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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起草说明一、背景说明为持续改善我区陆岛交通条件,进一步加强水上公共交通网络建设,推动陆岛交通民生便利出行,促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依据珠海市扶持陆岛交通发展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制定我区陆岛交通扶持政策,为科学高效、依法依规进行航线管理提供制度保障。二、必要性说明本扶持措施将鼓励航运企业提升服务质量,提高企业竞争力,推动海岛高质量发展,打造海岛旅游精品工程。为促进珠海市海岛航运经济发展,按照珠海市扶持陆岛交通发展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由我区出台本扶持措施。三、主要内容规定共五章三十一条,包括总则、特定群体补贴、固定民生补贴、政策性航线补贴、监督管理、附则。主要内容如下:(一)总则:明确了陆岛交通扶持政策的基本定义、适用范围及责任主体。(二)特定群体票价补贴:明确了特定群体适用范围、票价补贴标准、人员信息审核管理机制等内容。(三)固定民生航班补贴:明确了固定民生航班要求、补贴标准及相关管理等内容。(四)新增或政策性航线补贴:明确了航线补贴期限、补贴标准及相关规定等内容。(五)监督管理:明确了监管主体及对象、管理职责及审核考核原则等内容。(六)附则:明确了文件的实施时限、解释部门及其他相关规定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