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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时代山塘系统治理工作方案为全面实施山塘系统治理,做好病险山塘存量清零等工作,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小型水库系统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病险水库山塘加固和海塘安澜千亿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践行新时期治水思路,按照“除险保安、稳进提质”和“推进水利高质量发展”的总要求,坚持安全第一、分类施策、系统治理,以“安全、生态、智能、高效”为目标,建设“美丽山塘”,助力乡村振兴,努力把山塘安全运行管理打造成为建设“重要窗口”的标志性成果。(二)基本原则1.政府主导,两手
2、发力。强化政府主导地位,落实属地镇乡(街道)行政首长负责制;充分发挥市场作用,调动各方积极性,鼓励市场主体参与山塘安全运行管理。充分发挥政府主导和市场机制的作用,构建多元化的资金投入格局。2 .统筹考虑,分类施策。全面分析梳理山塘安全运行管理存在的问题,根据不同类型山塘的特点,按照轻重缓急、标本兼治的要求,分类提出对策措施,精准施策。3 .明晰产权,镇级统管。按照已划定的山塘管理范围,以国土三调成果为依据,开展不动产登记,明晰山塘产权;根据山塘大多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客观实际和公益性强的特点,在保证产权人权益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全面落实镇级统管责任。4 .改革创新,提升效能。应用现代互联网技
3、术和信息化手段,逐步推动山塘安全运行管理从“粗放型”向“专业型”转变、从“人工管”向“智能管”转变,提升管理效能。(三)目标任务2022-2025年,计划投入27631万元,实施山塘系统治理956座,其中重要山塘565座,普通山塘391座。实现病险山塘存量清零;所有重要山塘均实现“三通八有”,即道路通、电力通、通信通和有人员、有资金、有制度、有预案、有物资、有监测设施、有放空设施、有管理房;安全评定和综合整治实现常态化;所有重要山塘全部纳入镇级统管,符合不动产登记条件的重要山塘登记率达到100%,物业管理覆盖率达到80%,水雨情自动监测率达到35%,视频图像监控率达到35%o基本构建功能定位适
4、宜、产权归属清晰、责任主体明确、工程安全生态、管理智慧高效的山塘治理体系,山塘治理现代化走在全省前列。二、主要任务围绕“一年完成山塘安全评定;两年完成分类处置;三年完成病险山塘存量清零;四年基本实现系统治理”的工作目标,至2025年,全面推行重要山塘产权化、物业化、数字化,实现重要山塘安全评定、综合整治常态化机制。(一)一年完成山塘安全评定。2022年完成956座山塘安全评定,报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同步上传浙里九龙联动治水管理平台,系统治理(综合整治、整改完善、降等报废)方案逐年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二)两年完成山塘分类处置。根据安全评定结论,至2023年完成所有山塘的分类处置。1.
5、正常运行类。山塘功能与需求匹配,生态环境和安全状况良好,已具备“三通八有”条件,且产权归属清晰,有管理责任主体、人员配置满足管护要求,日常管护工作和经费保障到位,可保证正常运行的,则维持管理现状。2 .综合整治类。大坝安全评定为病险的83座山塘,有关镇乡(街道)、村(社区)必须在2022年8月底前完成项目储备,按照轻重缓急及政策处理难易程度,制订三年行动计划。提前谋划项目前期,力争下年度工程提前到上年度10月份开工建设,下年度主汛期前完工。3 .整改完善类。配套设施未达到“三通八有”的221座重要山塘,有关镇乡(街道)要尽快开展安全评估,以镇乡(街道)或村(社区)为单位编制整改完善方案,于20
6、23年8月底前,报市水利局备案;普通山塘必须确保放水设施运行正常,溢洪道行洪畅通。4 .降等报废类。随着城市化建设的不断推进以及城乡规模化供水工程的持续延伸,部分山塘灌溉或供水功能逐渐萎缩或丧失,有关镇乡(街道)、村(社区)应参照水库降等与报废评估导则(SL/T7912019),对区域内山塘进行普查,提出降等报废意见,2023年8月底前报市水利局备案。(三)三年完成病险山塘存量清零。开展病险山塘存量清零攻坚行动。至2024年底,全面完成现存83座病险山塘的综合整治任务(经镇街意见统筹,由58座增加为83座,其中高坝屋顶72座、普通11座)。同步推进病险山塘动态销号,对2022年以后新出现的病险
7、山塘,及时采取整治,确保限期内销号。(四)四年基本实现系统治理。压实主体责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依规依标进行管理,全面推行重要山塘产权化、物业化、数字化和常态化。至2025年基本实现重要山塘系统化治理。1.压实主体责任。各镇乡(街道)对区域内山塘安全负责,政府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协调做好山塘安全管理工作;市水利局对山塘安全负行业监督管理责任;山塘产权人或管理责任主体(属地村、社区)对山塘安全负直接责任;山塘管理责任主体名录纳入浙里九龙联动治水管理平台,实行动态管理。2 .推行产权化。在划定山塘管理范围的基础上,组织对重要山塘大坝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及其所依附的土地使用权进行不动产登
8、记。各镇乡(街道)要厘清重要山塘权属,参照水利工程“三化”改革要求,及时办理不动产登记。以山塘产权为依据,以协议合同为纽带,明确产权人与经营者、受益者之间的关系,建立权、责、利相一致的管理体制。3 .推行物业化。建议落实镇集体资产经营公司为镇级统管单位,对镇域重要山塘实施标准化、专业化、物业化管理。山塘产权人或管理责任主体(属地村、社区)应以协议合同方式委托进行镇级统管;镇级统管单位应组建专班,采取维修养护物业员+巡查管理网格员模式进行标准化管理;管护经费和经营收入按水库权属比例进行分摊分配。市财政每年切出565万元专项资金,用于565座重要山塘长效管护工作(镇街按物业化合同申请拨付)。到20
9、23年12月底,全面建成完善的镇级统管长效管护机制。4 .推行数字化。以“智慧水利”为抓手,加强顶层规划、设计,分期对210座重要山塘进行数字化改造,充分运用现代科技,加快重要山塘感知体系建设,全方位、多维度掌握工程安全运行状况。依据省山塘运行管理规程,将重要山塘检查巡查、观测监测、控制运用、启闭操作、安全评定、整改完善、综合整治等管理事项纳入浙里九龙联动治水管理平台。5 .推行常态化。动态分析研判山塘安全管理状况,实现山塘安全运行实时动态监管,周期结束即开展安全评定,评定为病险山塘的应尽快列入山塘综合整治计划,三年内必须完成整治任务,实现常态化机制。6 .建立长效机制。以山塘产权为基础,统筹
10、考虑政府事权和受益人等因素,合理确定管护经费分担比例,确保山塘管护经费稳定可靠。积极推行山塘物业化管理,制定出台水利工程物业管理指导意见,培育物业管理市场,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山塘管护,并加强市场监督,保障水利工程物业管理市场健康发展。建立水利工程运行管理专家库,加强对山塘安全运行管理服务指导,不断提升我市山塘管护队伍素质和能力。7 .打造“美丽山塘”。率先对已实现或即将实现数字化改造的210座重要山塘开展综合整治或整改完善,高起点规划、高标准设计,打造工程安全、设施完善、产权清晰、管护规范、环境整洁的“美丽山塘”,助力乡村振兴。三、保障措施(一)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全面落实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成
11、立以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统筹协调部门工作,明确工作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职责。各有关镇乡(街道)、村(社区)相应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人、时间点、路线图,层层压实责任,狠抓工作推进落实。(二)统筹资金,增加投入。全力做好资金筹措工作,切实保障山塘系统治理工作资金足额投入。积极争取上级资金补助;统筹利用水利建设发展资金有关政策,进一步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充分利用投融资平台筹措建设资金,争取地方政府债券和乡村振兴投资基金支持。山塘系统治理及报废类项目按工程投资的90%予以补助(含2022年33座山塘),政策处理由属地镇乡(街道)、村(社区)负责;重要山塘、普通山塘报废每座分别给予一次
12、性补助40万元、20万元。2022年以后新评定的病险山塘参照执行。(三)明确职责,合力推进。相关部门及镇乡(街道)、村(社区)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合力做好山塘系统治理工作。市水利局牵头抓总;镇乡(街道)、村(社区)作为建设主体,对项目负总责;市发改局负责立项、审批工作;市财政局负责概算审核、审计等工作,明确资金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不动产登记等工作;市生态环境分局指导和监督山塘环境保护工作;市农业农村局、交通运输局、税务局、供电局等相关部门要加大政策要素保障,积极推进用地、用电、税收等优惠政策落地。(四)严格考核,强化督查。将山塘系统治理工作列入市委、市政府对镇乡(街道)及市相关部门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各有关部门和镇乡(街道)要切实把山塘系统治理作为当前重大民生工程,摆在突出位置。山塘系统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月度统计、督查、通报制度,重点核查安全评定及综合整治等任务进展、不动产登记、长效机制落实情况,形成比学赶超、争先创优的良好工作氛围。(五)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新闻单位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山塘安全风险忧患意识,积极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山塘安全运行管理与保护工作,将山塘管护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相结合,打造“美丽山塘”。四、其他本方案自2023年10月10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