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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卫生系统的现状 卫生事业是国家与社会办的,不是医院办的 医务人员是可怜的“羊”医生的好处护士很少沾上,痛苦却要分担护士的地位 社会地位-宣传上的白衣天使 在病人心中的地位-医生?服务员?在医生中的地位-医嘱执行者?伙伴?在医院领导心中-会议上永远安抚对象 护士的应对与思考 认清形势,发泄后即放下,不要报怨而是改变;无法改变就适应 了解约束自己的法规,学习医学基本知识护士的应对与思考 借鉴:英国护士有1-1.5年都在学习法律,有的条例她们背得滚瓜烂熟 从别人的错误中吸取教训-学习成本最低、效果最好护理工作与法律的关系护理工作与法律有密切的关系社会的进步和法制的健全病人的法律意识日益增强病人对涉及
2、自身利益的医疗活动倍加关注护理工作与法律的关系医疗护理工作中遇到的纠纷与法律问题越来越多作为护士应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律保护自己和维护病人的权益。我们要守法-法律是什么 法律是路,做开拓者要有牺牲的准备 在黑暗中独行,法律是墙 守法是为了安全,是为了保护自己 做一个安分守己的公民,做一个让人呵护的女人 守法先要知法 卫生法定义及规范形式卫生法定义及规范形式 卫生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保卫生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证实施,旨在保护人体健康,调整人们在与卫生有关的旨在保护人体健康,调整人们在与卫生有关的活动中形成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活动中形成的各种社
3、会关系的法律规范。卫生法的表现形式既有国家立法机关正式颁布的规卫生法的表现形式既有国家立法机关正式颁布的规范性文件,也有许多非正式立法机关颁布发行的在其所范性文件,也有许多非正式立法机关颁布发行的在其所辖范围内普遍有效的规范性决定、条例、办法等。辖范围内普遍有效的规范性决定、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条例。法律、法规、规章、条例。宪法和其它法律规范中的卫生条款宪法和其它法律规范中的卫生条款医疗法律法规体系 医疗机构管理 执业医师法律 执业护士法律 血液管理法律 妇幼保健管理 医疗事故处理 药品与医疗器械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
4、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护士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护士的法律责任:护士的法律责任:1、处理和执行医嘱的法律责任。(护士没有权利不 执行医嘱,否则是违法的)2、明确护士的责任范围,超过职责范围是违法的。3、委派别人做事,如被委派人若是无责任者,如 护生是无责任的。4、及时、准确、无误、完整的书写护理记录。5、没有权利拒收或拒绝抢救病人。6、病人死亡后,病人的遗物、遗嘱、要请人一起 证明遗留东西。护士条例护士条例的公布和施行的公布和施行 护士条例于2008年1月23日经国务院第206次常务会议通过,由温家宝总理签署第
5、517号国务院令公布,自2008年5月12日起施行。护士条例解析 护士条例简要介绍 护士条例共有六章35条。具体为: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执业注册;第三章:权利和义务;第四章:医疗卫生机构的职责;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 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 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三)通过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四)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护士执业注册申请,
6、应当自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3年内提出;逾期提出申请的,除应当具备前款第(一)项、第(二)项和第(四)项规定条件外,还应当在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由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人事部门制定。护士条例解析 对学历教育的要求 一是申请者应当在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学校,接受并完成卫生部和教育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正规护理、助产专业的课程学习,不包括函授、电大、自考、成考等专业教育方式。护士条例解析 二是要求申请者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
7、制3年以上护理、助产专业的课程学习中,除了学习专业理论只是以外,还包括应当在教学医院或者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临床实习,也就是说,申请者完成的3年以上护理、助产专业的课程学习既包括专业理论知识的学习也包括8个月的临床实践技能的学习,将理论知识与实践技能相结合。护士条例解析 三是申请者通过课程学习后,要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学历证书是学制系统内实施学历教育的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对完成了学制系统内一定教育阶段的学习任务的受教育者所颁发的文凭。申请护士执业注册,不仅要按照要求完成相关课程学习,还要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护士条例解析 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时限 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时限为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
8、日起3年内。如果护士脱离临床护理岗位时间较长,势必导致其临床专业技能水平下降。一方面本身所具备的护理专业技能日间生疏;另一方面,对于新的、先进的临床护理专业技术也不熟悉,跟不上临床医学技术的发展,不能满足临床护理工作发展的需要。护士条例解析 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应当向拟执业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收到申请的卫生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对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准予注册,并发给护士执业证书;对不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不予注册,并书面说明理由。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 护士条例解析 延续执行注册的时间 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提出申请。如某护士的护士
9、执业注册证书有效期为2010年1月1日2014年12月31日,如果她要继续从事护理工作,她要在2014年11月30日前向有关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延续申请。护士条例解析 1 1、正确执行医嘱、正确执行医嘱 正确实施医嘱是护士保证患者治疗效果和医疗正确实施医嘱是护士保证患者治疗效果和医疗安全的首要工作。护士正确执行医嘱,首先应当核安全的首要工作。护士正确执行医嘱,首先应当核对医嘱,然后按照正确的时间、正确的对象、正确对医嘱,然后按照正确的时间、正确的对象、正确的剂量、正确的途径和正确的方式执行医嘱,并观的剂量、正确的途径和正确的方式执行医嘱,并观察患者的临床反应。一般情况下,护士应当一丝不察患者的临床
10、反应。一般情况下,护士应当一丝不苟地执行医嘱,随意篡改或者无故不执行医嘱都属苟地执行医嘱,随意篡改或者无故不执行医嘱都属于违规行为。于违规行为。2 2、拒绝执行有问题的医嘱、拒绝执行有问题的医嘱 护士在执行医嘱过程中,如果发现和怀疑医嘱护士在执行医嘱过程中,如果发现和怀疑医嘱存在错误,护士有权利拒绝执行,并向医师提出质存在错误,护士有权利拒绝执行,并向医师提出质疑,这是出于保护患者的目的。疑,这是出于保护患者的目的。医 嘱医嘱正确对医嘱有疑问医嘱不正确不择不扣执行找医生核实不得执行核 查病人对医嘱提出疑问不执行、改变医嘱违法行为执行了该医嘱,对引起的后果同医生一起负法律责任向医生指出 关于紧急
11、救护关于紧急救护 救死扶伤是每一个医务人员应持有的职业准则救死扶伤是每一个医务人员应持有的职业准则。在遇有患者病情危急的情况时,护士应当立即。在遇有患者病情危急的情况时,护士应当立即通知医师。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有时,医师不通知医师。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有时,医师不能马上赶到,而急危患者一般都处于病情紧急状能马上赶到,而急危患者一般都处于病情紧急状态,必须即刻采取紧急措施进行抢救。态,必须即刻采取紧急措施进行抢救。必要紧急措施必要紧急措施 护士实施必要的抢救措施,必须依照诊疗技术护士实施必要的抢救措施,必须依照诊疗技术规范,根据患者的实际情况以及自身的能力水平规范,根据患者的实际情况以及自身的
12、能力水平,力所能及地正确实施救护,以避免对患者造成,力所能及地正确实施救护,以避免对患者造成伤害。因此,要求护士要加强学习,积累工作经伤害。因此,要求护士要加强学习,积累工作经验,熟练掌握临床抢救、复苏技术,提高对急危验,熟练掌握临床抢救、复苏技术,提高对急危重患者的抢救能力。重患者的抢救能力。护士条例解析 我们负什么责任我们负什么责任?护士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护士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实施必要的抢救措施,根据命而实施必要的抢救措施,根据医疗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在紧急情第三十三条规定: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医学措施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
13、采取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不属于医疗事故。造成不良后果的,不属于医疗事故。护士在执业活动中应当享有的权利包括:护士在执业活动中应当享有的权利包括: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取工资报酬、享受福利待遇、参加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取工资报酬、享受福利待遇、参加社会保险的权利;社会保险的权利;(合法的工资福利及参加社保权)合法的工资福利及参加社保权)获得与其所从事的护理工作相适应的卫生防护、医疗保获得与其所从事的护理工作相适应的卫生防护、医疗保健服务的权利;(获得职业危险保护权健服务的权利;(获得职业危险保护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与本人业务能力和学术水平相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与本人业务能力和学术水平相应的专
14、业技术职务职称的权利;的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权利;(获得职务、职称权)获得职务、职称权)参加专业培训、从事学术研究和交流、参加行业协会和参加专业培训、从事学术研究和交流、参加行业协会和专业学术团体的权利;(参加培训、交流权)专业学术团体的权利;(参加培训、交流权)获得疾病诊疗、护理相关信息的权利和其他与履行护理获得疾病诊疗、护理相关信息的权利和其他与履行护理职责相关的权利;(获得与履行护理职责相关信息权)职责相关的权利;(获得与履行护理职责相关信息权)对医疗卫生机构和卫生主管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医疗卫生机构和卫生主管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的权利。(提出意见、建议权)提出意见、建议
15、权)护士的义务,包括:护士的义务,包括: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技术规范的规定。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技术规范的规定。(遵规守法)(遵规守法)在执业活动中,发现患者病情危急,应当立即通知医师;在紧在执业活动中,发现患者病情危急,应当立即通知医师;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应当先行实施必要的紧急救护。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应当先行实施必要的紧急救护。(危急病情处理)危急病情处理)发现医嘱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应发现医嘱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应当及时向开具医嘱的医师提出;必要时,应当向该医师所在科室当及时向开具医嘱的医师提出;必
16、要时,应当向该医师所在科室的负责人或者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医疗服务管理的人员报告。的负责人或者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医疗服务管理的人员报告。(医嘱违规的处理)(医嘱违规的处理)应当尊重、关心、爱护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保护隐私)应当尊重、关心、爱护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保护隐私)有义务参与公共卫生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发生自然灾害、公有义务参与公共卫生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发生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严重威胁公众生命健康的突发事件,护士应当服从共卫生事件等严重威胁公众生命健康的突发事件,护士应当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或者所在医疗卫生机构的安排,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或者所在医疗卫生机构的安排,参加医疗救护。(参与公共卫生及疾控工作)参加医疗救护。(参与公共卫生及疾控工作)我国有关法律对病人权利的规定我国有关法律对病人权利的规定病人的权利生命权健康权名誉权身体权人格权平等医疗保健全知情同意权隐私权医务人员在维权中应注意避免发生的问题:医务人员在维权中应注意避免发生的问题:(1)避免惊慌失措。(2)避免躲避或一味迁就。(3)避免情绪激动而使纠纷表现强度升级。(4)避免语言不谨慎(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