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XX市安全评价机构执业行为专项检查实施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3年XX市安全评价机构执业行为专项检查实施方案.docx(16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2023年XX市安全评价机构执业行为专项检查实施方案为持续巩固安全评价执业行为专项整治成果,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按照省厅统一部署,市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安全评价机构执业行为专项检查,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扎实推进XX省安全生产条例落地实施,压紧压实监管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评价机构责任,坚决守住安全底线红线,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变。二、检查重点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安全评价领域“三类重点安评报告”开展检查。聚焦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评价报告,即以安全生产隐患大排
2、查大整治行动发现的有重大问题隐患的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用于生产的生产经营单位为重点,检查为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出具的安评报告。聚焦只做非许可类项目机构的安评报告,即结合当地监管要求,充分运用工业企业在线、危险化学品全生命周期在线、XX省安全生产中介服务平台(我省许可安评机构从业告知信息平台)、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信息采集终端系统(外省许可安评机构从业告知信息平台),系统梳理法定安评报告清单,尤其是只做非许可类项目机构的安评报告。聚焦两类重点安全评价人员编制的报告,即通过工业企业在线和两个从业告知系统梳理在社会化服务机构执业的兼职安全评价师,检查该类人员编制的报告,以及在检查中发现冒用他人名义或者允许他
3、人冒用本人名义在安全评价报告中签名的人员,重点检查该类人员出具的其他安评报告。以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评价机构、安全评价人员为切入点发现问题报告,以问题报告为发力点,深查问题机构和问题人员执业行为,坚持非许可与许可项目并重,强化精准执法、刚性执法、规范执法,深入开展专项检查。三、检查范围与内容(一)检查范围。对2022年6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期间出具的三类重点安评报告进行全覆盖检查。(二)检查内容。围绕三类重点安评报告开展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延伸检查相关安全评价机构和从业人员。1.安评报告方面。(1)是否按规定进行从业告知;(2)是否按标准要求编制;(3)是否存在法规标准引用错误、关键危
4、险有害因素漏项、重大危险源辨识错误、对策措施建议与存在问题严重不符等;(4)是否存在安全评价人员冒用他人名义或者允许他人冒用本人名义在安评报告和原始记录中签名的情况;(5)项目组人员是否符合安全评价项目专职安全评价师专业能力配备标准;(6)是否按要求网上公开相关信息及现场勘验图像影像;(7)安全评价项目资料是否全面并及时归档。2.安全评价机构方面。(1)是否具备并保持1号令规定的资质条件;(2)是否存在不按规定签订技术服务合同情况;(3)是否存在出租、出借资质,或者超出资质证书规定的业务范围开展法定安全评价项目等情况;(4)是否存在擅自更改或者简化评价程序和内容等情况;(5)机构名称、注册地址
5、、法定代表人、专职技术负责人发生变化时是否及时向资质认可机关提出变更申请。3.从业人员方面。(1)是否存在安全评价项目组组长或负责勘验人员不到现场实际地点开展勘验的情况;(2)是否存在安全评价人员违规出借出租资格证书、持假证上岗的现象。四、时间安排及检查方式从2023年6月至10月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一)梳理核查阶段(即日起至6月20日)。各县(市、区)、XX新区应急管理局是执行专项检查行动的主体责任单位。要按照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的要求,依据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1号令)明确的法定职责,依照市局方案,结合属地实际,细化制定本地区本领域专项检查计划,扎实组织开展本地区的专项检查
6、行动。安全评价机构要对照检查重点中安全评价机构、从业人员、安全评价报告三个层面内容开展自查,主动清理出租出借资格证书从业人员,严肃整改出租出借资质证书违规行为,形成自查自改报告备查,6月18日前将自查报告及附件1、2报所在地应急管理局,各地应急管理局汇总后于6月20日前报市应急管理局。各县(市、区)、XX新区应急管理局自行确定检查专家,并依据检查清单制定法定评价项目安评报告检查计划(附件3),以县(市、区)为单位于6月20日前统一报市应急管理局。(二)集中检查(6月21日至9月30日)。6月21日起,各地要结合全省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一厂多租”安全专项整治、非许可化工医药企业安全专
7、项整治和年度执法计划等,集中组织开展对安全评价机构和安全评价人员的检查与执法工作。一是市局结合2023年度“双随机”执法检查会同检查专家抽查各县(市、区)的部分法定安全评价项目安评报告。二是各县(市、区)、XX新区应急管理局对照在本辖区的检查清单项目,重点检查安评报告与生产经营单位实际符合性、生产经营单位对报告相关建议采纳情况等,对发现的虚假、失实报告深入核查评价机构及人员执业行为,要以铁的手腕、铁的措施,严肃追究安全评价机构和项目人员弄虚作假、出租出借证书等责任。(三)总结评估(10月)。各县(市、区)、XX新区应急管理局要梳理汇总此次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好的经验做法和举措以及今后工作开展建
8、议等,于10月10日前形成专项检查总结报告报送市局。市局将综合评估各地专项检查成效,对活动实效、存在问题、严重违法行为和典型执法案例等公开通报,对各县(市、区)、XX新区专项检查成效进行年度考核赋分。五、保障措施(一)提高思想认识。本次专项检查已列入对各县(市、区)、XX新区的年度考核内容,各县(市、区)、XX新区应急管理局要高度重视,强化监管执法部门的协同,落实专人,认真严肃检查,盯牢每一个检查环节,防止走过场,确保行动达到预期效果。(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XX新区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动员部署、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加强统筹,协调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矿山、金属冶金等行业
9、监管部门、安全评价机构监管的科室和执法部门的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强力推进专项检查工作,于6月15日前确定1名联络员报市局。(三)强化技术服务。市局技术服务中心在成立工作专班的基础上,做好专家支持,选派业务优、素质高的专家全程参与专项检查活动。检查专家组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统一检查标准,既要深入查找问题,又要提出解决方案,强化服务意识,帮助机构提高执业水平,配合监管部门做好专项检查工作。(四)严查违规行为。各县(市、区)、XX新区要坚持检查与执法相结合,坚决打击扰乱安全评价市场秩序的行为,对没有取得安全评价资质的社会化服务机构非法从事法定安全评价加大处罚力度,对出具虚假报告的机构坚决吊销资质,对
10、出具失实报告的机构坚决停业整顿。要加强行刑衔接,依法依规实施处罚,确保违规机构受教训、其他机构受警示,做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市局将根据专项检查结果,对全市安全评价机构进行信用排名并在网上公开,持续净化安全评价市场。(五)加强信息报送。各县(市、区)、XX新区要及时梳理总结进度,集中检查阶段于每月15日、30日,将阶段性工作进展(附件6、7)和典型案例(附件8)报送市局。六、有关说明(一)本方案所指法定安全评价,是指1号令规定的法定安全评价服务事项,主要包括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设定的用于办理行政审批的安全评价中介服务事项,具体分为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
11、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安评报告;矿山安全生产许可涉及的安全评价,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和经营许可涉及的安全评价;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涉及的安全评价;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企业用于报监管部门备案的安全评价;以及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设定的其他安全评价。(二)本方案所指安全评价报告,是指为法定安全评价出具的证明文件。联系人:市应急管理局XX联系电话:XX附件:1.安全评价机构相关情况表2 .安全评价机构安评项目报告自查表3 法定项目检查计划4 .安全评价报告虚假情形认定5 .安全评价报告失实情形认定6 .专项检查情况汇总表7 .专项检查处罚详情表8 .典型案例报送要求安全评价机构相关情况表单
12、位:盖章填表人员及联系方式:机构名称注册地点办公地点执业人员姓名职务安全评价机构安评项目报告自查表单位:盖章填表人员及联系方式:序号评价报告名称存在问题整改措施整改落实时间责任人法定安评报告检直计划序号区县项目名称行业类别生产经营单位安评机构项目负责人检查时间安全评价报告虚假情形认定安全评价报告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认定为安全评价报告虚假:(一)故意伪造的;(二)在周边环境、主要建(构)筑物、工艺、装置、设备设施等重要内容上弄虚作假,导致与评价期间实际情况不符,影响评价结论的;(三)隐瞒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及整改落实情况、主要灾害等级等情况,影响评价结论的;(四)伪造、篡改生产经营单位相关信
13、息、数据、技术报告或者结论等内容,影响评价结论的;(五)故意采用存疑的第三方证明材料、监测检验报告,影响评价结论的;(六)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影响评价结论的情形。生产经营单位提供虚假材料、影响评价结论,承担安全评价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对评价结论与实际情况不符无主观故意的,不属于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有本条第二款情形,承担安全评价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出具的证明文件有重大失实,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备注:上述内容依据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六条确定。安全评价报告失实情形认
14、定安全评价报告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认定为安全评价报告失实:一、安全现状评价或验收评价报告中,企业布局、工艺参数、周边环境与评价期间实际情况不符,影响评价结论的;二、重要区域、关键设备设施、主要物料和建(构)筑物、主要安全设施、重要的公辅设施、改(扩)建情况等遗漏或描写错误,影响评价结论的;三、法律、法规、标准主要条款漏项、错误或使用已废止的法律、法规、标准,影响评价结论的;四、国家明令限制类、淘汰类工艺或设备未辨识或辨识有误,导致评价结论失实的;五、未进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及分级或出现严重偏差,影响评价结论的;六、存在不符合国家和行业强制性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项,评价报告漏项未做评价的;七
15、、存在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中列举的重大事故隐患,评价报告漏项未做评价的;八、对策措施建议与被评价项目存在问题不符的;九、金属非金属矿山相关文件和规程要求的主要定量计算分析缺失的。专项检查情况汇总表填报人:联系电话:检查安评报告数量(个)检查发现一般违法行为数量(项)检查发现出具虚假报告等重大违法行为数量(项)下达执法文书(份)行政处罚(次)罚款(万元)责令停业整顿(家次)吊销评价机构资质证书(个)纳入“黑名单”(家)对采信虚假报告的行政许可依法处理数量(家次)媒体曝光(家次)填报单位:截止日期:年月日注:本表实行累计报送,每次统计截止日期前的累计汇总情况专项检查处罚详情表被处罚主体实施处罚机关所属行业领域处罚原因处罚依据*条*款*项行政处罚机构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