护人的身份由抽签决定。初赛阶段每支队伍须分别以原、被 告的身份各参加一场比赛。复赛、半决赛、决赛的身份由抽 签决定。各参赛队伍的4名队员中每场只有2名代表该方的 队员和1名自由人总计3人能够上场参加言词辩论竞赛。每 场竞赛应配备主持人1
10、名、计时人1名。主持人负责竞赛按 规定程序进行。计时人负责各方陈述和反驳的时间控制,应 于每一阶段时间结束前1分钟、30秒给予发言方提示两次。1 .竞赛程序。比赛双方应在基于案件材料确定的事实 基础上进行案件辩论。言词竞赛过程中,双方不得使用比赛 案件材料所附证据以外的任何展示品(包括图画、文字、声 音等),一切陈述及答辩仅限于口头说明方式。整个竞赛过 程中,场上队员不得与其他人(包括教练及其他队员)进行 任何交流和接触,场上3名队员之间的交流也仅限文字方式, 不得进行口头交流。(1)开庭陈述环节。原告陈述或公诉人发表意见(15 分钟);被告陈述或辩护人发表意见(15分钟)。陈述到14 分钟时
11、,计时系统会给予倒计时1分钟的提示;14分30秒 时,计时系统会给予倒计时30秒的提示;15分钟时,计时 人举红牌示意停止。(2)自由辩论环节。原告或公诉人辩论:应综合自己 的陈述及被告方陈述的观点和理由有针对性的进行反驳(15 分钟);被告或辩护人辩论:应针对原告陈述或公诉人意见 所提供的观点和理由进行反驳(15分钟)。在自由辩论环节,场上参赛队员均可参与,任一方均可 向对方进行发问。辩论顺序是先原告或公诉人发言;后被告 或辩护人发言,接下来双方进行辩论。一方发言结束之后, 主持人应询问是否继续发言,如该方认为无须继续发言,主 持人应提醒另一方进行反驳。计时人应计算每一参赛队伍所 有参赛队员
12、的发言时间,并及时进行归总计算,15分钟的反 驳时间没有用完的参赛队伍,计时人应及时向主持人示意剩 余时间,任何一名参赛队员在主持人的示意下可以继续发言。 任何一方发言时间总计达到15分钟的,计时人应向主持人 示意该参赛队伍的发言时间已经用完,主持人应禁止该参赛 队伍的队员发表任何言论。在此阶段原被告双方既可以陈述 己方立场,也可以向对方发问。(3)总结陈词环节。原告或公诉人总结陈词(5分钟); 被告或辩护人总结陈词(5分钟),用时4分钟和4分30秒 时计时系统会给予提示,5分钟时计时人举红牌示意停止。(4)评委提问:每场比赛评委得向竞赛双方提出问题, 各方回答总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场上3名队
13、员均可参与回 答。评委所提问题由命题人统一设置。(5)评委应根据言词辩论竞赛评分规则对参赛队伍和 选手表现进行打分或投票。评委会主席负责公布比赛结果, 并委任12名评委对本场比赛选手表现进行点评。(6)评委会主席可以在比赛过程中控制赛程、引导双 方争议点。2 .保密规定。任何队员不得将己方与对方所代表高校 的校名透露给评委,即使评委无意间加以询问,队员也应婉 转予以拒绝,违反者将取消参赛资格。3 .录音与录像。组委会有权就竞赛事务进行录音和录 像,且无向参赛者提供该影音数据的义务。参赛队伍录音录 像需征得对方队伍及组委会同意,且需遵从组委会的要求与 规定。4 .赛场规则。所有参赛队伍人员需至少
14、提前15分钟入 场并签到,进行赛前准备。四、评判方式本次大赛将书状与言词辩论分开评议,通过对参赛队伍 所提交书状的评判产生优秀书状奖,通过对参赛队伍言词辩 论表现的评判产生团体奖、优秀辩手奖以及最佳辩手奖。(-)书状竞赛每位评委对其所在组负责的每一份书状独立打分,24位 评委评分的总分值为该参赛队伍书状的总得分,根据总得分 从高到低排名,产生6项优秀书状奖。(-)言词辩论竞赛初赛阶段的评议采取打分制,由评委根据组委会发布的 评判标准独立打分,两场比赛6名评委的打分总和为初赛总 得分。复赛、半决赛、决赛的评议采取投票制,评委对本轮 参赛的两支队伍进行投票,得票数高者胜出,主持人当场宣 布竞赛结果
15、。(三)优秀辩手和最佳辩手优秀辩手的评议方式采取打分制,由初赛环节评委给各 参赛队伍两场比赛的四名参赛队员分别打分,按照每支参赛 队伍限1名的标准,取个人得分的前八名作为大赛优秀辩手。最佳辩手的评议方式采取投票制,由决赛环节评委从参 加决赛的两支队伍的参赛队员中投票产生一名最佳辩手。(四)惩罚规则1 .书状竞赛。未按规定时间提交书状的,按自动退赛 处理。2 .言词辩论竞赛。代表队缺席,即为退出竞赛。代表 队出现下列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予以退赛或取消竞赛 成绩处理:(1)存在明显作弊行为的;(2)严重违反言词辩论规范的;(3)与当场评委存有交易,可能影响竞赛结果的;(4)有其他严重违反竞赛规
16、则行为的。3 .任何参赛队伍及其所在院校不得为本队或其他队伍 的胜负以任何形式向评委施加任何有利或不利的影响,如有 上述行为者,将取消该代表队竞赛资格。(五)申诉程序参赛队伍对评委会评判结果等相关事宜存有异议的,可 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仲裁委员会应在听取申诉双方意见 并认定其是否合理后,就申诉结果予以答复。申诉经仲裁委 员会驳回后不得再次提出申诉。五、奖项设置(一)书状竞赛:设优秀书状奖6项。(二)言辞辩论竞赛的奖项作为大赛的最终奖项:设冠 军1项、亚军1项、季军2项,优秀团队奖4项(为进入复 赛但未取得冠、亚、季军的四支代表队获得),另设优秀辩 手若干名,最佳辩手1名。(三)由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对获奖团队和个人颁发获 奖证书。六、报名事项请各高校于7月5日前向大赛组委会报名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