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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阴利港210O万千瓦机组扩建项目主要污染物区域削减方案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区域削减措施监督管理的通知(环办环评(2020)36号),确保江阴利港2x100万千瓦机组扩建项目建成后,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不下降,并能持续改善,特制定本方案。一、项目简介根据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下发“先立后改”建设清洁高效支撑性电源项目规划建设实施方案(第二批)的通知(苏发改能源发(2023)94号),为切实保障全省“十四五”末、“十五五”初经济社会发展用电需要,确定将江阴利港2x100万千瓦机组扩建项目纳入全省“先立后改”建设清洁高效支撑性电源项目规划建设实施方案。江苏利港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
2、称“江苏利港”)拟在公司现有厂区东侧扩建端投资86.5亿建设2x100万千瓦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发电机组及相关辅助设施,并根据“先立后改”要求,在项目建成投产后拟关停现有1#-2#机组(70万千瓦)等燃煤发电机组,该项目已于2023年6月30日取得省发展改革委核准批复(苏发改能源发(2023)717号),符合节能减排等国家能源产业政策,有利于江苏省未来电力平衡,满足江苏省经济发展对用电的需求,增强对江苏电网的调峰能力,保护并改善区域环境质量。二、项目污染物排放量(1)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根据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火电(HJ888-2018),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锅炉烟气污染物采用物料衡算法按设
3、计煤种及校核煤种分别进行核算,低矮点源采用类比法进行核算,核算结果见表1。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取其中较大值,分别为颗粒物116.839吨/年、二氧化硫555.61吨/年、氮氧化物857.13吨/年。表1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表污染物名称设计煤种(吨/年)校核煤种(吨/年)颗粒物76.559116.839二氧化硫401.26555.61氮氧化物857.13856.89一、二期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江苏利港电力有限公司一期项目(1#-2#机组)锅炉废气执行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148-2021)表1标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35mg/m3、50mgm3,企业承诺颗粒物执行5mgm3),
4、许可年排放量限值为颗粒物106.9吨/年、二氧化硫513.49吨/年、氮氧化物733.55吨/年。二期项目(3#-4#机组)锅炉废气执行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148-2021)表1标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35mgr11350mgm3,企业承诺颗粒物执行5mgm3),许可年排放量限值为颗粒物106.9吨/年、二氧化硫603.55吨/年、氮氧化物862.22吨/年。根据“先立后改要求,在项目建成投产后拟关停现有1#-2#机组(70万千瓦),其形成的减排量为颗粒物106.9吨/年、二氧化硫513.49吨/年、氮氧化物733.55吨/年;并实施3#机组除尘设施改造、4#机组脱硫除尘设
5、施,执行更低的排放标准(颗粒物4mgr113、二氧化硫30mgr113),按此核算,在年平均利用小时数及风量不变的情况下,其形成的减排量为颗粒物21.38吨/年、二氧化硫43.13吨/年。则合计减排量为颗粒物128.28吨/年、二氧化硫556.6吨/年、氮氧化物733.55吨/年。(3)江苏利港电力有限公司新增排放量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取其中较大值,本项目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为:颗粒物116.839吨/年、二氧化硫555.61吨/年、氮氧化物857.13吨/年。扣除厂区内“以新带老”削减量,本项目实施后全厂新增氮氧化物123.58吨/年。三、2021年江阴市环境质量状况根据无锡市江阴生态环境
6、局发布的2021年度江阴市环境状况公报,江阴市利港街道2021年SO2、NO2、PM1OPM2S年均浓度分另U为97gr339gm358.5gm333.4gm3jCO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为1.161mgm3Q3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数为175gm3;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112)中二级标准限值的污染物为不达标因子为因此判定项目所在地(江阴部分)为不达标区。此外,评价范围还涉及到泰州靖江市,根据2021年靖江市环境质量状况,PMlo、PM2s、SO2、NO2O3CO年均浓度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经判定,项目所在区域(靖江部分)为达
7、标区。四、区域削减需求量根据火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的建设项目应执行关于加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区域削减措施监督管理的通知(环办环评202036号)。项目所在区域、流域控制单元环境质量达到国家或者地方环境质量标准的因子,原则上其对应的国家实施排放总量管控的重点污染物实行区域等量削减。项目所在区域、流域控制单元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或者地方环境质量标准的因子,其对应的主要污染物须进行区域倍量削减。二氧化氮超标的,对应削减氮氧化物;细颗粒物超标的,对应削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颗粒物;臭氧超标的,对应削减氮氧化物。区域削减措施原则上应与建设项目位于同一地级市或市级行政区域内
8、同一流域。地级市行政区域内削减量不足时,可来源于省级行政区域或省级行政区域内的同一流域。配套区域削减措施应为评价基准年后拟采取的措施,且纳入区域重点减排工程的措施不能作为区域削减措施。根据2021年度江阴市环境状况公报判定,江阴市为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区,不达标因子为。3o因此,氮氧化物实行区域倍量削减,区域削减量为247.16ta.五、区域削减方案本项目区域削减来源于江阴利港发电股份有限公司5#、6#机组实施超超低排放改造形成的减排量。江阴利港发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8月18日变更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320200767397322TOOIP,行业类别为火力发电。江阴利港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9、5#、6#机组氮氧化物排污许可量为1347.8吨/年,执行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148-2021)表1标准(氮氧化物SOmg/n?)。拟对5#、6#机组实施超超低排放改造,执行更低的排放标准(氮氧化物40mgm3),按此核算,在年平均利用小时数及风量不变的情况下,其形成的减排量为氮氧化物269.56吨/年,未用于其他项目区域削减,可用于江阴利港2x10()万千瓦机组扩建项目区域削减。上述削减方案中涉及的削减位于无锡市江阴市行政辖区范围内,氮氧化物减排量为269.56吨/年,能满足本项目实施后新增污染物区域削减要求。附件江阴利港2x100万千瓦机组扩建项目区域削减方案一览表序号污染源名称减排措施氮氧化物削减量(吨/年)数据资料来源实施时间责任单位1江阴利港发电股份有限公司5#、6#机组氮氧化物提标改造269.56排污许可2025年12月前江阴市人民政府合计减排量269.56本项目实施后全厂新增排放量123.58区域削减量247.16是否符合要求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