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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报告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三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增资扩股涉及的北京医华移动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威正信评报字(2023)第11022号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2023年10月16日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增资扩股涉及的J晾医华移动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目录目录声明1资产IWi报告摘要2资产评估报告5一、委托人、被评估单位(或产权持有单位)和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人概况5二、评估目的9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9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10五、评估基准日10六、评估依据H七、评估方法12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18九、评估假
2、设18十、评估结论19十一、特别事项说明19十二、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21十三、评估报告日22附件目录23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增资犷股涉及的北京医华移动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声明声明一、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二、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本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本资产评估报告;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违反前述规定使用本资产评估报告的,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不承担责任。三、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
3、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本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四、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提示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五、我们在执行本资产评估业务中,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恪守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根据我们在执业过程中收集的资料,评估报告陈述的内容是客观的,并对评估结论合理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六、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由委托人、被评估单位申报并经其签章确认;委托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依法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
4、性负责。七、我们与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人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人不存在偏见。八、我们已对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我们已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并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且已提请委托人及相关当事人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的要求。九、我们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定条件的限制,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充分考虑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定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江苏恩华药业殿份有限公司拟增资扩股
5、涉及的北京医华移动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设东全部权港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增资扩股所涉及的北京医华移动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摘要中威正信评报字(2023)第11022号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原则,采用资产基础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增资扩股涉及的北京医华移动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2023年6月30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报告主要内容摘要如下:一、委托人: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二、被评估单位:北京医华移动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三、
6、经济行为: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北京医华移动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四、评估目的:确定北京医华移动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北京医华移动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扩股的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五、评估对象:本次评估对象为北京医华移动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六、评估范围:本次评估范围是北京医华移动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截止2023年6月30日经审计后资产负债表中反映的全部资产和负债,即总资产755.61万元、总负债4,614.23万元,净资产-3,858.62万元。七、价值类型及其定义:本次资产评估确定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
7、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八、评估基准日:2023年6月30日,一切取价标准均为评估基准日有效的价格标准。九、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十、评估结论: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增资扩股涉及的北京医华移动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根据对北京医华移动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进行分析,本次对北京医华移动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整体资产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北京医华移动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于评估基准日2023年6月30H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3,697.10万元(大写为人民币负叁仟陆佰玖拾柒万壹仟元整)O详细情况见资
8、产评估结果汇总表及评估明细表:北京医华移动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评估基准日:2023年6月30日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项目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先ARC=B-AD=CA100%流动资产604.19604.190.000.00非流动资产151.43312.95161.52106.67其中:长期股权投资50.00-44.85-94.85-189.70固定资产1.390.96-0.43-30.89使用权资产91.3191.310.000.00无形资产256.80256.800.00长期待摊费用8.738.730.000.00资产总计755.61917.14161.5221.38流动负
9、债4,516.264,516.260.000.00非流动负债97.9897.980.000.00负债总计4,614.234,614.230.000.00净资产(所有者权益)-3,858.62-3,697.10161.524.19十一、特别事项说明对评估结论产生影响的特别事项的说明:1、本次评估是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徐州分所于2023年10月9日出具的天衡徐专字(2023)00284号专项审计报告的基础上进行的。2、本次评估被评估单位注册资本为2,000.00万元,实收资本为1,035.00万元,截至评估报告日股东尚未缴足注册资本,本次评估未考虑该事项对评估结果的影响。3、本次评估
10、假设未来年度被评估单位有关赋税基准及税率不发生重大变化,假设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到期后能顺利通过认证,继续享受税收减免优惠政策,按照15%的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4、除上述事项外,被评估单位承诺无其他抵(质)押、对外担保、保证、其他或有负债(或有资产)及其他重要期后事项等情况。十二、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本次评估结论使用的有效期限为一年,有效期从评估基准日开始计算。即从2023年6月30日至2024年6月29日,该评估结论有效。十三、评估报告日:本评估项目的报告日为2023年10月16日。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细情况和正确理解评估结论,应当阅读资产评估报告正文,并关注特
11、别事项说明。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增资扩股所涉及的北京医华移动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威正信评报字(2023)第11022号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威正信评估公司)接受贵单位的委托,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采用资产基础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增资扩股涉及的北京医华移动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2023年6月30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一、委托人、被评估单位(或产权持有单位)和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人概况(
12、一)委托人企业名称: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恩华药业)上市证券代码:00226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3001363846728法定住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杨山路18号法定代表人:孙彭生注册资本:100,758.8092万元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成立日期:1999年3月29日经营范围:冻干粉针剂、小容量注射剂、片剂、硬胶囊剂、精神药品、原料药、麻醉药品的制造、销售;普货运输;药品研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医药中间体的销售;日用化学品(化学危险品除外)、日用百货销售;
13、房屋、机器设备及设施租赁;停车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药品生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增资扩股涉及的北京医华移动医疗,有限公司股东全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正文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二)被评估单位:北京医华移动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医华)1、概况企业名称:北京医华移动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6MA005A
14、LD1E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59号1幢4层408室法定代表人:孙家权注册资本:2,000万元主体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日期:2016年5月6日2、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广告发布;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数据处理服务;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会议及展览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基础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
15、业务(经营类电子商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3、历史沿革北京医华移动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于2016年5月6日成立,取得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91110106MAOO5ALD1E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2000万元,原法定代表人:孙家权,由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张凤兰、王秀萍、连欣、申艳莉共同发起设立。2019年9月25日,经股东会全体股东决议,同意原股东申艳莉将其持有的股权全部转让给李敏。转让后股权情况如下:序号股东姓名(名称)认缴出资(万元)出资比例实缴出资(万元)实缴出资占认缴出资比例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增资扩股涉及的北京医华移动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