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竹市教育局责任清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绵竹市教育局责任清单.docx(61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绵竹市教育局责任清单一、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全市教育发展规划以及教育工作政策、法规的实施意见并监督执行。二、研究提出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编制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协调实施;协调指导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的改革;对社会力量办学行为进行审批、监管。三、管理全市学前教育、九年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特殊儿童教育,协调管理农村成人教育、广播电视及网络教育和社会力量办学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等专业技术学校及电大、电视中专的招生计划、专业设置,并组织、指导实施。四、按照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进行行政管理
2、及监督,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对小学、初级中学学生的学籍及毕业证核发实施管理;协助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普通高中、职业高中的学籍管理;协调全市各类教育考试工作;负责全市学校德育、体育、卫生与艺术、心理健康教育等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科学研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国防教育、禁毒教育、法治安全工作。主体责任五、主管全市教师管理工作,依照教师法的规定做好教师队伍建设;负责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和全系统教职工的考核工作;受市职改领导小组的委托开展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负责管理教师职务聘任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归口管理、指导具有教师资格人员参加教师考试考核的选聘工作,以及教职工的聘用。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
3、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考核、任免、聘任有关事业单位的干部;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教育系统劳动工资、福利、绩效、退休及人事管理工作的有关政策;对本系统教职员工的人事档案进行管理。六、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和措施;按照中央、国务院确定的教育经费“三个增长”和“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原则,监督镇乡贯彻执行情况;统筹管理教育经费的收支预决算;归口管理国(境)内外教育援助、教育贷款和教育合作项目;组织进行教育经费审计和系统内部审计;管理教育基建的规划、立项、投资、校舍建设,协助校安工程及质量监督;管理指导全市教育事业单位后勤服务工作和学生资助工作;负责全市教育信息化建设
4、。七、管理、指导有关教育学会、协会、研究会等教育系统内社团组织的工作;指导教育科研成果的评选、鉴定;制定现代教育技术和科研成果规划并检查、督促实施;按照有关规定管理教育系统对外交流工作。八、负责规划并管理全市教育系统管理情报、教育基本信息、资料统计分析及组织信息系统的软件开发和建设。九、代表本级政府行使督政、督学职能,对镇(乡)人民政府在贯彻教育法规、履行教育管理职责等方面实施督导;对相关部门在贯彻、履行教育法规相关要求方面实施督导;按照教育法规要求对学校工作实施督导。十、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职责边界序号管理事项相关部门职责分工一制定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等专业技术学校及电大、电视
5、中专的招生计划、专业设置,并组织、指导实施绵竹市教育局督促绵竹市职业中学制定招生计划,完成上级下达的中职招生任务,协助职中、电大做好宣传工作,指导做好专业设置、招生工作等。配合德阳市教育局做好普通高中的招生计划、专业设置工作。绵竹电大工作站制定招生计划,完成招生任务,印制招生简章,做好招生宣传,组织学期内考试。做好国防教育、禁毒教育、法治安全工作绵竹市教育局组织实施、牵头我市各学校开展国防教育、禁毒教育、法制安全教育主题活动,检查考核实施情况。绵竹市武装部提供国防教育场地资源及相关学习的资料,组织开展学校国防教育活动。绵竹市公安局开展禁毒教育巡回讲座,做好护校安园工作。绵竹市人民法院绵竹市检察
6、院配合开展法律知识宣讲,指导学校开展法治教育活动。绵竹市应急管理局对各学校安全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绵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 .做好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与监督2 .对各学校的食品卫生进行指导与监督工作。绵竹市综合执法局维护校园周边环境,对校园周边临时摊点进行整治。贯彻落实教育系统劳动工资、福利、绩效、退休及人事管理工作的有关政策绵竹市教育局贯彻落实教育系统劳动工资、福禾h绩效、退休及人事管理工作的有关政策绵竹市人社局1 .审核新招聘人员、公选人员条件、数量等,监督面试考核工作。2 .审核认定新进人员的工龄,确定其试用期时间及工资、福利等,审批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和退休人员增加工资、补贴、绩效工资等。3
7、 .负责初级职称评审和中高级评职人员的审核、上报,并办理评职人员的聘任审批、增资等。4 .审批学校单位岗位设置。绵竹市委编办1 .核定和调整各学校(单位)人员编制。2 .办理新进人员及退休、解聘人员上下编工作。3 .监督新进人员面试考核工作。4 .办理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和实名制审核。绵竹市财政局核拨教育系统人员的工资、补贴、绩效工资、教学质量奖等。绵竹市纪委监委1 .监督新进人员的面试考核工作。2 .对违规违法人员的处理。四制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和措施绵竹市教育局组织监督管理教育系统内落实各项工作情况。绵竹市发展和改革局对固定资产投资、收费等进行宏观调控。绵竹市财政局审核
8、下达资金、预算项目。绵竹市住建局监督管理基础建设过程中程序的规范性和合法性。绵竹市审计局监督检查教育经费的执行情况。表2序号原1-1 (已移交行政审批局)绵竹市教育局责任清单序号原1-1(己移交行政审批局)权力类型行政许可权力项目名称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学校设立、变更和终止审批实施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一条:”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责任主体职成教育股责任事项1 .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
9、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 .审查责任:根据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实地考察,由职成教育股提出初审意见,并将考察结果及时通知申请人;审查不合格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3 .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4 .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5 .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责任事项依据IT.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条“行政机关应当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关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
10、请书示范文本等在办公场所公示。申请人要求行政机关对公示内容予以说明、解释的,行政机关应当说明、解释、提供准确、可靠的信息。”1-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二条“申请筹设民办学校,举办者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第十四条“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申请正式设立实施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的,审批机关受理申请后,应当组织专家委员会评议,由专家委员会提出咨询意见J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三条“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筹设民办学校的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同意筹设的,发给筹设批准书。
11、不同意筹设的,应当说明理由。”第十六条“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的,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个月内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并送达申请人。”第十七条“审批机关对批准正式设立的民办学校发给办学许可证。审批机关对不批准正式设立的,应当说明理由。”4T.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四条“行政机关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行政许可证件,或者加贴标签、加盖检验、检测、检疫印章。”4-2.行政许可法第四十条“行政机关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应当予以公开,公众有权查阅。”4-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三十九条、笫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
12、的规定。追责情形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监督电话绵竹市教育局责任清单序号1-1权力类型行政许可权力项目名称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休学审批实施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J责任主体基础教育股责任事项1 .受理责任:公示依
13、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申请单位提交的材料。2 .审查责任:备案审查有关材料。3 .决定责任:对符合要求的予以备案登记。4 .事后监管责任:学校留存申请表,并在四川省学籍管理服务平台进行休学操作。5 .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责任事项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行政机关对申请人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一)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二)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三)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
14、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四)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五)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行政机关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应当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2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四条行政机关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3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七条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审查后,除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应当在
15、法定期限内按照规定程序作出行政许可决定。4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一条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监督制度,通过核查反映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情况的有关材料,履行监督责任。追责情形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监督电话绵竹市教育局责任清单序号1-2权力类型行政许可权力项目名称文艺、体育等专业训练的社会组织自行实施义务教育审批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二次修正)第十四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批准招收适龄儿童、少年进行文艺、体育等专业训练的社会组织,应当保证所招收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自行实施义务教育的,应当经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责任主体职成教育股责任事项1 .受理责任: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