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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展中小学生校外培训“安全守护”专项行动心得体会发言学习领会中小学生舞蹈等体育艺术类校外培训安全提醒心得开展中小学生校外培训“安全守护”专项行动心得体会发言近期,教育部联合公安部、国家消防救援局开展中小学生校外培训“安全守护”专项行动,全面守护中小学生培训安全。针对舞蹈、体育等以身体训练为主、较易出现伤害风险的培训活动,三部门专门做出校外培训安全提醒,包括不要过早对孩子进行过强柔韧训练,不要过度对脊椎和腰部做外力挤压等。舞蹈类、体育类培训项目,具有较高的专业要求。未成年人身体和心理尚未发育成熟,倘若培训方式不专业、不科学,就有可能对孩子的身心造成不可挽回的伤害。近年来,一些地方因下腰、空翻等动
2、作导致孩子瘫痪的新闻时有报道,给家长和全社会敲响了警钟。教育部等部门针对容易出现伤害风险的培训活动发出善意提醒,及时且必要。校外培训安全,要提醒也要规范。在体育艺术类校外培训行业中,不少从业者只是通过速成培训,取得了行业协会或培训机构下发的所谓“教师资格证”,许多持证人员并不了解适合儿童的学习训练方法。有关部门应强化监管力度,严格校外培训从业人员资质核查,杜绝不专业的教师教授危险动作。与此同时,还要明确儿童舞蹈、体育等项目培训规程,制定出具体的培训操作细则,规范培训内容,引导校外培训机构尊重学生成长规律和教育规律,从源头上为孩子们筑起安全防线。校外培训“变异”,监管不能“隐形治理校外违规培训,
3、重在抓准现实问题,进行精准打击。针对性强、处罚力度大,充分回应社会焦点、群众痛点,为全面规范校外培训提供有力制度保障。对当前生活场景中出现的“培训游击队”进行系统梳理,对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社会竞赛等违规情形作出明确违规界定,解决治理学科类变异培训法律依据不足、认定难等问题,为甄别校外培训“马甲”提供指引,有效提升治理学科类变异培训的能力。在惩罚力度方面,对违规培训机构的处罚已从叫停培训、退还费用上升至10万元以下罚款,大大提升了相关主体的违法成本,让意图穿上“马甲”的校外违规培训望而却步。目前,很多校外违规培训已从明目张胆“开门办学”,转为较为隐秘的“地下培训工面对新问题,光靠一个部门、一个
4、系统的力量远远不够。比如,相对于处罚权运用较多的市场监管等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在取证、处理与执行等方面的执法能力还较为薄弱,在某些领域存在“不能执法、不愿执法、不会执法”困境。弥补监管中可能出现的疏漏,需要多部门联合发力。教育行政部门不仅要增强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力量,提高执法能力,还应与其他职能部门建立起信息互联互通、执法过程协作配合、执法结果及时反馈的工作机制,做好全面、全程、全时监管工作,实现校外培训监管无死角。除了严管,更要疏导。在当前的教育评价体系下,无论家长还是学生,都有提高分数、名次的现实需求,互相攀比、暗自较劲的心理依然存在,“不能输在起跑线上”的观念短期内难以消失。除了严管校外
5、培训机构,还应疏导缓解家长的升学焦虑。推进中高考制度改革,建立多元评价体系,扭转将教育分层、学校分等的做法。把职业教育建设成为与普通教育平等发展的类型教育,不让普职分流变普职分层。探索多元化人才选拔方式,让不同类型学生都能有精彩未来。标本兼治、疏堵结合,构建起健康、理性的教育生态,才能把学生的负担减下来。学习领会中小学生舞蹈等体育艺术类校外培训安全提醒心得近期,教育部联合公安部、国家消防救援局开展中小学生校外培训“安全守护”专项行动。在此背景中,11月11日,教育部官网发布中小学生舞蹈等体育艺术类校外培训安全提醒。其中提到,“不要过早对孩子进行过强柔韧训练”,强调“孩子身体发育过程有不同阶段,
6、需科学练习;过早过强的柔韧性训练可能产生孩子器官发育不良、肌肉发育缺陷等问题二现代父母普遍重视孩子的兴趣培养,因此很多孩子从小就开始学习舞蹈。随着“双减”政策的落地实施,舞蹈班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日益升温。教育部此番提醒,无疑是一记警钟:倘若不能把握科学合理的原则,“从娃娃抓起“不仅可能会“苦了娃娃”,甚至可能会“害了娃娃”。前不久,多地出现舞蹈班孩子“下腰瘫”病例,由此一再刺痛公众神经。调查数据显示,2005年至2022年,我国因下腰导致瘫痪的孩子超过1000人。这种病症也因此获得了一个俗称:“下腰瘫工作为世界性治疗难题,“下腰瘫”将会对孩子造成难以逆转的伤害。媒体调查发现,“下腰瘫”频发的背
7、后,掩藏着舞蹈培训行业从教师资培养到行业准入,再到家长认知误区在内的重重隐疾。国内研究显示,“下腰瘫”占到儿童创伤性脊髓损伤的19%34%,其中47岁患儿主要是因为学舞蹈时练习下腰动作导致。国家卫健委因此建议:不推荐10岁以下儿童参加舞蹈下腰训练等反复或持续过伸脊柱的运动。如果说家长不了解“下腰瘫”,主要是因为存在知识盲区和认知误区,某些舞蹈培训机构对“下腰瘫”的风险视而不见,更多是为了配合营销:只有让家长尽快看到培训成果,才能引导他们购买更多课程,而下腰劈叉之类高难度动作,无疑是最直观的“成果展示:不明利害的家长和另有所图的培训机构,很容易因此达成默契,从而将年幼无知的孩子置于危险境地。培训
8、机构之所以对下腰劈叉之类高难动作情有独钟,还有另外一种可能:培训老师本身就缺乏专业素养和科学常识。根据教师资格证书管理规定,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从事教师工作的人员,必须依法取得教师资格,并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但在舞蹈培训行业,不少舞蹈培训教师并未按规定取得教师资格,因此并不具备科学引导幼儿开展舞蹈训练的能力,很容易误人子弟。值得一提的是,教育部此番提醒并不具备强制性。如果说这对于家长意味着一种忠告,对于相关管理部门来说,这无疑是一种敦促一一“双减”大背景中,包括舞蹈班在内的各类非学科类培训,也该严格核查培训内容和从业人员资质。建立在严格管理、科学运营的基础上,才能引导培训机构尊重成长规律和教育规律,确保每个孩子都能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