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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红河州2022年绩效管理工作情况说明为贯彻落实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和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19)11号)提出的“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为切实推进我州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全面、均衡、深入发展,通过积极动员、强化保障、广泛宣传、制定方案等形式多措并举、有序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实效。为进一步加强我州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出台了红河州财政局关于成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红河州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和红河州全面实施
2、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做到各司其职,分工合作,确保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按照建立全面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的要求,红河州财政局陆续制定了红河州州级预算支出事前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目标编审工作规程(试行)红河州州级部门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红河州州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评价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工作委托第三方机构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制度。结合实际,2022年度出台了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专家管理暂行办法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指标库管理暂行办法红河州分行业、分领域预算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建设工作指引(试行)红河州财政局绩效评价质量控
3、制机制(试行)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等一批预算绩效管理的配套制度办法。一预算编制阶段(1)组织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工作。事前绩效评估是合理预算和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的起点,为加快实现州级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前置化、科学化、规范化,提高预算资金分配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与具体性,我州采取财政部门资金管理科室一般性审核与委托第三方机构重点评估相结合的方式,对预算部门申报的政策(项目)的立项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绩效目标合理性、实施方案可行性、筹资合规性等多个维度给予客观公正的综合评估,将审核及评估结论供预算决策参考。2022年,州财政局收到州级各预算部门申报的政策(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共计648个,涉及资金金
4、额1,126,357.29万元。经财政部门资金管理科室一般性审核,审核结果为“优”的414个,占总项目数的63.89%;审核结果为“良”的199个,占总项目数的30.71%;审核结果为“中”的24个,占总项目数的3.70%;审核结果为“差”的11个,占总项目数的1.70%o根据评估结果,财政部门审核意见为:”建议予以支持”的587个,占总项目数的90.59%;“建议调整完善后予以支持”的4个,占评估总项目数的0.62%;“建议部分支持”的43个,占总项目数的6.63%L建议不予支持”的14个,占评估总项目数的2.16%。财政部门一般性审核审减项目14个,审减资金金额137,453.80万元,占
5、州级各部门(单位)预算资金申请总额的12.21%o同时,还从州级各预算部门上报的政策(项目)中选取了12个部门(单位)16个评估对象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重点事前绩效评估,本次重点事前绩效评估6个项目采用现场答辩,10个项目采取书面评估的方式开展,评估资金34,446.87万元,其中现场答辩评估项目资金19,831.58万元,书面评估项目资金14,615.29万元。经评审小组和第三方机构评估,机构评估意见为:”建议予以支持”的1个建议调整完善后予以支持”的3个建议部分支持”的6个建议不予支持”的6个。根据评估结果和审核意见,及时进行了结果运用。评估及审核结论为“建议予以支持”和“建议部分支持”的项
6、目620个,提供预算进行决策参考;评估及审核结论为“建议调整完善后予以支持”(包括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补充必要资料后予以支持”“补充必要资料后予以部分支持“)的项目8个,要求相关部门按评估报告或有关要求及时予以调整完善,并在申报2023年部门预算前,将相关资料报送财部门资金管理科室,经审核通过后,提供预算进行决策参考;评估及审核结论为“建议不予以支持”的项目20个,不纳入预算编制。(2)强化绩效目标管理。通过财政部门资金管理科室初审、第三方机构评审和多方综合平衡,对得分低于60分的项目一律不得进入一级项目库,不予安排预算,实现绩效目标与部门预算同步编制、同步审核,实现预算单位全覆盖。在各州级一级
7、预算单位完成事前评估后开展绩效目标编制工作,将绩效目标编制作为项目入库和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要求各州级一级预算单位申报预算项目时必须编报实事求是、科学合理的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目标表。在编报2022年度预算时,州本级预算部门总申报项目688个,总金额为51.87亿元;通过部门预算管理科室初审、第三方机构评审和多方综合平衡后,最终纳入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项目472个,金额16.36亿元;审减项目216个,项目数审减率为31.40%,审减资金35.51亿元,资金审减率为68.46%o二.预算执行阶段(1)坚持实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双监控”。绩效运行监控是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的关键。一方面
8、,将“预算执行支出进度”作为共性指标纳入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指标中,明确规定预算执行支出进度当年9月30日前不低于80%,11月30日前不低于95%,确保支出进度保持在既定目标范围内,同时强化资金全程监管,确保资金规范安全使用。另一方面,加强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动态监控,要求各部门必须于每年7月和10月定期两次报送绩效监控情况,对部门绩效目标运行偏离、未达预期进度或目标、出现较大偏差或存在严重问题以及因突发事件等因素影响需调整预算和绩效目标的,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进行处理,确保财政资金快速支出、规范使用,发挥最大效益。2022年绩效管理科共对88家州级单位,涉及资金27.67亿元,实现绩效运行监控全覆盖
9、。(2)绩效监控结果与部门公用经费分配挂钩。今年以来继续将绩效管理与预算执行同步推进,在促进预算绩效目标实现上狠下功夫。将绩效公用经费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完成情况挂钩,全年分三次下达,完成工作任务的部门全额下达绩效公用经费,未完成的相应扣减,扣减的资金由财政部门及时收回重新统筹安排。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及下达绩效公用经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州级各预算单位均已按时完成挂钩任务,即2021年度部门预算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对外公开和结果应用情况并进一步细化完善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及指标体系。2022年,州级预算已下达州级各预算单位绩效公用经费合计2736
10、.17万元。三.预算决算阶段2022年红河州州财政局选取10个部门整体支出和50个财政性资金支出项目(包括42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1个社会保险基金项目、2个政策中期项目、1个政府购买服务项目、4个地方政府债务项目),2个专项资金项目开展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涉及部门(单位B6家涉及资金合计710,185.52万元,其中:部门整体支出资金99,186.1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项目资金154,293.45万元(含中央资金94,885.23万元,省级资金25,187.65万元,州级资金33,813.96万元,其他资金406.61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项目(工伤保险基金)资金13,447.44万元;政策
11、中期评价项目资金57,212.91万元;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资金196.91万元;地方政府债务项目274,175.28万元;专项资金项目资金111,673.43万元。经评价,10个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项目,评价结果为“优”的2个,占评价部门数20%;评为“良”的8个,占评价部门数80%。42个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绩效评价项目,评价结果为“优”的13个,占评价项目数30.9%;评为“良”的23个,占评价项目数54.8%评为“中”的5个,占评价项目数11.9%,评为“差”的1个,占评价项目数2.4%o1个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项目为工伤保险基金,评价结果为“良;2个到期政策绩效评价项目评价结果均评为“良”;
12、1个政府购买服务绩效评价项目评价结果评为“中、4个地方政府债务项目,绩效评价结果评为“优”的1个,评为“良”的1个,评为“中”的2个。2个专项资金综合绩效评价项目,评价结果为“中”的1个,评为“良”的1个。四.预算监督阶段预算监督环节实质是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我州充分运用绩效评价结果,实施奖惩结合的激励机制,把绩效重点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将绩效重点评价结果充分运用于制定政策、完善制度和编制规划上来;将绩效重点评价结果运用于改进业务管理、财务管理和资金管理,运用于调整预算安排方式、增减预算规模和优化支出结构,并及时调整完善相关制度措施。在年度绩效评价工作完成后,及时向党委、政府通报
13、绩效考核评价结果,要求部门对绩效重点评价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积极采取措施落实整改。同时将绩效重点评价结果与下一年预算安排挂钩,按照奖优罚劣的原则,科学制定奖罚标准,根据评价结果编制安排下一年度部门预算及部门绩效公用经费。2022年红河州财政局选取21个州级一级预算单位基本的部门整体支出及项目支出单位绩效自评报告进行了抽查审核。抽查结果表明,部门整体支出单位绩效自评审核综合等级为“优”,平均分为90.47分,其中:审核结果为“优”的10个,占比47.62%;审核结果为“良”的11个,占比52.38%;项目支出单位绩效自评审核综合等级为“良平均分为81.04分,其中:因州检察院和州公安局交警
14、支队2021年度未开展相关项目,共对19个州级部门项目支出自评抽查复核工作,审核结果为“优”的6个,占比31.58%;审核结果为“良”的3个,占比15.79%;审核结果为“中”的10个,占比52.63%。五 .预决算公开阶段在预决算公开环节,按照“谁使用、谁公开”的原则,一方面要求各预算部门的绩效目标随部门预算公开,部门绩效自评随部门决算公开。另一方面要求各预算部门在红河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财政信息公开”栏目下的预算绩效管理专栏对单位自评、部门评价、财政再评价报告及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开,做到“依法公开、绩效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截止2022年12月,州级各部门已主动在预算绩效管理专栏上向社
15、会公开2021年度州级预算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自评报告、整改报告及部分绩效评价报告等(涉密项目除外卜六 .问题整改情况跟踪监督检查为切实提高部门预算绩效责任意识,确保被评价部门绩效评价存在问题切实整改落实到位,打通财政绩效监督检查“最后一公里”,绩效评价结果整改落实情况跟踪监督检查将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持续开展。财政部门将定期对绩效评价结果为“优”以下的部门整体支出或项目支出,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跟踪监督检查,确保绩效评价取得实效。同时部门的整改落实情况将在年度部门绩效管理考评工作中占一定分值,并进行考核。2022年在各被评价单位已报送整改落实情况的基础上,红河州财政局抽取部分202
16、1年部门整体支出或项目支出财政绩效评价结果为“优”以下的项目,由监督检查科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跟踪监督检查。从10个部门整体支出、74个项目支出中选取了2个部门整体支出,8个项目支出,涉及9个州级预算部门进行跟踪监督检查,其中“已全部整改”的3个,“部分整改”的7个。整改监督检查结果将作为下一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依据。对未按要求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全面的部门,将被列为下一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重点关注对象。七、抓智库建设,为预算绩效管理提供智力保障一是搭建绩效指标库。2020年以来州财政局会同州级各预算部门、第三方机构深入开展了分行业分领域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建设,通过2年的努力,初步构建起了涵盖红河州87家州本级一级预算部门、1家中央垂管单位和4家省级直管单位,涉及18个领域大类、91个行业、183个用途,共收录了8455条指标的分行业、分领域绩效指标库,包含共性指标179条,个性指标8276条(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