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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货物评标办法1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审打分,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排序(“评标办法”第2条规定情形除外),依法推荐中标候选人和中标人。评审得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者为优先;投标报价也相同时,以技术评审得分较高为优先;投标报价和技术评审得分都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2推荐中标。1.1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次序按同一分标下排序第一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从大到小的顺序进行。同一投标人在同一个分标编号中,最多只中标一个合同包,当该投标人在多个合同包中同时得分最高时,则以投标报价最高为优先推荐其中标,如果投标报价也相同,则由评标
2、委员会推荐其中标其中一个合同包,该投标人在其所投剩余合同包中,只参加评审、不参加排序(排序为空)和推荐中标。1.2 按照2.1规定进行推荐中标时,当某一包授予任何一个合格投标人,该投标人所中合同包都超过一个合同包时,则该合同包授予综合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2 .评审标准2.1 初步评审标准2.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 分值权重构成与评分标准2.2.1 分值权重构成(1)技术满分权重: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商务满分权重: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报价满分权重: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 评标基准
3、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办法:见招标公告。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报价漏项以及其他报价偏差。2.2.4 评分标准(1)技术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商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报价评分标准:见招标公告。3 .评审程序3.1 初步评审3.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款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其投标将被否决。3.2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将被否决:目号形项情事具体规定(1)主体不符为招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
4、位);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2)主体不符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货物投标的;或被授权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在同一货物招标标包中同时投标的。(3)主体不符对于接受代理商投标的项目,一个原厂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委托两个及以上个代理商参加投标的;原厂商与其授权委托代理商参加同一标包投标的。目号情形事项具体规定(4)资LJL不满足本次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资格条件的。(5)无效代理对于代理商投标,未取得投标产品原厂商有效授权的。(6)资信不良被责令停产停业的;被招投标活动政府行政监督部门暂停、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7)不良行
5、为投标人在以往履行供货合同时存在产品质量问题或严重不良履约行为,或不履行供货合同第3.6条承诺同配同价内容的,且项目单位已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就此向招标人提出投诉并经查证属实的,则投标人针对该项目单位招标货物的投标文件作否决处理。情形特别严重的,该投标人参与本次同类产品投标的所有标包将均被否决,且该投标人该投标产品在今后一段时间内参与国家电网公司及其所属单位招标活动的投标也将被否决。(8)不良行为除不可抗力外,中标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构成招标投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二年内参加国家电网公司招标活动的投标将被拒绝。(9)失信欺诈在国家电网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组织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检中,被发现
6、存在以铝代铜、以旧代新、偷工减料等失信、欺诈行为,且被查实、证据确凿的,该投标人23年内在国家电网公司及其所属单位招标活动中的任何投标将均被否决。(10)虚假投标投标文件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虚假投标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的资格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试验报告、故意修改招标文件明确列明的技术参数并对其进行响应等),该投标人参与本次投标的所有标包将均被否决,且该投标人在今后一段时间内参与国家电网公司及其所属单位招标活动的任何投标也将被否决。(11)S投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以银行汇款形式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未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或未提供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7、(12)担主投标保证金为银行汇款的,汇款人不是投标人本人的。(13)实质不符不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对货物清单行报价暨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货物数量、范围提出偏离的;投标人提出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或偏差的;对投标函附录规定的合同事项条款明确表示不接受,未按要求填写具体数据信息以及填写的数据信息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14)修改文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主动对投标文件提出实质性修改的。(15)文件签署纸质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名章)的;如由授权代表签字的,未附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使用投标专用章未附有效的投标专用章与公章
8、具有同等效力说明的。(16)文件签署电子投标文件无电子签名,或者电子签名失效的,或者电子签名人与投标人不是同一人的。(17)格式内容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者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18)氢文投标人复制招标文件的技术规范相关部分内容作为其技术投标文件一部分的。(19)投标期限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20)供货偏差投标文件明确提出缺漏项,支付条款、供货范围与招标文件要求存在偏差的。目号情形事项具体规定(21)期货投标文件所承诺的交货期与招标文件要求相比拖延一个月及以上的。(22)组件唯一对同一组件材料投标人响应的原厂商为两家或两家以上。(23)参数接口投标文件主
9、要技术参数或产品型式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一般技术参数超出允许偏差的最大范围的;对于规定接口要求的产品,投标文件对一次接口、二次接口、土建接口的响应与招标文件不符的。(24)拒绝澄清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的。(25)外购外协对于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不能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投标人不具备对上述材料、元件和部件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测手段和能力和无材料、元件和部件供应商提供检测合格的证明;不满足技术规范对外购外协组件材料第三人资质业绩和技术水平的要求;投标人选配的组件材料在缺陷责任期(自货物投运之日起两年内)发生产品质量问题导致停运
10、检修的。(26)低价竞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且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27)报价超限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了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超过最高限价的。(28)价零报L货物清单行报价暨投标报价汇总表中“未含税单价”填写“零”的。(29)无效报价投标报价构成招标文件规定为无效报价的;开标一览表中显示为非报价数值的。(30)多个报价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货物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为最终报价的,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31)货币单位投标价
11、格出现数值与货币单位不对应,即出现了明显的百倍至万倍高于正常水平的报价(如把”货物清单行报价暨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万元“当成“元“进行报价)。(32)单价分析对于货物清单单价分析报价表的任何空白、漏项、删改、合并,以及单价与合价、总价(货物清单行报价暨投标报价汇总表对应项目货物总价)不一致情形的。(33)价格修正投标人不接受评标委员会依法所作的修正价格的。(34)违反税法不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填报增值税税率的。(35)法标也投串通投标或联合围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36)经营异常工商行政管理等市场监管部门列入并公示为“经营异常”名录的。(3
12、7)定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和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否决投标情形。(38)行贿记录投标人未提交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本单位或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的;投标单位或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在开具之日起前三年内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目号情形事项具体规定(39)不良行为根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规定,投标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40)信戒失惩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3.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规则对投
13、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 2详细评审3.1.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因素和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量化评审,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2.2.1(1)目规定的分值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评审,计算出技术得分A;(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221(2)目规定的分值对投标文件商务部分进行详细评审,计算出商务得分B;(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2.2.1(3)目规定的分值对投标文件投标报价进行评审,计算出报价得分C3.1.2
14、评分总分分值保质两位小数,计算过程中三项分值分别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1.3 投标人得分=A+B+C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 评标结果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评审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按照评标办法规定的规则推荐中标候选人和中标人。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