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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湖北省“荆楚优品”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湖北省商务厅二C)二二年九月第一章总则1第二章“荆楚优品”初选申报办法2第一条申报方式2第二条评选程序2第三条申报对象2第四条申报条件2第五条不得申报“荆楚优品”的情形3第三章“荆楚优品”评选办法4第一条评选对象4第二条评选管理办法4第三条评选程序4第四条“荆楚优品”评审专家组5第五条评审机制5第六条“荆楚优品”评分标准7第七条“荆楚优品”申报所需证明文件10第四章“荆楚优品”管理办法10第一条适用对象10第二条授权10第三条“荆楚优品”品牌形象使用标准10第四条 申报主体责任10第五章“荆楚优品”享有的政策支持 1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
2、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省商务厅关 于印发湖北省地标优品推进工程总体方案的通知(鄂商务发 (2017) 67号),为大力实施“荆楚优品”工程,着力培育 “荆楚优品”区域公用品牌,加强“荆楚优品”管理,现修订 湖北省“荆楚优品管理办法(试行)。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荆楚优品”,是指经过申报、审核、 公示等程序,由省商务厅正式发布的湖北境内的优质产品。第三条“荆楚优品”管理工作遵循“自愿申报、公平公 开、严格审核、动态管理”的原则。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荆楚优品”申报推选、扶持培育 及服务管理工作。第五条“荆楚优品”评选的步骤:(一)“荆楚优品”初选(本办法第二章);(二)“荆楚优品”评选(本办法第三章)
3、。第二章“荆楚优品”初选申报办法第一条申报方式拟申报企业携纸质版与电子版(PDF版)报名材料各一份 提交至产品所在地的市/州商务局进行申报(申报表格及所需 材料详见附件1)。第二条评选程序经过市州商务局初审、筛选后的产品名单及完整电子版材 料上报省商务厅,由“荆楚优品”评审专家组进行统一评选。第三条申报对象湖北省境内的产品。第四条申报条件申报产品需具备下列全部条件:(一)产品所在地位于湖北境内,生产该产品的企业具有 一定影响力或者潜力。(二)拟申报的企业的纳税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三)拟申报的企业按时为职工缴纳社保,符合国家相关 规定。(四)拟申报的产品需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并有质检单 位出
4、具的相关质量检测报告。(五)拟申报的产品质量全程可追溯,并有第三方质量责 任保险。(六)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注重生态环境保护,申报前三 年内无严重不良信用记录,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可通过信用 中 国网站 (WWw creditchina, gov, Cn) 查询。(七)拟选送的“荆楚优品”产品(单品)年销售额在 200万元及以上或企业年产值在5000万元(含)以上,特殊情 况除外(如具备显著地方特色的优质产品等)。第五条不得申报荆楚优品的情形近三年内,有如下情形之一的产品不能申请“荆楚优 品”:(一)应获得行政许可、强制性产品认证或相关知识产权 而未获得的。(二)申报的企业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5、可通过信用中 国网站 (WWw creditchina, gov. Cn)查询)。(三)拟申报“荆楚优品”的产品发生重大安全、环境保 护等事故和知识产权侵权等行为的。(四)有其他严重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第三章“荆楚优品”评选办法第一条评选对象通过本办法第二章初选的申报产品。第二条评选管理办法对纳入“荆楚优品”产品实行动态管理,由“荆楚优品” 品牌运营单位汇总数据及认证指标排名浮动情况上报省商务 厅。“荆楚优品”每三年调整一次,必要时也可进行个别调 整,调整主要依据以下因素:(一)生产经营状况。(二)培育情况。(三)参与“荆楚优品”工程工作情况。(四)“荆楚优品”评审专家组认定的其他情况。第三
6、条评选程序(一)评选。由“荆楚优品”评审专家组对通过初选的产 品进行评选,并将评选通过的产品汇总后上报省商务厅。(二)审核。省商务厅组织相关部门,对上报材料进行审 核,并报厅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确定入选名单。(三)公示。在省商务厅网站及有关媒体上对入选产品进 行公示,并在7个工作日内征求社会意见。(四)发布。省商务厅根据公示结果,对入选产品名单按 相关程序审定后,正式形成“荆楚优品”名单并向社会发布。(五)授权。省商务厅批准后,由“荆楚优品”运营单位 与已入选的产品企业签订“荆楚优品”商标使用授权书(详见 附件1)并颁发证书。第四条“荆楚优品”评审专家组“荆楚优品”评审专家组由湖北省商务厅及相
7、关省直单 位、“荆楚优品”运营单位等业务专家及受邀行业专家代表组O第五条评审机制(一)评审原则:满足本办法第二章第四条申报条件且为 同行业中最优产品的优先准入。(二)行业分类:根据已入选及拟入选“荆楚优品”产品 情况,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2017)分类:行业分类细分类别产品农、林、牧、渔业粮油类谷物类、薯类、豆类等,如大米、小麦粉、 食用油、面条等制品瓜果类水果、坚果等,如西瓜、猾猴桃、胡柚、花 生等蔬菜类如花椰菜、大蒜、莲藕等药材类如石斛、灵芝等畜牧类如鸟、鸡、猪、牛、羊以及肉、蛋、奶等水产类如虾、蟹、鱼等农副产品加工水产品、肉制品、蛋制品、豆制品、谷物、 蔬菜、瓜果
8、、药材、茶等的加工制品,如茶制造业叶(红茶、绿茶等)、中药饮片、豆丝、咸 蛋、蔬菜干等食品制造调味品制造、保健品制造、罐头制造、糕面 包等制造,如膳食纤维、福饼、板鸭、圆子 等饮料制造酒类、软饮料、果汁饮料、茶饮料等制造, 如白酒、啤酒、黄酒、葡萄酒、果汁等纺织业棉、麻、丝制品及加工,如蚕丝被等酒、饮料和精制 茶制造业白酒制造、啤酒制造、黄酒制造、葡萄酒制 造、卷烟制造化学原料和化学 制品制造业日用化学产品制造医药制造业中药饮片制造、中成药生产造纸和纸制品业纸制品制造汽车制造业汽车整车制造、改装汽车制造、低速汽车制 造、电车制造运输设备制造业摩托车制造、自行车和残疾人座车制造电气机械和器材 制
9、造业家用电力器具制造、照明器具制造计算机、通信和 其他电子设备制 造业计算机制造、通信设备制造、智能消费设备 制造、电子器件制造、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 材料制造、其他电子设备制造餐饮类正餐、快餐等餐饮其他类其他如老字号、非物质文化遗产等餐饮业其他类别第六条“荆楚优品”评分标准“荆楚优品”企业采用“百分制评分、得分由高到低排 序”的方式进行评选,根据企业产品类别制定对应的评分标 准,具体如下:(一)农产品及农产品加工产品序号评审指标和内容分数评分标准1申报文件提交情况12L按本办法附件1. 1要求填写申报表并提交完整 的相关文件,得12分;2.未按本办法附件1.1要求填写申报表或未提交 完整相关文
10、件的,每少一项或未按要求填写每项 扣3分,最多扣12分。2年销售额20L拟申报产品年销售额200万元(含)以上,得 12分;2.年销售额每高于该标准10%,加4分, 最高20分;3.年销售额每低于该标准10%,扣4 分,最低0分。3销售渠道16积极拓宽销售渠道,每提供一条销售渠道得4 分,满分16分。(需提供与渠道方的销售合同, 无销售合同的可提供渠道销售情况证明文件)4企业创新能力8L企业近三年内自主发明专利申请,每申请成功 一项得4分,满分8分;2.企业近三年内合作发明专利申请,每申请成功 一项得2分,满分8分。5解决当地就业191 .解决当地就业人数100人及以上,得19分;2 .解决当
11、地就业人数40TOO人(含),得13分;3 .解决当地就业人数40人以下,得7分。注:需提供劳动合同签订及社保缴纳证明6品牌知名度15L在省级或以上媒体(如电视台、日报等)进行 过15天/次以上广告传播,每个媒体得5分,不 同媒体可累计得分,满分15分;2.在其他传统或新媒体进行过15天/次以上广告 传播,每个媒体得3分,不同媒体可累计得分,满分15分。(申报企业采用提供合同复印件及媒 体广告样本的方式提交)7相关荣誉及质量认 证证书101 .每获得一个省级及以上行业相关荣誉如消费者 放心满意品牌、十佳名优产品等得2分,满分4 分;2 .每获得一个包含但不限于省级及以上生产质量 认证体系、绿色
12、食品有机食品等相关质量认证得 3分,满分6分。(二)高新技术产品序号评审指标和内容分数评分标准1申报文件提交情况121 .按本办法附件1. 1要求填写申报表并提交完整的 相关文件,得12分;2 .未按本办法附件1. 1要求填写申报表或未提交完 整相关文件的,每少一项或未按要求填写每项扣3 分,最多扣12分。2年销售额20L拟申报产品年销售额8000万元(含)以上,得 20分;2.年销售额每低于该标准5%,扣1分,最 低0分。3销售渠道16积极拓宽销售渠道,每提供一条销售渠道得4分, 满分16分。(需提供与渠道方的销售合同,无销售 合同的可提供渠道销售情况证明文件)4企业创新能力121 .企业近
13、三年内自主发明专利申请,每申请成功一 项得6分,满分12分;2 .企业近三年内合作发明专利申请,每申请成功一 项得4分,满分12分。5解决当地就业151 .解决当地就业人数IOO人及以上,得15分;2 .解决当地就业人数40-100人(含),得10分;3 .解决当地就业人数40人以下,得7分。注:需提供劳动合同签订及社保缴纳证明6品牌知名度151 .在省级或以上媒体(如电视台、日报等)进行过 15天/次以上广告传播,每个媒体得5分,不同媒 体可累计得分,满分15分;2 .在其他传统或新媒体进行过15天/次以上广告传 播,每个媒体得3分,不同媒体可累计得分,满分 15分。(申报企业采用提供合同复
14、印件及媒体广告 样本的方式提交).7相关荣誉及质量认 证证书10每获得一个省级及以上行业相关荣誉,如国家专精 特新小巨人、省级隐形冠军示范企业等得2分。(三)日用品类制造产品序号评审指标和内容分数评分标准I申报文件提交情况121 .按本办法附件1. 1要求填写申报表并提交完整的 相关文件,得12分;2 .未按本办法附件1. 1要求填写申报表或未提交完 整相关文件的,每少一项或未按要求填写每项扣3 分。.2年销售额20拟申报产品年销售额1亿元(含)以上,得20 分;2.年销售额每低于该标准5%,扣1分,最低 。分。3销售渠道16积极拓宽销售渠道,每提供一条销售渠道得4分, 满分16分。注:需提供与渠道方的销售合同,无 销售合同的可提供渠道销售情况证明文件。4企业创新能力8企业近三年内自主或合作发明专利申请,每申请成 功一项得2分,满分8分。5解决当地就业18解决当地就业人数达180人,得18分,每少10人 扣1分。注:需提供劳动合同签订及社保缴纳证明6品牌知名度16L在省级或以上媒体(如电视台、日报等)进行过 15天/次以上广告传播,每个媒体得2分;2 .在其他传统或新媒体进行过15天/次以上广告传 播,每个媒体得2分;3 .以上不同媒体可累计得分,申报企业采用提供合 同复印件及媒体广告样本的方式提交。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