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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篇2023年医疗机构不合理医疗检查及用药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报告2023年医疗机构不合理医疗检查及用药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报告为认真贯彻二十届中纪委二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落实省纪委监委专项治理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部署要求,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检查,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降低医疗费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按照省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不合理医疗检查及用药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一、治理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改善患者就医体验为目标,从规范医疗行为入手,有效遏制不合理医疗检查及用药行为,有力治理医疗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持续推进
2、清廉医院建设,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增强群众获得感。二、治理范围全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三、治理重点(一)违反临床诊疗指南、临床路径的重复检查、过度检查问题;(二)分解收费项目、无收费目录套用其他收费目录收取费用的检查问题;(三)未经患者签署知情同意书进行的特殊检查问题;(四)抗菌药物、抗肿瘤药物、辅助用药等国家(省)重点监控药品的不合理使用情况。(五)处方(医嘱)中用药适应症不适宜、用法用量不适宜(给药途径、单次用量、日剂量、给药频率)以及重复用药等不合理用药情况;(六)其他损害群众健康权益的不合理医疗检查及用药问题。四、主费施(一)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制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牵头统筹专项治理工作
3、,组织医疗管理、临床、药学专家开展交叉检查,对医疗检查、用药的必要性、合理性、规范性进行论证;收集、整理群众举报线索并及时查办,对违反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医保部门规定的行为,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并责令整改;督促全区各级医疗机构加强医疗服务智能监管系统建设和应用。(二)医保部门: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对象、重点药品,在组织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的同时,重点关注各类不合理检查及用药问题,配合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开展治理行动,对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定点医疗机构及相关涉事人员严肃处理。工作哪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时间为2023年4月至2023年12月,分三个阶段实施。(一)组织部署阶段(4月中旬)结合工作实际
4、,确定多部门联合工作机制,制定专项治理具体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工作安排部署。(二)集中治理阶段(5月-11月)1 .自查自纠。由区卫健局、区医保局组绷害区内各级各类医院认真对照治理重点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实行清单化管理,对账销号。其中,5月中旬前完成第一轮自查自纠,随后转入常态化。2 .督导检查。区卫健局、区医保局组织督导检查专班,对本辖区医疗机构采用抽检方式,重点对辖区内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的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针对重点问题进行分析研判,组织专项督导检查。3 .追责问责。按照“自查从宽、被查从严”原则,对主动说明情况、整改纠正、消除影响的,依法依规从轻、减轻处罚或不予追究。对
5、整改措施落实不力、问题查处不力的,严肃追责问责。(三)巩固提升(12月底)区卫健局会同区医保局,采取抽查核实、走访谈话、问卷调查、“回头看”等方式,对本辖区内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评估工作成效,查缺补漏,并及时将情况上报市卫健委。六、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不合理医疗检查、不合理用药专项治理对于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意义,要主动作为,加强领导,建立多部门联合协作机制,细化举措,明确分工,切实落实方案要求,组织开展医疗机构自查和和对医疗机构督导工作。(二)强化宣传引导。广泛开展专项治理宣传活动,引导医务人员充分认识不合理医疗检查及用药的危害性
6、,自觉抵制行业不良风气,自觉规范医疗行为。要加强正反典型宣传和警示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行业氛围。在广大人民群众中广泛宣传专项治理的重点及工作成效,发动群众积极提供问题线索、提出意见建议、对治理工作进行监督并作出评价,夯实专项治理工作的群众基础。(三)严格考核总结。各相关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压实责任,加强对医疗行为的质控督导,切实落实医疗机构主体责任,指导医疗机构对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坚持正向引导与问题整治相结合,针对专项整治的突出问题、共性问题,完善制度设计,在优化资源配置、提升诊疗规范水平等方面持续发力,形成促进合理医疗检查及用药的良好环境。2023年医疗机构不合理医疗检查及用药突出问题专项治
7、理工作报告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教育部等14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印发2023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我省2023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具体内容如下: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纪委、省纪委全会和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把持续纠治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省委省政府“三个年”活动、我省医疗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等工作结合起来,确保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工作的有关部署坚
8、决落实到位,健全完善行风治理体系,重点整治医药领域突出腐败问题,为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全面推进健康XX建设提供坚强保障。二、重点任务(一)健全完善新时代纠风工作体系1 .强化纠风工作思想体系建设。坚决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认真落实健全行风治理体系的任务要求,围绕加快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核心任务,围绕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健康XX建设的决策部署,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监督检查,确保纠风工作不偏向、不变通、不走样。2 .优化纠风工作管理体系建设。根据工作需要,优化调整纠风机制成员单位,保证纠风管理体系与部门职能调整的实际情况相衔接。重视纪检监察机关在纠风工作中的协调组织
9、与指导作用,建立健全纠风机制成员单位间、与纪检监察机关间的定期会商机制。3 .实化纠风工作惩防体系建设。畅通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问题的举报投诉渠道,做好线索的归集分送督办反馈。切实推进全行业“受贿行贿一起查,落实规纪法衔接的部门主体责任,健全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主体的机制成员单位间通报制度。(二)整治行业重点领域的不正之风问题4 .整治行业管理中的不正之风问题。重点是普惠制认证、行政许可、日常监督和行政执法等行业管理过程中的不正之风问题,尤其是泄露招投标价格、申报资料、技术数据等工作秘密。违规干预行业的设置审批,包括第三方医学检验机构及医美、口腔等医疗机构和诊疗科目等事项。5 .整治行
10、业组织存在的不正之风问题。重点是各级各类行业组织或学(协,)会在工作或推进业务主管部门委托事项过程中的不正之风问题,尤其是以“捐赠”、学术活动、举办或参加会议等名义变相摊派,为非法输送利益提供平台,违规接受捐赠资助等问题。6 .整治医药产品销售采购中的不正之风问题。重点是医药产品销售过程中,各级各类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及与之关联的经销商、医药代表,以各种名义或形式实施“带金销售”,给予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回扣、假借各种形式向有关机构输送利益等不正之风问题;以及在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不履行采购合同,包括拒绝执行集采中选结果、对中选产品进院设置障碍、采购高价非中选产品或临床可替代产品、违规线下采
11、购等问题。(三)强化医保基金监督管理7 .加强医保基金规范管理及使用。聚焦重点科室、重点领域、重点监控药品和医保结算费用排名靠前的药品耗材,规范医保基金管理使用。持续开展打击虚假就医、医保药品倒卖等欺诈骗保行为。8 .持续推进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信息共享,根据司法机关以及行政部门认定的医药商业贿赂、垄断等案件事实,评定医药企业失信等级,采取信用风险警示、限制挂网等不同程度的处置约束措施,发挥医药集中采购市场的引导约束作用。(四)深入治理医疗领域乱象9 .明确“九项准则”行业底线。严格落实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治理利用紧缺医疗资源或检查、手术等诊疗安排损公肥私
12、牟取个人利益,以及强推基因检测或院外购药等第三方服务、接受网上开药提成、违规直播带货获利、利用执业开单提成、违规转介患者等问题。10 .划清“红包”回扣问题红线。持续推进全国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计划(2021-2024年),重点关注临床使用的药品耗材价值高、诊疗资源相对紧张、高水平技术和介入侵入式操作应用多的科室以及院内招采管理等部门人员,利用执业便利或职业身份,假借学术活动名义,收受“红包”、回扣的问题。IL树牢违法违规行为惩治高压线。聚焦医疗美容、口腔、辅助生殖等重点领域,依法依规严厉打击虚假宣传、无证行医、非法生产经营使用相关药品医疗器械行为,整治查处广告违法行为、违规开展诊
13、疗服务,严格规范收费行为,严格相关药品医疗器械进口管理,对医药购销领域中发现的涉税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核查检查,清理整治线上相关违法违规行为。三、切实推进工作取得实效(一)落实纠风工作主体责任。各地纠风机制成员单位要依据自身职责,切实承担纠风要点落实的主体责任。要压实部门、机构负责同志作为纠风工作第一责任人的重大责任,对照纠风要点提出的重点工作领域,做好组织落实工作,对标对表建立台账,加强问效追责问责。及时将问题线索移交有关部门,实现规纪法衔接,保证联合惩戒实效性。(一)持续推进长效机制建设。提升部门间信息互联互通水平,打通部门间行业信用评价壁垒,不断探索完善行业联合惩戒制度。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构筑医疗卫生机构廉政长效机制。以党建引领行业文化建设,将“以案说法”等行业思想教育制度化、规范化,弘扬崇高职业精神和伟大抗疫精神,构筑风清气正行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