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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庆市南川区人民医院妇儿院区新旧空调主机管道连接施工合同甲方:重庆市南川区人民医院乙方:签约时间:2023年月日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重庆市南川区人民医院妇儿院区新旧空调主机管道连接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 .工程名称:妇儿院区新旧空调主机管道连接工程。2 .工程地点:重庆市南川区金佛大道231号。3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o4 .资金来源:业主自筹。5.工程内容:管道连接,详见清单。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_月_日。
2、工期总日历天数:30天。特殊情况(遇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如暴风雨、雷电等)施工期顺延。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o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O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4)招标文件(5)响应文件(6)其他合同文件。(7)履约担保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
3、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双方责任(一)甲方责任1、甲方负责提供施工所需场地,施工现场由甲方指定施工用电及施工用水的地点,具体施工用水、电甲乙方进行接洽。施工中全部水电费用由乙方负担,乙方应节约用水用电。2、甲方应协助配合乙方在此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管。(二)乙方责任1、乙方必须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防电、防水、密闭空间施工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乙方因管理不善、施工不当等由此造成的一切工程损失、人员伤害或死亡
4、等责任由乙方全权承担,并根据形成的后果赔偿甲方。2、文明施工,遵守甲方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安全施工,焊接管道施工人员必须具备相应资质,且按医院程序办理动火审批后方可施工。不具备资质施工或未按程序施工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并据实赔偿造成甲方的损失。3、施工现场道路保持畅通,材料堆放整齐,道路口随时出入无阻,场内无垃圾、无积水、经常保持环境清洁。4、按甲方指定的地点堆放垃圾,乙方及时清理运走。八、工程款支付及方式1、合同签订前乙方向甲方一次性缴纳中标总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甲方在工程验收竣工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2、工程完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付款给乙方,保留3%工程款作
5、质保金,满贰年质保期后无息退还。3、开户行:;账号:九、质保条款质保期为自工程验收合格日起2年。质保期内因施工质量问题,导致管道塌方、破裂、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及时免费维修。因甲方使用不当或人为因素造成损坏不属于保修范围,但乙方应甲方要求维修应积极支持,维修费用按成本费用计价。十、其他事宜本合同通用条款和附件(附件1-4)是组成该合同的必要部分,具有同等约束力。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在执行过程中由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的原则进行磋商,经双方代表认可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甲乙双方本应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解决。如有解决不了甲乙双方均有权向项目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诉权力。本合同
6、壹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本合同自双方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即可生效。甲方(单位):乙方(单位):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408400邮政编码:408403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_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2023年 月日2023年 月 日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017版第二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第三部分合同协议书附件附件1: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2:廉洁从业协议附件3:安全管理协议附件4: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协议附件1:工程质量保修书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重
7、庆市南川区人民医院承包人(全称):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重庆市南川区人民医院妇儿院区新旧空调生机管道连接(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承包人承包范围内容均属质量保修范围内容;其中:1 .属于设计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承包人负责维修,不留隐
8、患,费用由发包人承担;2 .属于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承包人负责维修,不留隐患;3 .属于业主使用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配合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本工程质量保修期约定如下:1 .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2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3 .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4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5 .其他项目保修期限:2年;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质量保修责任1 .属于保修范围、
9、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 .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 .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 .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四、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五、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质保期:贰年。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
10、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六、本文件生效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经发包人与承包人盖章后生效。(以下无正文)发包人:重庆市.南川区人民医院(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承包人:(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签约时间:2023年月口附件2:廉洁从业协议廉洁从业协议发包人(全称):重庆市南川区人民医院承包人(全称):根据国家有关部门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建设工程的项目法人(以下简称“发包人”)与承包人(以下简称“承包人”),特订立如下协议。1 .发包人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1)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
11、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部门的有关规定。(2)严格执行工程的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协议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2 .发包人的义务(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承包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
12、得在承包人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发包人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2)发包人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承包人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承包人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3)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承包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4)发包人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发包人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5)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承包人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要求承包人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6)发包人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
13、和安排个人施工队伍。3 .承包人义务(1)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2)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发包人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3)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发包人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4)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4 .违约责任(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合同第1、2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2)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合同第1、3条,按管理权限,依据
14、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5 .双方约定:协议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执行。由发包人或发包人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约请承包人或承包人上级单位纪检监察机关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协议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6 .协议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7 .协议作为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立即生效。(以下无正文)甲方:乙方: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签订时间:2023年月日附件3:安全管理协议安全管理协议发包人(全称):重庆市南川区人民医院承包人(全称)
15、:为了确保实现重庆市南川区人民医院妇儿院区新旧空调主机管道连接安全生产目标,进一步明确双方的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协调、管理力度,重庆市南川区人民医院(以下简称“发包人”)与(以下简称“承包人”)依据国家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安全方面的强制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双方同意签订该协议作为正式合同安全管理方面的补充规定,并承诺本协议具有与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具体条款如下:一、协议有效期限本协议中所涉及的安全管理货任自合同签订之口起开始生效,至合同工程全部完工验收且经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移交协议生效后之日终止。二、责任目标(一)承包人承诺承担和履行合同和发包人所规定的安全责任,且满足要求。(二)承包人的安全控制目标是确保本工程在实施过程中:1 .不发生人身重伤事故;2 .不发生火灾事故;3 .不发生负有同等及以上事故责任的造成人身重伤的一般交通事故;4 .不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事件(同时5人及以上的食物中毒);5 .不发生流行性传染病(无甲型传染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