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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一、项目概况武汉市东西湖区教育局2023-2024学年度校园责任险项目二、服务内容及要求一、基本内容1、投保险种:校(园)方责任险、校园方无过失责任保险2、投保范围及人数:具体人数以实际统计为准,人数据实结算3、保险费标准:根据武汉市勤工俭学管理处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校方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九年义务教育阶段普通中、小学每个学生每年14元。其中:校方责任保险(义务段)10元/人,附加校方无过失责任保险(义务段)4元/人;非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各级各类学校每个学生每年20元。其中:校方责任保险(非义务段)14元/人,附加校方无过失责任保险(非义务段)6元/人;4、服务期:壹
2、年(以具体合同签订为准)。二、保险责任1、教育部12号令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的赔偿责任。2、民法典规定的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按“推定责任”、“过失责任”和“补充责任”认定归责的侵权行为责任。3、法院或仲裁机构判决或裁决被保险人需对受害学生给予的经济补偿责任。4、学生第三者责任中学校应该承担赔偿责任的,乙方在责任限额内负责赔偿。5、学生财产损失责任:发生保险事故,造成学生本人的直接财产损失,保险人在责任限额内负责赔偿。6、法律费用责任:发生保险事故后,因保险责任纠纷提起仲裁或诉讼,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诉讼费用以及其他必要的合理费用,经保险
3、人事先书面同意,在责任限额内负责赔偿。7、附加无过失责任:学校投保了校方无过失责任保险后,学生在校园内或在学校统一组织的校(园)外活动中及学生在学校监管时空范围内因如下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学校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管理亦无过失,但又必须承担一定的无过失经济补偿责任,或经当地法院判决及仲裁机构裁决应由学校承担责任等相关事故和案件,保险公司依据约定负责赔偿:因自然灾害造成的学校无过失责任;因学生特异体质、特定疾病导致猝死或人身伤害;因来自校内外的突发性侵害造成的学校无过失责任;因学生自身行为造成的学校无过失责任。三、赔偿限额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非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执行同一标准,具体为
4、:1、人身伤亡:每人每年最高赔偿限额不低于100万元,其中:每所学校每次事故赔偿限额2000万元;每所学校每年累计赔偿限额4000万元。2、附加校方无过失责任赔偿限额: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每人每年责任赔偿限额不低于30万元,非义务教育阶段每生每年赔偿限额不低于36万元,每所学校每次事故责任限额不低于300万元和360万元;每所学校每年累计责任限额600万元和720万元(医疗费用责任限额包含在每人每年责任限额之中)。注:因同一事件或同一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视作一次事故。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在被保险人的在校活动中或由被保险人统一组织或安排的活动过程中
5、,因自然灾害、学生自身原因、学生体质差异、校内外的突发性侵害造成学生人身伤亡,尽管被保险人已经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但又必须承担相应经济赔偿责任及法院或仲裁机构判决或裁决被保险人需对受伤害学生给予经济补偿时,保险人按照本合同约定负责赔偿。四、归责和理赔原则校方责任险中学校责任的归责,依据民法典关于责任主体的特殊规定条款进行认定。1、对10周岁以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幼儿、学生,根据民法典法相关规定,履行主张举证责任。2、对10-18周岁以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青少年学生,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履行主张举证责任。3、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
6、受到学校、幼儿园或其他教育机构以外人员的人身伤害,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合理裁定“补充责任”。4、按民法典,区别不同情形,科学认定学校民事赔偿责任。校方责任保险项目的伤害事故赔偿,执行民法典规定的赔偿项目和要求,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计算方法,是理赔中应严格遵守的原则。1、医疗费用在理赔计算时,依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据凭证,结合病历及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据实理算,不适用医保目录。2、校园责任险与社会保险,其他商业保险的医疗费用发生理赔竞合时,适用补偿原则。3、校方责任人身伤害事故中的身故或残疾,适用给付原则。4、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
7、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根据证明或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用一并予以赔偿。5、校园责任事故造成被侵权人严重精神损害的,依据民法典经裁决、判决,可给予相应精神损害赔偿。6、经过仲裁机构裁决或法院判决的校方责任人身伤害事故赔偿,按裁决、判决执行赔偿。五、理赔服务1、供应商应选择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的工作人员专司校方责任险理赔服务工作,为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提供热情、友善、人性化的售后服务。2、依法合规、实事求是的界定校方责任,对于有争议的责任界定案件,可经公估、仲裁机构裁定,也可通过法律程序认定。3、严格信守招标承诺,不降低赔付标准,不减少赔付项目,最大限度保护投保人和被
8、保险人利益。4、及时赔付。在收到完整的索赔资料后,明确为拒赔案件三个工作日内出具拒赔通知书并送达;属于理赔案件,达成赔偿协议的保证小案当天赔、中案不出周、大案不出旬、特案不出月。5、校方责任险赔付资金,可由投保学校与保险公司协商,划转到学校指定帐户。六、其他要求1、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成立专业的项目团队,项目团队中包含一定的医学专业理赔服务人员,有专门服务小组和项目经理,分工明确(应有具体成员名单,包括姓名、所在公司、职务、职称、工作职责、联系方式等),做好无缝对接与时间紧密安排的服务工作。2、供应商服务小组工作人员根据被保险人的通知,主动上门服务及时为被保险人办理保险服务,保证被保险人获得优先服
9、务的权利。3、供应商应设有24小时全天服务电话,负责向客户提供咨询服务和出险后的服务。4、供应商要有服务保障措施,对服务态度、服务质量较差的业务人员有具体处罚措施。5、供应商提供无偿的咨询、宣传服务。6、供应商在接到被保险单位的出险报案后,派专人办理相关后续业务。7、供应商每年应为被保险人免费举办一至二次关于出险索赔程序、保险知识等方面的知识讲座及其他活动,并制作保险宣传资料进行发放。8、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被保险单位及其经办人的廉政工作,防止腐败现象的出现。9、响应文件中应提供供应商的相关资质、证明、税务登记证等材料;10、供应商应按采购人提供的招标范围、服务需求提供详细的一套服务方案,如供应商
10、未提供服务方案或服务方案严重偏离本项目招标范围或服务需求的,则该供应商的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11、响应文件中应说明相关服务时间安排、人员配备及相关服务质量保证措施的方案及承诺(必要时提供周期表);12、响应文件中应提供与本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文件;13、响应文件中应说明对各项标准实施办法及考核办法的承诺;14、供应商可针对采购人的特点提出合理、可行的特色服务条款;15、磋商文件描述未尽内容,由双方在签订合同时补充完善。16、若成交,供应商应当负责招标实践中涉及的全部技术服务工作;17、如有违反相关承诺或违规相关法律、行规的情况,经查属实,由当事人负责相关法律责任;18、成交供应商应遵守采购人
11、的规定,服从采购人管理部门统一调度,统一结算,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如在实际工作中发生了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19、服务期间,针对日常各项事务运行、突发事件、统计分析等,均应做好详细档案管理记录并整理成完整档案资料,以便应用于指导实际工作。合同期满后,应将相关档案资料无条件整理后移交采购人。20、供应商可自行前往相关地点踏勘,须熟悉相关情况,根据情况自行参考参与本次的投标费用。响应文件中投标总报价应考虑到包括办理与该项目相关的各种手续的其他费用,如有缺失,视为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为此项目支付任何费用;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中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对
12、上述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合同条款及格式(此合同书仅作为签订正式合同时的参考,最终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合同书项目名称:合同编号:签订日期:签订合同地点:本合同由(以下简称“需方”)与(以下简称“供方”)签订。作为中标供应商,供方以总金额元人民币(用大写数字书写)向需方提供如下服务及相关内容:经双方协商,同意按下列条文执行:1 .本合同供、需双方必须遵守国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并各自履行应负的全部责任和义务。2 .需方保证按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付给供方到期应付的服务费,并承担应负的责任和义务。3 .供方保证全部按合同条款规定的内容和交付期向需方提供合格的服务,并承担应负的
13、责任和义务。4 .合同文件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4.1 磋商文件(项目编号:);4.2 供方中标的响应文件;4.3 合同书;4. 4合同条款;4.5 武汉景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发出的中标通知书;4.6 附件:4. 6.1需方在招标期间发布的所有补充通知;5. 6.2供方在招标期内补充的所有书面文件;6. 6.3供方在投标时随同响应文件一起递送的资料及附图;4 .6.4在商洽本合同时,双方澄清、确认并共同签字的补充文件、技术协议。5 .合同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规定的合同文件内容相一致。6 .服务内容及验收标准本合同所提供的服务详见磋商文件的要求及供方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严格
14、执行国家相关的规范、规程、规定,按国家所有现行有关验收规范、规程、质量检验验收标准等为验收标准;7 .付款条件投标人在响应文件中提出,经双方协商后确定。8 .合同金额合同总金额见合同书,分项价格详见供方的响应文件。9 .交付时间和交付地点本合同中所供服务的交付时间、交付地点在磋商文件中有明确规定。10 .合同生效本合同经供、需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如申请公证的,合同需经公证机构公证后生效。11 .合同的份数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需方执壹份,两份,供方执两份,代理机构执壹份。需方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字):联系人:电话:传真:邮政
15、编码:开户银行:帐号:供方执壹份;副本一式五份,需方执供方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联系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开户银行:帐号:税号:税号:4、评分标准表评分项目分值评分标准投标价格(10分)投标报价10分符合招标文件项目采购需求的得10分,不符合采购需求,低于或高于采购需求不得分。(根据武教勤20172号文的要求采用固定价格采购(见附图)商务部分(35分)市场信誉6分根据2023年第一季度亿元保费投诉量(件/亿元)进行评分:对投标人的亿元保费投诉量横向进行比较,亿元保费投诉量低于1的得6分,高于1的不得分。(投标人需提供总公司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发布的2023年第一季度亿元保费投诉量数据信息加盖公章)企业信用5分根据2022年度信用管理服务情况进行评分,2022年获得企业信用管理服务等级AAA及以上得5分;AA得2分;A得1分;没有不得分。(需提供有效的企业信用等级证书复印件)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及风险综合评级14分供应商总公司202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