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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火灾事故应急抢救专项措施12.2.1火灾事故应急扑救和抢险程序(1)火灾事故报告程序,火灾事故的第一发现人-一值班室-义务消防队-项目部。(2)现场设立值班室,昼夜有人值班,保证与各救援组织的通信联络。(3)火灾事故处理应急扑救程序:火灾事故扑救火灾一一组织抢救疏导人员控制事态保护现场调查火灾原因、损失及伤亡人员情况向上级报告(见火灾事故应急处理指挥体系图)。(4)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即刻启动各自的火灾事故处理应急扑救措施,由项目部火灾事故应急处理中心统一指挥和调动。(5)现场安全巡视人员巡视时,一旦发现可燃气体管道泄漏或工程内局部形成爆炸浓度,应立即报告,火灾事故处理应急中心接到报告后,立即启
2、动应急措施,工程部立即通知停电,所有车辆熄火,工程内立即启用防爆排风扇进行强制排风,同时组织抢险大队进行抢险。12.2.2火灾事故的扑救措施(1)火灾事故发生后,应根据具体火灾采用窒息、冷却、隔离、抑制方法进行灭火。(2)建筑物火灾的控制措施:火从建筑物一端燃烧,向另一端蔓延,应从中间控制。建筑物中间燃烧向两端蔓延,应从两端控制,以下风为主。楼层着火,上下同时控制,以上层为主。(3)木料垛火灾的控制措施:上风木料垛着火,从下风控制。包围燃烧的木料垛,切断火源,防止火势蔓延。保护邻近木料垛及其它可燃材料和建筑物。(4)油灌火灾的控制措施:冷却燃烧的油罐,降低燃烧强度,保护罐壁。冷却邻近的油罐,防
3、止温度生高引燃起火。(5)管道火灾的控制措施:关闭阀门,断绝可燃液体(气体)的来源。堵塞漏洞,防止流散。保护邻近受到火势威胁的生产装置、设备和人员。易燃易爆火灾事故宜采用喷雾水枪灭火。12.2.3火灾事故的预防措施(1)严格按照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保卫消防标准和北京市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执行,搞好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2)现场安全巡视人员巡视时,携带可燃气体测报仪,及时发现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渗漏。一旦发现可燃气体管道泄漏或工程内局部形成爆炸浓度,应立即报告,启动应急措施。(3)施工现场制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建立逐级防火安全责任制,配备强有力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督促检查施工现场的防火工
4、作。(4)减少可燃物的使用量,用难燃和不燃的材料代替可燃物材料。工程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材料。(5)严格用火、用电的管理,电气焊等明火作业必须开用火证,配备看火人员。(6)加强施工人员的防火安全知识教育,提高防火意识,实行先教育,后上岗。12. 2.4设施和物资准备(1)现场配备喷雾洒水车平时用于降尘,发生易燃易爆火灾和爆炸时,用于喷雾灭火。(2)施工现场设置临时室内外消防给水设施,施工、生活、办公区和防火重点部位配备轻便消防器材。(3)现场配备两台防爆排风机,用于易燃易爆液体、气体的泄露和施工过程中局部形成爆炸浓度的强制排风。(4)现场警卫巡逻人员配备可燃气体测报仪,随时发现易燃易爆液体、气体的泄露。(5)火灾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人员配备对讲机,用于平时的生产和火灾事故应急处理的指挥工作。(6)同工程现场附近消防中队建立警民共建奥运合作关系,共同做好工程消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