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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浙江工业大学关于研究生培养工作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发展我校研究生教育,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对我校研究生的培养工作制定本规定。一、培养目标(一)拥护党和国家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学风严谨;具有高尚的科学道德,有献身于科学的事业心、合作精神和创新精神,积极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二)博士研究生: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和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能够在科学研究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三)硕士研究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从事科学
2、研究工作的能力和独立从事实际工作的专门技术水平。(四)身心健康。二、研究方向各学科结合本学科研究现状和长远发展规划,可设置若干研究方向。研究方向的设置应科学、规范、宽窄适度、相对稳定、可持续发展。各学科还应根据国家经济发展、科技进步的需要不断发展自身特色,丰富研究方向内涵,充分利用自身的优势和特点,形成起点高、有特色、成才快的研究生培养环境。三、学习年限(一)博士研究生修业年限38年,基本学制:3年;硕博连读研究生修业年限48年,基本学制:5年。(二)硕士研究生修业年限25年,基本学制:2.53年。(三)超过基本学制的硕士研究生从第八学期开始,按自筹经费研究生规定缴纳相应的学费(自筹经费实施办
3、法另行制定)。四、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一)博士研究生的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博士研究生的课程体系应体现学科自身的特征和应有的知识结构、学科的优势和特色;注重课程体系的优化、课程内容的合理性和整体功能;反映本学科发展的前沿和交叉学科、新兴学科的发展方向;并根据学科发展和社会需求的变化及时进行相应的调整。博士生课程由学位课、非学位课和必修环节三部分组成,实行学分制。博士生课程教学总学分不少于18学分,其中学位课不少于10学分。(1)学位课均为必修课,由各学位点统一设置,应按一级学科设置。现代科学技术革命与马克思主义(2学分);第一外国语(3学分),外语口语(1学分):要求能熟练地阅读本学科的外文资料,
4、并具有较强的听说写译能力;专业基础(工4学分):专业基础应是在硕士生课程基础上的拓宽与加深,应覆盖本学科范围内若干研究方向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博士生课程要注重综合性、前沿性和交叉性。(2)非学位课,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和研究生本人情况,在导师指导下进行选学。公共选修课:第二外国语(2学分);专业选修课(叁4学分):包括各研究方向的必修课或跨学科的课程。(3)必修环节,所有博士生必须完成。实践活动(0.5学分):以教学实践为主,也可有计划、有目的地选择社会实践活动,累计时间不少于二周;开题报告(0.5学分):一般应在第一学年内完成开题报告;学术报告(1学分):在学期间,必须参加不少于10
5、次校内外公开举办的学术活动,其中主讲学术报告至少两次。(二)硕博连读研究生的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硕博连读研究生课程由学位课、非学位课和必修环节三部分组成,实行学分制。硕博连读研究生课程教学的总学分不少于44学分,其中学位课不少于28学分。(1)学位课均为必修课,由各学位点统一设置。政治理论课(5学分);第一外国语(8学分):包括硕士英语(3学分)、硕士英语口语(1学分),博士英语(3学分)、博士英语口语(1学分);专业基础或专业课(叁15学分):包括硕士学位课和博士学位课。(2)非学位课,可选学包含硕士阶段和博士阶段的非学位课。(3)必修环节,要求与博士生相同。(三)硕士研究生的课程设置与学分要
6、求硕士研究生的课程体系要体现学科本身的特征、应有的知识结构以及本学科的优势和特色,注重基础性、宽广性和实用性,并注意课程体系的优化、课程内容的合理性和整体功能;反映本学科发展的前沿和交叉学科、新兴学科的发展方向;并根据学科发展和社会需求的变化及时进行相应的调整。硕士生课程由学位课、非学位课和必修环节三部分组成,实行学分制。硕士生课程教学总学分不少于32学分,其中学位课不少于19学分。(1)学位课均为必修课,由各学位点统一设置,一般应按一级学科设置。自然辩证法(2学分);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1学分);第一外国语(3学分),外语口语(1学分):要求能熟练地阅读本学科的外文资料,并具有一定的听说
7、和写译能力;专业基础或专业课(叁12学分):应覆盖本学科范围内若干研究方向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要注重综合性、前沿性和交叉性。(2)非学位课,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和研究生本人情况,在导师指导下进行选学。鼓励研究生适当选修跨学科跨专业的课程,并要求研究生至少选修一门跨一级学科的课程(含公共选修课)。公共选修课:第二外国语(2学分);管理学原理(2学分);中国传统文化评析(1学分);文献检索与利用(1学分);知识产权(1学分)。专业选修课(工10学分)。(3)必修环节,所有硕士生必须完成。实践活动(0.5学分):以教学实践为主,也可有计划、有目的地选择社会实践活动,累计时间不少于四周;开题报
8、告(0.5学分):一般应在第三学期内完成开题报告;学术报告(1学分):在学期间,必须参加不少于5次校内外公开举办的学术活动(含各种设计竞赛、大型展览等),其中主讲学术报告至少一次。五、培养方案有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应制定本学科的研究生培养方案。鼓励各学科按一级学科制定培养方案。研究生培养方案制定应根据自身的特点,要反映学科(专业)的最新发展,使教学与科研前沿更加紧密地结合,真正体现本学科、专业的内涵和发展趋势。应注意根据新兴学科、边缘学科和交叉学科的发展,有计划地调整研究方向。培养方案的内容主要包括本学科的课程与学分安排,同时应对培养目标、研究方向、思想政治和德育教育、课程教学大纲、论文
9、安排等作出明确的规定。各学院可根据本学院各学科专业的特点,制定不低于学校研究生培养标准的培养方案。培养方案应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通过,经学院主管领导签署意见,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后实施。研究生培养方案原则上每两年进行一次制定或修订。六、培养原则与方式(一)研究生的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和研究生指导小组集体指导相结合的原则。提倡建立研究生指导小组,旨在使研究生处于良好的学术集体中,博采众长,并有利于培养研究生良好的协作精神。(二)在研究生的培养过程中,应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注意培养研究生刻苦钻研的学风、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求索创新的钻研精神、诚实严谨的工作作风和团结协作的合作精神。(三)在研究生
10、的培养过程中,突出能力的培养,注重培养研究生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研究生的创新能力。(四)研究生的课程教学应贯彻教学相长和因材施教的原则,可采用讲授、自学、课堂讨论、专题报告、写读书笔记等多种方式进行。提倡讲授与课堂讨论相结合为主的教学方式。教学中既要重视发挥教师的指导作用,又要充分发挥研究生的主观能动性;既要使研究生掌握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又要使他们掌握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和技能。课程教学应注重实效,严格考核。(五)加强研究生培养的目标管理,各学院应对研究生的课程教学、开题报告、学术活动、指导小组的确定、培养计划的制订和执行、中期考核以及学位论文评阅与答辩等环节严格管理并加强检查,确保
11、研究生培养质量。(六)硕博连读研究生是从本校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且成绩优秀的在学硕士研究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研究生,选拔工作按照浙江工业大学关于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的规定执行。七、培养过程实施(一)制订个人培养计划研究生入学后一个月内,在导师的指导下根据本学科培养方案和研究生本人的具体情况确定研究方向与制订个人培养计划,经学位点负责人审定后实施。硕博连读研究生,在认定资格后由导师与研究生共同制订博士学习阶段培养计划。(二)中期考核中期考核是各学院对研究生在进入研究生学位论文阶段前进行德、智、体全面考核,其中业务方面的考核是依据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的课程学习情况,通过开题报告、思想品德等方面进行考核。中期
12、考核合格者方可进入研究生学位论文阶段。中期考核不合格者,按学籍管理规定终止其攻读相应研究生学位资格。(三)开题报告研究生论文选题应对国民经济建设、文化发展或在学术领域有实际意义,并尽量结合导师的科研项目进行。研究生应系统地查阅国内外有关文献,了解国内外科技动态,并对收集的资料作出分析和评述,指出需要解决的问题和方法,在导师指导下提出论文工作计划,并做开题报告,就论文研究的可行性广泛听取专家意见。(四)学位论文学位论文必须在导师的指导下由研究生本人独立完成。论文中的科学论点要概念清楚、论据充分;对所选用的研究方法要有科学根据,理论推导正确,计算结果无误,实验数据真实可靠,分析严谨;对结论应作理论上的阐述,引用他人的材料要引证原著。论文应有创新性成果。论文要求词句精练通顺、条理分明、逻辑性强、文字图表清晰整齐。凡需保密的论文应注明密级。学位论文格式要求参见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的统一要求。(五)论文评阅、答辩参见浙江工业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工作的规定。(六)学位授予参见浙江工业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本规定自发布日起开始实行。由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院(筹)负责解释。2010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