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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圳市促进安全节能环保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20+8”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集群发展的规划和部署,推动安全节能环保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安全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实际,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起草了深圳市促进安全节能环保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一、编制背景2022年6月,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培育发展未来产业的意见提出“一群一策”推动产业集群建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创新委、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等五部门联合发布了深圳市培育
2、发展安全节能环保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2-2025年),提出要培育壮大安全节能环保产业,实施安全强基工程、能效提升工程、环保支撑工程和产业数字化融合工程,创建一批具有国内、国际竞争优势的骨干企业和知名品牌。安全节能环保作为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与城市安全、节能降碳、生态环境等民生息息相关,市场需求大、成长性好,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节能环保产业集群培育的工作要求,加强部门联动协调,推动安全应急与节能环保“大市场”向“大产业”转变,编制若干措施进一步完善集群发展的配套政策。二、编制思路若干措施围绕安全节能环保产业集群未来发展机遇,立足于深圳市安全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现状与需求,针对我市安全
3、节能环保产业发展面临的问题,通过采用扶持政策调动企业和社会的创新积极性,大力推进企业参与安全节能环保产业,积极推进安全节能环保技术创新、产品创新、模式创新和应用场景创新,增强创新驱动力,积蓄发展新动能,持续推动安全节能环保产业成为全市经济绿色低碳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三、主要内容若干措施明确安全应急、节能、环保、资源循环利用、碳管理服务等重点支持领域,包括适用机构和重点支持领域、夯实安全应急领域发展基础、拓展高效节能应用场景、提升环保产业发展能级、强化资源循环再生利用、发展碳管理服务新兴业态、持续提升产业集群创新能力、加快推动产业集聚发展、完善集群发展配套体系、附则等十章31条。第一章,适用
4、机构和重点支持领域。第二章,夯实安全应急领域发展基础,共3条,主要包括加强安全应急装备推广,深化安全应急服务,支持安全应急产品应用示范等。第三章,拓展高效节能应用场景,共4条,主要包括发展片区、园区综合能源服务,创新建筑节能服务模式,推动基础设施节能降碳,支持节能装备创新与推广等。第四章,提升环保产业发展能级,共3条,主要包括:支持先进环保技术研发应用,鼓励生态环境保护数字化转型,推广环境治理综合服务等。第五章,强化资源循环再生利用,共4条,主要包括:构建资源回收网络,完善废旧电池回收体系,鼓励资源循环利用技术发展,推动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技术研发应用等。第六章,发展碳管理服务新兴业态,共4条,主要包括:培育优质碳管理服务商,建设碳计量公共服务平台,推动碳标准体系建设,鼓励构建本土化碳数据库等。第七章,持续提升产业集群创新能力,共4条,主要包括:推动创新载体建设,鼓励产学研协同研发,强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支持“四新”应用示范和产业化等。第八章,加快推动产业集聚发展,共3条,主要包括:加大特色园区建设支持力度,推动园区绿色低碳循环改造,鼓励“工业上楼”“飞地园区”模式等。第九章,完善集群发展配套体系,共6条,主要包括:发挥展会论坛带动辐射作用,强化产业公共服务支撑,提升产业数字化融合水平,加强安全节能环保领域人才培育,支持绿色金融发展,积极做好科普宣传等。第十章,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