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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第四轮岗位设置管理认定工作指导意见(2023.L1至2025.12.31)为更好地开展我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体现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XX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X人发2008)88号)、关于印发XX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试行办法的通知(X人社发(2011)188号)、XX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管理工作的通知(X人社规2019)25号)、关于调整优化XX省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的通知(X人社发2021)55号)、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学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人
2、社部发(2022)6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63号)、中共XX县委组织部XX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驻村工作队员超岗聘用专题会议纪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我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第四轮岗位设置管理认定工作指导意见如下:一、成立岗位竞聘工作领导小组组长:XXX县委教育工委书记、县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副组长:XXX县委教育工委专职副书记、县教育局党组成员XXX县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XXX县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XXX县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XXX县纪委监察委派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负责人XXX县教育局党组成员、总督学成员:县教育局各股室负责人,各学校校长(幼儿
3、园园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人事股,主任由XXX同志兼任。二、竞聘上岗的基本条件热爱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因工作需要组织安排除外)、专业、能力或技能等方面的资格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2022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三、竞聘上岗的对象范围(一)XX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2023年1月1日在职在编教职工。(二)2023年1月至6月已办理退休的人员,如政策倾斜照顾不到,可自愿参加本轮岗位竞聘。如不参加本轮岗位竞聘的,可保留退休时待遇;参加本轮岗位竞聘的,按竞聘上岗后的岗位认定岗位等级,并按新认定的岗位等级重新办理退休待遇。自愿参
4、加本轮岗位竞聘或不参加本轮岗位竞聘的退休人员,均以书面形式申请,并作出承诺。四、竞聘原则和方法(一)严格标准。根据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关于调整优化XX省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的通知(X人社发(2021)55号)精神,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二层机构、高中、初中、小学(以乡镇为单位,含乡镇公办幼儿园)、特教学校的岗位数量核定到单位使用;县直6所幼儿园统筹核岗使用。(二)竞聘原则。在已核准的岗位职数内全员竞聘上岗。1 .第三轮岗位认定及岗位动态管理后的已聘人员,有同等专业技术资格(职称)并符合岗位说明书要求的,可以竞聘高一等级或已聘等级,竞聘不上的转往下一等级竞聘,以此类推,最低保留其岗
5、位在本层次最低等级岗位(即高级教师最低等级为七级,一级教师最低等级为十级,初级教师最低等级为十二级)。2 .2022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一年内不得竞聘高于现聘岗位等级的岗位。可参加现聘岗位等级的竞聘(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在岗位聘用实行一票否决),竞聘不上的转往下一等级竞聘,以此类推,最低保留其岗位在本层次最低等级岗位(即高级教师最低等级为七级,一级教师最低等级为十级,初级教师最低等级为十二级)。3 .目前,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停职审查期间,暂不参加竞聘上岗。待审查结束,根据审查结论及空岗情况按相关规定办理。4 .目前,在受处理期间,不得竞聘高于现聘岗位等级的岗位,可参加现聘岗位等
6、级的竞聘;在受降低岗位等级及以上处分期间,不得竞聘高于受处分后所聘岗位等级的岗位,可参加受处分后所聘岗位等级的竞聘。以上竞聘不上的转往下一等级竞聘,以此类推,最低保留其岗位在本层次最低等级岗位(即高级教师最低等级为七级,一级教师最低等级为十级,初级教师最低等级为十二级)。5 .因工作调动产生岗位变动的人员,具备同等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的,应按调入学校岗位竞聘有关标准进行竞岗。(三)竞聘方法。参照本意见进行量化积分评分,按高分到低分顺序聘用到所竞聘的等级岗位。(四)动态管理。本轮岗位设置认定工作结束后,在现聘岗位满一年后,有空缺岗位情况下,可以进行空缺岗位竞聘,聘期内符合晋升条件的人员通过竞聘上
7、岗的方式可晋升岗位(等级)一次。跨层级晋升的,同一层级内不再晋升(同一层级的空缺岗位竞聘应逐级晋升,不得跳级聘任)。(五)倾斜政策。1.根据关于印发XX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试行办法的通知(X人社发2011)188号)文件执行。6 .根据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2020年7月6日印发的驻村工作队员超岗聘用专题会议纪要对我县驻村工作队员超岗聘用。7 .参照XX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工作的通知(X人社规(2019)25号)文件,根据实际情况对第四轮岗位设置聘期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进行倾斜。在单位核定岗位的标准下,第四轮岗位设置聘期内(2023年1月1日2025年1
8、2月31日),2023年法定年龄退休的,同一层级内直接高聘一级;在2024年动态管理中,法定年龄退休的,单位有空岗的前提下,同一层级内直接高聘一级;在2025年动态管理中,法定年龄退休的,单位有空岗的前提下,同一层级内直接高聘一级。如动态管理中退休人员比空缺岗位多时,当年度法定年龄退休的人员参照本意见进行量化积分竞聘,按高分到低分顺序聘用。法定年龄退休人员竞聘同一岗位如出现两个或多个竞聘人员总分相同的,依次以工龄、教龄、职龄为次序优先聘用,如仍然出现并列情况,则由单位全体人员投票决定聘用人选。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停职审查期间、受处理影响其内,不予以政策照顾。(六)优先原则。竞聘同一岗位如出现两个
9、或多个竞聘人员总分相同的,依次以工龄、教龄、职龄为次序优先聘用,如仍然出现并列情况,则由单位全体人员投票决定聘用人选。五、评分办法按照指导意见中规定的加分项分值进行量化加分。量化积分计算由两个部分组成:取获得拟竞聘岗位职称当月至2019年12月期间量化积分总量的一半,取近3年(2020年1月至2022年12月)量化积分总量。+=竞聘岗位总分。除基础性加分中的工龄、职龄、学历学位等3项加分取全值外,以下量化加分项中,量化时间均为两个阶段:取获得拟竞聘岗位职称当月至2019年12月,取近3年(2020年1月至2022年12月)。(一)基础性加分1 .工龄加分:以参加工作时间算起,每一年加L5分(足
10、年计算,不满一年算一年)。2 .职龄加分:取得拟竞聘岗位职务资格以来,每一年加2分(足年计算,不满一年算一年)。3.学历学位加分:按最高学历加分,计分如下:学校类型中专大专本科研究生学历学位学历硕士博士小学/幼儿园1分1.5分2分加1分3分加2分5分初中1.5分2分加1分3分加2分5分高中/中专2分加1分3分加2分5分(二)奖励性加分。奖励性加分:指综合荣誉、科研成果(课题研究及教育教学论文)、担任职务、等量化评分。1 .荣誉加分(1)综合荣誉:获得全国(省、市、县):优秀教师(十佳教师)、优秀班主任(十佳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十佳校长)、优秀德育工作者(十佳德育工作者)、特级教师、八X乡
11、村教师、劳模、先锋示范岗、“我最喜爱的教师”、拔尖人才、优秀青年专业技术人才、记功、嘉奖、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的,同年同类别取最高分项,加分值如下:级别县级市级省级国家级分值3分/次5分/次7分/次9分/次注:高考、中考指导奖:2分/张(同年指导两个学科及以上获奖的,只按一个学科计算);市级教学骨干、学科带头人、教坛明星分别为L5分、3分、5分县级教学骨干0.5分。(2)获得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及其辖管的职能部门授予的有关荣誉的(与教育教学有关或者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或重大项目工作有关,不含县教育局授予:优秀教师(十佳教师)、优秀班主任(十佳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十佳校
12、长)、优秀德育工作者(十佳德育工作者)等4荣誉),上限分数为6分,加分值如下:级别县级市级省级国家级分值2分/次3分/次5分/次6分/次注:市级优秀班集体、市级优秀共青团干部、市级优秀少先队辅导员计1分;县级优秀班集体、县级优秀共青团干部、县级优秀少先队辅导员计0.5分。(3)获得优质课、公开课、示范课(指现场课,含现场说课、教学技能比赛)、视导课比赛荣誉的(不含鼓励奖),同年同类别取最高项加分,加分值如下:级别县级市级省级国家级等次等奖等奖-Kr二寺奖等奖等奖三等奖等奖等奖一KK二等奖等奖等奖-Kr二寺奖分值(分/次)321543876IO98备注:录像课的加分标准:国家级4分、省级3分、市
13、级1.5分、县级1分;教育集团、学区公开课:一等奖2分、二等奖1分、三等奖0.5分。级别县级市级省级国家级等次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指导教师、学生(分/次)0.30.20.10.5030.210.50.31.510.5(4)获得指导奖(指指导教师和指导学生奖),上限分数为4分,加分值如下:备注:指导教师、学生获优秀指导奖按一等奖加分。(5)获得课件、微课、教学案例比赛、团队教学比赛等(指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研部门、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教师培训中心、电教部门、XX教育学会及区内各地市教育学会等组织的,其他民间协会或民间机构组织的不算)此类荣誉的,上限分
14、数为4分,加分值如下:级别县级市级省级国家级等次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书奖二等奖一二寺奖分值(分/次)0.30.20.10.50.30.210.50.31.510.5(6)培训加分(上限为1分)。县教育局审批安排的培训任务中,被评为优秀辅导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管理员、优秀学员(以聘书或获奖证书为准,同项培训按最高分值计,不累加)。类型分值优秀学员0.1分/次优秀辅导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管理员0.2分/次2 .科研成果加分(1)参加教育科研规范课题(或经市一级教育局组织认定的非规范课题)研究并已结题的加分,上限分数为5分。计分如下(以结题证书为准,子课题按低一个级别计分):级别县微课题县级课题市微课题市级课题省级课题国家级课题负责人0.6分/次0.9分/次1.2分/次2分/次3分/次5分/次参研02分/次0.3分/次04分/次1分/次1.5分/次3分/次注:经市一级教育局组织认定的非规范课题,统一按市级课题级别进行加分,没有经过认定的非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研部门组织的非规范课题不予加分。(2)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上限分数为6分。(根据XX省教学成果等次评定办法(试行)和XX市教学成果等次评定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