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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院细菌耐药监测与预警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遏制细菌耐药,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年版)等文件精神,结合医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一、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组每季度向全院各临床科室通报细菌耐药情况。微生物室负责提供相关的病原学检测数据,院感办负责对数据进行分析、评价和总结,细菌耐药分析结果由院办向全院公布。二、针对主要目标细菌耐药率的不同,采取不同的预警及处理措施,以指导临床抗菌药物合理应用。(一)对主要目标细菌耐药率超过3096的抗菌药物,应及时将预警信息通报本院医务人员。(一)对主要目标细菌耐药率超过40%的抗菌药物,应提示临床医
2、务人员慎重经验用药。(三)对主要目标细菌耐药率超过50%的抗菌药物,应提示临床医务人员参照药敏试验结果选用。(四)对主要目标细菌耐药率超过75%的抗菌药物,应暂停针对该目标细菌的临床应用,根据追踪细菌耐药监测结果,再决定是否恢复其临床应用。三、严格控制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的管理,特别是要重点加强I类切口围手术期预防用药的管理。四、治疗性应用抗菌药物需要有指征,应尽早查明感染病原,根据病原种类及细菌药物敏感试验结果选用抗菌药物。在开始抗菌治疗前,先留取相应标本,立即送细菌培养,以尽早明确病原菌和药敏结果。危重患者在未获知病原菌及药敏结果前,先给予菌药物经验治疗,获知细菌培养及药敏结果后,对
3、疗效不佳的患者调整给药方案。五、严格执行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特别是加强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需由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认定、具有抗感染临床经验的感染或相关专业专家及临床药师共同会诊同意,并由具有处方权的医生开具处方后方可使用。六、医院合理用药评价专家组每月对全院抗菌药物情况进行评价分析,并将各科室抗菌药物使用情况列入考核目标。各临床科室要严格控制抗菌药物使用金额占全部药品的比例,使用抗菌药物单品种金额较大的医师将成为重点监控对象。七、每个月对抗菌药物的用量按品种汇总排序,对销售金额排名前10位的药品跟踪其生产厂家、供货商并进行公示;连续3个月零售金额位居前3位的药品警示,并进行停药2个月处理;若短期内某品种用药量异常,且是非医保类品种,经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调查该品种存在不合理用药趋势,进行限量使用处理。八、药剂科负责调查排名前3位抗菌药物品种使用集中的临床科室,调查结果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药事管理委员根据抗菌药物调查分析报告,定期讨论研究,对明显不合理的品种给予暂停使用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