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实施方案.docx

上传人:王** 文档编号:631018 上传时间:2023-12-08 格式:DOCX 页数:6 大小:18.67KB
下载 相关 举报
XX县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实施方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XX县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实施方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XX县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实施方案.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XX县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实施方案.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XX县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实施方案.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XX县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实施方案.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6页
亲,该文档总共6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XX县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实施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XX县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实施方案.docx(6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XX县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保障公民依法参加审判活动,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的相关规定,由XX县司法局会同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开展第二届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本次陪审员选任工作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县委的领导和县人大的监督下开展,整个选任过程,均面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和监督,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和“双随机”的原则。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选任一批高质量的人民陪审员队伍,全力保障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推进司法民主、

2、促进司法公正,更好实现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功能效力,努力提升人民陪审员制度公信度和司法公信力。二、基本原则人民陪审员选任必须坚持以下原则:(一)坚持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的原则;(二)坚持依法推进的原则;(三)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三、选任名额本次拟选任人民陪审员X名,其中随机抽选X名,个人和组织推荐X名。四、选任条件(一)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 .年满二十八周岁(公告发布当天年满二十八周岁);3 .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4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5 .一般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二)下列人员不能担任人民陪审

3、员1.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2 .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3 .其他因职务原因不适宜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员。(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1 .受过刑事处罚的;2 .被开除公职的;3 .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4 .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5 .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6 .其他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信的。五、选任程序(一)成立选任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县公安局、县人民法院、县司法局等单位联合组成的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对选任工作过程中

4、的问题事项进行研究、决策、部署。(二)名额确定县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XX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县人民陪审员名额的决定(X人大常2018)X号)文件的要求,确定2023年我县人民陪审员选任名额数、随机抽选名额数及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名额数。(三)发布公告XX县司法局会同XX县人民法院、XX县公安局,向社会发布选任人民陪审员公告,内容包括选任名额、选任条件、选任程序等有关事项,公告期为三十日。(四)产生候选人XX县司法局会同XX县人民法院、XX县公安局从辖区内年满二十八周岁的常住居民名单中,随机抽选拟任命人民陪审员数五倍以上的人员作为人民陪审员候选人。因

5、审判活动需要,可以通过个人申请和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人民团体推荐的方式产生人民陪审员候选人。按照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公民申请担任人民陪审员的,应当按照选任公告要求,向XX县司法局提供身份、学历证明等书面材料,并填写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申请表。组织推荐人民陪审员的,需征得公民本人同意后,向XX县司法局提交被推荐人简历、学历证明等书面材料,并填写人民陪审员候选人推荐表。XX县司法局会同XX县人民法院、XX县公安局,建立人民陪审员候选人信息库。(五)资格审查XX县司法局会同XX县人民法院、XX县公安局依照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对随机抽选、个人申

6、请和组织推荐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征求人民陪审员候选人意见。(六)确定拟任命人选XX县司法局会同XX县人民法院,从随机抽选且通过资格审查并同意担任人民陪审员的候选人名单中,随机抽选产生部分人民陪审员拟任人选,同时从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民陪审员申请人和被推荐人中确定人民陪审员拟任命人选。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人数超过拟选任人数的,可以在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和被推荐人中随机抽选确定拟任命人选。(七)任前公示XX县司法局会同XX县人民法院、XX县公安局向社会公示拟任命人民陪审员名单。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八)提请任命经公示后确定的人民陪审员拟任人选,由XX县人民法院院长提请XX县人民代表大会

7、常务委员会任命。(九)公告名单县人民法院会同县司法局向社会公告人民陪审员名单。(十)就职宣誓人民陪审员经XX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通过后,应当公开举行就职宣誓。就职宣誓仪式由XX县人民法院会同XX县司法局组织。(十一)名单备案XX县司法局、XX县人民法院应当将人民陪审员名单逐级报省司法厅、高级人民法院备案。六、选任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把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县司法局要切实加强领导,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实际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研究政策措施,加强工作保障和指导监督,并会同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进一步健全完善联席会议、信息通报反

8、馈、联合走访调查等制度,推动数据共享。各有关单位配合做好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的资格审查工作。各乡镇(街道)、司法所要加强与本辖区公安派出所、人民法庭的配合,密切联系村(居)基层组织,做好对广大群众的动员宣传、信息采集核查等工作。(二)规范选任程序。严格选任审查,要进一步加强对年龄、职业、违法违纪经历和品行等审查,避免将不符合选任条件,不适宜人民陪审员工作的人员选入陪审员队伍;严格按时间节点落实好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工作,不走形式,不走过场,使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落到实处。(三)落实保障措施。积极主动争取党委、人大、政法委及财政等部门的支持,健全完善工作保障机制,建立健全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工作人员,落实办公场所,确保这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四)加大宣传力度。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和各有关单位要及时总结开展人民陪审员工作的经验做法,依托各类宣传渠道,加大人民陪审员选任的宣传力度,提高全县公民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及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的认识,增强公民参与司法审判的积极性和自豪感。主动做好与人民陪审员沟通协调工作,定期向人民陪审员反映社情民意,提高人民陪审员的责任感,增强人民陪审工作质效。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科普知识

copyright@ 2008-2023 yzwku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2022001189号-2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