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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化工行业安全生产整治提升专项行动总体工作方案为深刻吸取近年来国内外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事故特别是中化集团XXX西双氧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51”重大爆炸着火事故教训,有效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领域重大安全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实施方案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省政府安委会将于2025年6月底前,在全省开展化工行业安全生产整治提升专项行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一、总体目标和要求(一)总体目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对XX工作重要指示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更好统筹
2、发展和安全,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坚持远近结合、标本兼治、系统治理,真正实现从根本上消除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从根本上遏制事故,全面提升化工行业全生命周期本质安全水平,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二)总体要求。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八抓20条”创新措施,实施化工行业安全生产精准治理,着力破解瓶颈性、根源性、本质性问题,力争通过2年努力,健全完善化工行业安全生产“XX体系”,重特大事故有效遏制,整体形势持续稳定,安全保障更加有力。健全完善风险防控体系。以更有力更精准更科学的举措,覆盖所有化工园区和
3、化工企业,开展工艺技术、设备设施、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和外部环境的全方位、全过程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实现各类风险可防可控,安全生产风险防控能力大幅提升。一一健全完善排查整治体系。聚焦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设施设备故障、非法违规行为、安全管理缺陷等重大事故隐患,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隐患底数,实施标准化、规范化排查整治,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意愿和能力水平显著增强,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健全完善监管执法体系。围绕安全风险防控和事故预防,创新监管执法手段,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和常态化驻点监督,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监管执法、教育培训和应急救援等全链条协同机制,推动安全生产政策措施有效落实,安全监管执法效能显著
4、提高。一一健全完善源头治理体系。严把“准入关”控制增量,严把“转型关”优化总量,XX“产业链”减少危险物质存量,淘汰一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企业,改造提升一批危险化工工艺企业,发展壮大一批高端、智能化工企业,以XX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健全完善责任落实体系。建立领导干部包保责任制,实行网格化管理,推动地方党委、政府和部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推进企业开展岗位责任制检查,狠抓“基层、基础、基本功”和“劳动纪律、操作纪律、工艺纪律”,打通责任落实的“最后一公里”。二、深化实施八大工程(一)深化实施重大安全风险防控工程。1 .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防控。完善重大危险源“消地协作”督导检查工作机制,组织各级应急
5、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专项检查细则(试行),每年上、下半年各开展一次联合督导检查,推动企业落实好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用好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强化线上巡查监管措施,精准防控安全风险。(省应急厅、省消防救援总队按职责分工负责)2 .高危细分领域安全风险防控。依据国家和省有关高危细分领域的安全风险管控指南,对全省硝酸铁、硝基复XX生产企业和硝化企业,液氯、氯乙烯和过氧化(包括双氧水)企业,苯乙烯、丁二烯、重氮化、光气、氟化、有机硅多晶硅、环氧乙烷、环氧丙烷等企业,每年组织开展一次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全员参与的安全风险隐患对标自查自改,组织高水
6、平专家队伍或委托第三方安全技术服务机构开展诊断检查和专家指导服务,形成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台账,督促企业彻底整改、市县跟进执法。(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牵头,省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3 .老旧装置安全风险防控。依据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老旧装置安全风险评估指南(试行),开展老旧装置安全风险评估,实施分类整治,制定落实“一装置一策”整治方案,加强安全运行监控,分步完成老旧消防设施改造。对运行不稳定、存在重大隐患的老旧装置,该关停的要坚决关停。2023年年底前,建立长周期安全运行的技术保障体系。(省应急厅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消防救援总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7、)4 .油气储存安全风险防控。组织大型油气储存基地按照油气储存企业安全风险评估细则(试行)开展对标自评,2023年11月底前,有效应用气体检测、紧急切断、视频监控、雷电预警“四个系统”,对企业自评情况进行监督抽查。开展中小油气储存企业专家指导服务,推动企业全面配备应用气体检测、紧急切断、视频监控“三个系统”。深化重点化学品储罐集中连片区专项整治,持续开展“打非治违”,依法从严查处非法储存、超范围经营危险化学品行为。(省应急厅、省交通运输厅按职责分工负责)5 .液化烧储罐区安全风险防控。依据化工企业液化烧储罐区安全风险排查指南(试行),2023年10月底前,组织开展液化烧储罐区安全风险专项治理,
8、全面排查、评估分级、分类管控,有效防控安全风险。突出现存投用时间长、深度评估为高和较高安全风险等级的液化烧储罐区,开展专家指导服务,核查推动企业“一罐区一策”整治提升。(省应急厅负责)(二)深化实施重大事故隐患整治工程。6 .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按照全省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2023年年底前,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据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等组织自查自改,形成重大事故隐患清单和整改台账,落实闭环管理措施。省市县有关部门聘请高水平专家开展帮扶式、诊断式检查,严格精准监管执法,推动企业将安全风险辨识不全或不准、管控措施缺失或不落实等,
9、参照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整治。(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牵头,省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7 .高危作业场所人员数量限制。将高危作业场所超过10人(含10人)的,参照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整治。因参观学习、安全检查等原因需要进入生产区域的,必须严格控制现场人数。对涉及易燃易爆、剧毒物料的运行装置进行检维修作业时,作业风险区域原则上不超过6人。建好用好人员自动定位、智能视频监控等信息化系统,强化现场作业人员管控,及时预警处理。(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牵头,省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8 .特殊作业安全专项治理。依据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22),全面排查整治动火、
10、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安全风险。组织编制特殊作业安全风险管控指XX清单,深入开展安全培训教育。指导企业排查确定低概率、高风险的堵漏、清罐、切水、非计划检维修等作业清单,参照特殊作业进行管理。重大活动和节日期间,暂停动火等特殊作业,确需作业的严格升级管理。2023年10月底前,健全完善特殊作业信息化审批和全过程视频监控系统,高效精准管控安全风险。(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牵头,省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9 .装置设备带“病”运行排查整治。突出涉及易燃易爆、剧毒物料的装置设备管线,以打“卡子”等带“病”运行安全隐患为重点,按照全面排查评估、分类施策的要求,深入排查整治,完善防控措施,及时根治隐
11、患。深入开展泄漏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估,严格设备设施管理,提高危险化学品泄漏管理水平。(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牵头,省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10 .环保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生态环境部、应急管理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有关部门将环保设备设施安全作为行业领域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承担起安全监督管理和指导责任,对已完成的环保改造项目认真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督促企业对环保设施和项目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在选用污染防治技术时要充分考虑安全因素,实施环保改造时要认真开展风险评估、做好变更安全管理。(省
12、生态环境厅、省应急厅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三)深化实施化工产业安全发展格局重塑工程。IL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源头治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安全风险防控指南(试行),对标国际国内先进水平,明确安全生产条件,提高安全准入门槛。严格化工建设项目安全审批,严格限制新建剧毒化学品项目,从严审批涉及一二类急性毒性气体的和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的以及生产硝酸铁、硝基胭、氯酸铁、氯酸钾、氯酸钠等高风险的建设项目,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新建项目不予安全生产许可,对不符合产业政策规定的新建项目不予核准。(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应急厅、省市
13、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12 .依法依规淘汰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学习借鉴先进省份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优化区域布局、压减低端产能的经验做法,进一步完善化工产业规划。(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应急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制定淘汰落后化工技术和装备目录,分期分批淘汰一批安全管理水平低下、工艺技术落后、不符合规划要求的企业,停产整顿一批风险隐患突出、人员素质较差的企业。(省应急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13 .推动人口密集区化工企业退出。加快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2025年6月
14、底前完成6家大型企业搬迁改造任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应急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在城市主城区、居民集中区等区域内,与周边居民区和重要公用建筑设施防火间距、安全距离、卫生防护距离等不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不符合区域主体功能定位、安全环保不达标的化工企业,限期搬迁、转产或关闭退出。(省应急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14 .推动化工企业兼并整合重组。鼓励有条件、有实力、管理能力强的化工企业对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进行整合重组,支持完善产业链条;鼓励产品单一、规模较小的精细化工产品生产企业之间以产业链为纽带兼并重组,集约
15、化生产、规模化经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应急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15 .加快发展高端化工产业。坚持高端发展,对标国内外先进化工园区和产业集群,积极培育特色优势产业,拉长产业链条,减少链条终端危险物质存量,避免同质竞争和低端重复建设。大力发展化工新材料和精细化学品,加强高品质绿色低碳材料研发应用,加快淘汰落后技术和产能,推进化工产品向功能化、高附加值化发展,推动化工企业向专业化、精细化发展。(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四)深化实施化工园区整治提升工程。16 .加快推进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全省84个化工园区对照化工园区安全风险评估表、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
16、升“十有两禁”释义,进一步自评自改、整治提升,压实安全监管责任。2023年年底前,50%以上的园区率先达到较低安全风险等级,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数量15家以上或重大危险源数量20个以上的园区率先完成封闭化管理和智能化管控平台建设;2024年5月底前,化工园区全部建XX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2025年6月底前,对安全整治提升仍不满足要求的化工园区,提请省政府取消化工园区认定资格。(省应急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17 .加快推动化工企业进区入园。研究制定化工园区外化工企业进区入园实施方案,园区外原则上禁止新建、扩建、改建化工生产项目。摸清园区外化工企业产品、技术、装备现状,实施分类精准引导,优化存量结构,结合企业发展需求,有序推动企业搬迁入园,2025年6月底前,全省化工企业入园率达到45%以上。规范沿黄化工企业发展,推动沿黄河干流和主要支流1公里范围内化工企业迁入化工园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