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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省金属非金属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目录1总则11.1 编制目的11.2 工作原则11.3 编制依据21.4 适用范围21.5 应急救援责任制32应急救援组织体系和职责32.1 各级应急救援组织机构与职责32.2 部门配合73预警和信息报告73.1 预警机制73.2 信息报告84应急响应84.1 事故分级84.2 响应分级94.3 事故报告104.4 响应程序114.5 应急救援结束154.6 后期处置165保障措施5.1 通信与信息保障175.2 应急队伍保障175.3 应急专家保障185.4 应急装备保障185.5 应急经费保障186预案实施186.1 预案实施186.2 预案修订
2、19XX省金属非金属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第一章总则1.1 编制目的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批示指示精神,全面提高我省金属非金属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反应能力,有效防范、减少和及时处置金属非金属矿山生产安全事故,规范金属非金属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快捷的应急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1.2 工作原则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根据事故情况逐级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坚持以下原则:(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在事
3、故应急救援过程中,始终要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后果,防止事故扩大。(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地方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下,按照事故类别、各自职责和权限,开展应急管理、应急救援和应急处置工作。(3)服从指挥,密切配合。事故发生后,服从当地政府的指挥,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事故现场的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做到快速反应、救援及时、高效处置、有序开展。(4)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救援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以及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和基地建设、完善装备、预案
4、演练工作。1.3 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4)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法(5)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6)XX省安全生产办法(7)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8)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9)XX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IO)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全监管部门应急预案框架指南的函(11)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1.4 适用范围我省行政管辖区域内的金属非金属矿山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以及因地震或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引发的金属非金属矿山伤亡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适用本预案。1.5 应急救援责任制金属非金属
5、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实行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和分级分部门负责制,金属非金属矿山生产安全事故以及因地震或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引发的伤亡事故发生后,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预案要求,快速、高效、有序开展应急救援,积极履行应急救援职责。第二章应急救援组织体系和职责2.1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和职责各级应急管理部门的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和职责省应急管理厅:根据XX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时的职责分工,省金属非金属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由省应急管理厅组成,省应急管理厅成立应急救援指挥小组,承担省内金属非金属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指挥职责。省应急救援指挥小组组成组长
6、:省应急管理厅党委书记、厅长副组长:省应急管理厅分管省应急指挥中心、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处、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处、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处、救灾和物资保障处、应急救援训练中心的副厅长。成员单位:办公室、应急指挥中心、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处、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处、防汛抗旱处、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处、救灾和物资保障处、新闻宣传处、科技和信息化处、安全监察一处、应急救援训练中心。应急救援指挥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应急管理厅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处,办公室主任由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处处长担任。省应急救援指挥小组及成员单位职责(1)省应急救援指挥小组职责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金属非金属矿山生产安全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的有关
7、规定;制定全省金属非金属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指导、协调全省金属非金属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组织、指挥、协调省级处置的金属非金属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负责与各应急救援组织的协调、沟通;负责省内各应急救援机构之间的协调、指挥、调集工作。(2)省应急救援指挥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办公室:传达厅领导关于事故救援工作的指示;接收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指示,迅速呈报厅领导阅批,并负责督办落实;负责综合文字材料的起草及审核工作。应急指挥中心:负责接收、处置事故发生地上报的事故信息,及时向厅领导报告事故信息,按照厅领导指示下达有关指令,协调或按照授权协调、指挥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8、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处:承担全省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处:提供事故单位相关信息,参与事故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防汛抗旱处:指导协调因暴雨洪水引发的金属非金属矿山事故灾害的应急救援工作。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处:指导协调因地震或地质灾害引发的金属非金属矿山事故灾害的应急救援工作。救灾和物资保障处: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XX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新闻宣传处:负责向公共和新闻媒体通报事故信息,协助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事故现场新闻发布工作,正确引导媒体和公众舆论。科技和信息化处:负责保障厅网络畅通运行并协调有关事宜。安全监察一处
9、:参与事故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应急救援训练中心:参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参与协调应急救援行动装备保障服务工作,负责应急救援通信保障工作。(3)事故现场工作组组成及职责根据现场事故严重程度、应急救援进展情况、应急行动协调情况等因素,省应急救援指挥小组可派出省事故现场工作组,现场协助、督导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事故现场工作组由省应急管理厅相应副厅长及应急指挥中心、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处、应急救援训练中心、省政府相关部门、专家组等人员组成。事故现场工作组受省应急救援指挥小组指派,履行现场协助、督导事故应救援职责,必要时经省应急救援小组授权可接管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权。(4)应急救援专家组及
10、职责金属非金属矿山专家组由具有金属非金属矿山专业知识、熟知金属非金属矿山专业工艺及设备技术、掌握金属非金属矿山危险特性、具有丰富的金属非金属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应急处置经验的专家组成。专家组负责省金属非金属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时的技术支撑工作。市、县(市、区)级应急管理部门:根据同级人民政府、上级有关部门应急工作制度和办法,成立金属非金属矿山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由局主要领导任金属非金属矿山应急救援机构负责人,并设置应急救援办公室、应急救援组、后勤保障组、专家组等机构,建立并完善本辖区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县(市、区)、市三级应急救援体系。主要职责是:拟定本地区金属非金属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
11、制度,指导本辖区建立完善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和应急预案,及时了解掌握金属非金属矿山事故有关情况并向同级人民政府、省应急管理厅报告,组织、指挥、协调本辖区金属非金属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开展应急技术研究、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培训工作。2.1.2金属非金属矿山应急机构和职责金属非金属矿山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当地应急管理部门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本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按照有关规定到应急管理部门审查备案,建立本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机构,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成立应急救援专(兼)职队伍,或与就近的应急救援组织签订应急救援服务协议,按规定定期组织演练,组织开展事故应急知识教育
12、培训和宣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按规定及时向当地应急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做好自救工作,防止事故扩大和次生、衍生灾害发生,防止应急救援过程中发生事故,同时向当地应急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向就近的应急救援组织报告事故情况请求救援,积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研究应急对策和措施,并为下一步救援工作准确提供基本情况和可靠的技术资料,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工作。2.2 部门配合金属非金属矿山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多部门配合的,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应在本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与公安、工信、自然资源、卫生等政府有关部门及时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共同开展事故
13、应急救援工作。应急救援过程中应注意发挥企业的优势和长处,随时处理和排除险情。第三章预警和信息报告3.1 预警机制省应急管理厅根据不同阶段、不同季节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风险和事故威胁,以及本省和其他省市相关事故信息,及时在全省应急管理系统发布事故通报、提示函等事故预警信息,接到预警信息后,各市、县(市、区)、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应根据预警信息及时采取应急预防措施,严防同类事故或相关事故发生。3.2 信息报告省应急管理厅24小时应急值守电话:0311-87908255o应急指挥中心负责全省金属非金属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的接报及处置工作,负责向省委、省政府和应急管理部上报较大及以上事故信息。在紧急情况下,金
14、属非金属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的信息可越级上报,越级上报后,应立即通报本级政府。在获知金属非金属矿山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后,省应急管理厅内首获信息的处室必须立即报告并及时通报厅内相关业务处室。第四章应急响应4.1 事故分级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金属与非金属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分为四级。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
15、伤,或者100O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o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4.2 响应分级对照事故的等级划分,事故应急响应分为四级响应:一级响应一级响应指发生特别重大金属非金属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由应急管理部负责指挥和处置。在应急管理部接管指挥前,我省特别重大金属非金属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的初期应急响应,要在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省应急管理厅负责指挥、协调和组织实施。在初期应急响应的同时,省应急管理厅要立即上报省政府,并迅速报告应急管理部。二级响应二级响应指发生重大金属非金属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在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省应急管理厅负责,省应急救援指挥小组具体负责应急响应行动的组织、指挥、协调工作。在应急响应的同时,省应急管理厅要立即上报省政府,并迅速报告应急管理部。三级响应三级响应指发生较大金属非金属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由设区市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组织应急。四级响应四级响应指发生一般金属非金属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由县(市、区)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组织应急。各级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