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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新形势下耕地保护存在的问题及建议耕地,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根本,耕地红线必须严防死守。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再次提出“牢牢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要把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这关乎到我国国民的利益、社会的安定以及国民经济稳定发展。但随着城乡经济快速发展,城镇化、工业化建设占用耕地日益增多,农村耕地严保严管政策措施仍存在落实不到位现象,需引起相关部门高度重视。一、新形式下耕地保护存在的主要问题1.耕地占补平衡措施落实不到位。“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难以落实,占优补劣的现象仍存在;已找回的耕地仅找回耕地数量,未找回质量,有些采用建筑渣土作为复耕土,土
2、质难以满足耕种需要;部分已找回耕地复绿后长期闲置,耕地提质改造工作有待加强。2 .存在“以租代征”现象。随着城市化的迅速推进,为解决土地指标紧缺问题,部分地区采用“以租代征”方式,在耕地修建公园、道路、水利设施等公益设施,少数甚至用于企业生产,归避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和征收集体土地手续。部分被“租用”的基本农田已无法恢复耕种,严重影响耕地保护目标的实现。3 .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逐步退出难度大。2020年以来,国务院办公厅多次提出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和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的要求,但耕地“非粮化”存量是长期累积的结果,成因复杂,处置难点多、风险大、成本高,部分耕地流转后用于树木绿化、苗木
3、花卉种植、经果林种植、渔业养殖等林果业和养殖业,逐步退出难度大。4 .永久基本农田的功能性破坏不容忽视。存在部分永久基本农田位于生态保护红线、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公园、湿地等不适宜粮食耕种区域的现象。且城区周边的永久基本农田大多无农业种植,长期荒废,部分农田已被破坏,耕地质量安全存在隐患。二、审计建议1.贯彻“管控+保护”的综合管理措施,确保耕地质量。一是应采取“村组上报、乡镇复核、县区抽查、市州审核、技术单位分析对比图斑核实”方式,尽快查清耕地资源真实情况,及时巩固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二是要统筹安排土地利用中的新增、流量计划,实行差别化配置,发挥耕地占补平衡倒逼机制的作用,落实耕地严保严
4、管。三是严格落实耕地质量等级评定制度,确定占用耕地的类型与质量等级,对补充耕地及时开展耕地质量等级评定和更新,未评定等级或未达到要求的不验收。四是规范开展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不得擅自改变流转地的农业用途,对流转的承包地开展跟踪监管,确保农地农用。5 .建立“数量+质量”的占补平衡管理,合理布局规划。一是组织实施土地综合整治,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等方式增加耕地数量,提高耕地质量,落实补充耕地任务。二是因地制宜实施耕地提质改造,将耕地提质改造纳入土地整治规划,并按照项目进行管理,在确保补充耕地数量的同时,提高耕地质量,严格落实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三是适当调整基本农田布局,保证基本农田的稳定性,对城镇规划发展区域内及周边未来建设发展范围内的现有基本农田,及时规划调整,为城镇发展预留空间。6 .健全“协同+约束”的长效保护机制,落实主体责任。一是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形成法律约束、政府管制、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耕地保护长效机制。二是完善耕地保护监管考核机制,加强对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的执法巡查和动态监测,加强土地整治过程中的生态环境保护,强化耕地利用全程监管,加大对违法占用、破坏耕地等行为的查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