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宿舍管理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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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铜仁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宿舍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生宿舍是学校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阵地,是学生生活、学习、休息的重要场所,为营造学生宿舍安全、文明、和谐、舒适的住宿环境和生活秩序,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宿舍安全工作指南贵州省控烟条例等法规、规章,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铜仁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在校生的住宿管理。本规定中所述学生宿舍指学生住宿的楼栋,学生寝室指学生住宿的房间。第三条学生宿舍的管理及学生思想教坚持学院统一领导与二级学院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第四条学生宿舍管理服务工作由学生工作(武装)部、各二级学院共同负责有关

2、工作。学生工作部学生宿舍管理科(以下简称“宿管科”)具体负责学生宿舍事务的总体协调与管理工作。第二章住宿管理第五条学生宿舍住宿管理实行学院、二级学院两级管理。学生住宿分配本着按学院集中住宿原则进行,由宿管科统一调配,各二级学院负责具体落实,学生应积极配合,按指定寝室、床位住宿。宿管科根据学生宿舍综合管理需要可对学生住宿进行调整;各二级学院根据工作需要可对本部门学生住宿进行调整,调整方案提前报宿管科。第六条学生应根据学院财务收费规定,按时缴纳住宿费,费用按学年收取。对于申请短期住宿的人员,参照所住宿舍的住宿收费标准,按照住宿时间期限,收取相应的住宿费。第七条学生宿舍楼门实行夏令时每日6时开启,2

3、2:30时关闭;冬令时每日6:30时开启,22:00时关闭。学生应严格遵守楼门开关时间,不得早出、晚归、夜不归宿。学生需要早出、晚归,须持有所在学院开具的证明向宿管科报备;学生因特殊情况夜不归宿,须提前在线上向辅导员(班主任)办理请假手续,注明原因、去向、校外住宿地、回校时间及安全保障等信息。学生因早出、晚归、夜不归宿行为导致的不良后果,责任自负。第八条学生休学、复学、退学、转学、延长学制等学籍异动时,须到宿管科办理住宿调整手续。第九条严格学生集体住宿管理,原则上不允许学生单独在外住宿。如因患病等特殊情况需暂时单独在外住宿,可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申请,学生家长知晓、同意并签订“三书”后方可办理外

4、住宿手续。第十条学生如需要办理走读,可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走读申请,按照铜仁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走读管理暂行办法办理手续。第十一条学生应自觉遵守学生宿舍住宿管理要求,不得有擅自占用、私自调整床位、留宿异性或校外人员等行为,共同维护良好住宿秩序。第三章安全管理第十二条严格执行宿舍安全管理制度。学生工作(武装)部建立健全宿舍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处置流程;各二级学院建立以党委(总支)副书记、辅导员(班主任)、班长、宿舍长逐级负责的学生宿舍安全管理网络,明确学生宿舍安全负责人,副书记、辅导员(班主任)应经常性进入宿舍实施安全检查与思想教育;外聘宿管员应严格按照岗位职责要求,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第十三条严格执行宿

5、舍安全检查制度。各二级学院主要负责学生宿舍区域普查及违纪学生教育处理;外聘宿管员主要负责宿舍公共区域、宿舍区域巡查及隐患问题上报;宿管科主要负责宿舍公共区域检查、宿舍区域抽查及隐患问题通报。学生应自觉配合做好各级各类检查工作。第十四条严格执行宿舍出入检查登记制度。学生进入宿舍实行一人一闸;来访人员应出示相关证件,经外聘宿管员登记允许后进入宿舍;携带大件物品、贵重物品或可能影响宿舍安全的物品,应自觉配合外聘宿管员检查。第十五条严格执行宿舍禁止饮酒规定。宿舍内不得出现饮酒、醉酒行为,不得存放各类酒水。第十六条严格执行宿舍全面禁烟制度。宿舍内任何场所严禁吸烟,禁止存放各类烟具、烟盒、香烟。第十七条注

6、意消防安全。学生应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及规章,爱护各类消防设施设备,严禁堵占宿舍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及逃生窗口。严禁在宿舍内实施任何影响消防安全的行为与活动。第十八条注意财产安全。个人财物应妥善保管,学生宿舍不宜存放贵重物品和大量现金。平时应养成离开宿舍或休息时锁门、关窗的习惯,假期离宿时应将个人有价值的物品带离宿舍。第十九条注意用电、水安全。学生应遵守安全用电、水管理规范,不得使用发热性电、水阻器具和大功率生活电、水器,不得私接乱拉电、水源、私自改变或破坏用电、水设施,离开宿舍须将各类用电、水器处于断电、水状态。第二十条注意卫生防疫安全。实行传染病申报制度,凡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

7、定的各类传染病患者,须主动及时报告二级学院、宿管科。学生发现宿舍内有疑似传染病患者,应及时报告宿舍管理人员。并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相关检查及处置。第二十一条注意高空坠落安全。禁止向宿舍外抛扔物品;不得在宿舍外檐等存在高空坠物隐患的部位放置、悬挂任何物品;不得攀爬宿舍。第二十二条宿舍内发现火情、恐怖行为和紧急事件时,应立即报告外聘宿管员、保卫处、相关二级学院学生科r视现场情况组织疏散和救援。第二十三条宿舍内发生打架斗殴、伤害、盗窃、诈骗、食品安全等事件时,应及时报告外聘宿管员、保卫处、相关二级学院学生科,并保护现场,协助处理。第二十四条宿舍内发现危化品、爆炸物、仿真枪、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非法宣传品

8、、宗教、非正常聚集和经营活动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活动时,应及时报告外聘宿管员、保卫处、相关二级学院学生科。第二十五条学生不得无故私自更换宿舍门锁,如遇门锁坏等情况,需报宿管员后,由后勤进行更换。外聘宿管员值班室备用钥匙原则上不予外借。第二十六条对于在学生宿舍检查活动中发现的各类违规违纪物品、不合格用电、水设施设备以及其他占用空间、存在隐患的物品,工作人员可在现场实施收缴,由各二级学院或宿管科代为保管,物品所有人可在学期结束时取回,并带离宿舍。第二十七条学生应自觉维护宿舍安全,增强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防范能力、自我管理能力和自救逃生能力。全体学生和宿舍管理服务等相关人员均有义务及时劝阻、制止

9、、报告有损宿舍安全和扰乱正常秩序的不良行为与活动。第四章卫生管理第二十八条学生宿舍内务卫生保洁由学生负责;公共区域及宿舍周边指定范围内卫生保洁由物业管理服务公司负责,服务内容及标准按照物业服务合同执行。第二十九条各二级学院应建立学生宿舍内务卫生值日制度,对内务卫生进行检查、督促和整改;宿管科对内务卫生进行抽查、反馈,定期开展评比工作。第三十条宿舍内务卫生值日应做到“三有”“四齐”“五净”。“三有”即有宿舍长、有值日生、有值日职责;“四齐”即床上用品整齐、床下物品整齐、日常用品整齐、家具书刊整齐;“五净”即地面干净、墙壁干净、门窗干净、家具干净、灯具干净。第三十一条内务卫生规范(一)室内家具按规

10、定位置摆放,不得擅自移动,不得擅自添置家具和设施;(一)个人书桌、床铺应保持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整齐,床位不得设置遮挡物;(三)室内地面和宿舍门前应保持清洁,不得在宿舍内和公共区域堆放垃圾杂物,每日将垃圾杂物置于宿舍周边垃圾池内;(四)不得在墙壁、门窗上乱贴、乱画、舌L钉、乱挂;(五)不得在宿舍内饲养宠物。第三十二条学生应自觉养成清洁卫生习惯,做好个人宿舍内务卫生;尊重、珍惜工作人员劳动成果,自觉维护公共环境卫生,共同营造良好的居住环境。第五章供电、供水管理第三十三条学生宿舍每学期提供定额免费电、水量,超标电、水费由学生支付承担。学生应随时查询宿舍剩余电、水量,预缴电、水费。学生离校不再住寝时,

11、应结清水电费,不得欠费。第三十四条学生应知晓所住宿舍用电、水管理办法,掌握供电、水信息查询和自助购电、水方法,不得影响供电、水管理系统正常运行。第三十五条学生应强化用电、水安全意识和节约意识,严格遵守用电、水安全规范,科学合理用电、水,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现象。第六章公物管理第三十六条宿舍内配备的家具、门窗设施、水电设备、消防设施、安防设备、电梯及其他公共设施,不得擅自维修、挪移、拆装和影响各类设施设备正常工作。学生应爱惜公物,互相监督,配发给个人使用的家具、用具由使用者负责,宿舍内公共设施由宿舍全体成员共同负责使用和保管。第三十七条宿舍公物损坏后应及时到值班室登记报修。人为损坏或丢失公物

12、,责任人应予以赔偿。厕所、地漏等堵塞时,要按照后勤部相关维修要求进行处理。第三十八条学生入学时应对宿舍家具和生活设施配备情况进行检查。学生退宿、宿舍调整时,宿舍管理人员对宿舍公物进行清查,验收通过后办理退寝手续。第七章奖惩管理第三十九条对于在学生宿舍安全管理、文化建设、突发事件处置以及避免重大损失等方面表现突出和发挥重要作用的单位和个人,学校予以表彰和奖励。第四十条对于违反学生宿舍管理要求、危害学生身心健康和影响正常工作秩序等行为,将依据铜仁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进行处理。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本规定不相符的,第八章附则学生宿舍其他住宿人员参照执行。本规定由学生工作(武装)部负责解释。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原学生宿舍管理规定与以本管理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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