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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古树名木养护技术规范1范圉本规范规范了古树名木养护技术、管理措施方面的技术要求。XX省行政区域内分布在原始林外,经依法认定公布的古树名木。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未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8321.10农药合理使用准则(十)GB/T51168-2016城市古树名木养护和复壮工程技术规范1.Y/T3073-2018古树名木管护技术规程1.Y/T1228森林土壤氮的测定1.Y/T1232森林土壤磷的测定1.Y/T1234森林土壤钾的测定1.Y/T1237森林土壤有机
2、质的测定及碳氮比的计算1.Y/T1253森林土壤矿质全最元素(硅、铁、铝、钛、猛、钙、镁、磷)烧失量的测定1.Y/T2494-2015古树名木复壮技术规程1.Y/T1270-1274森林植物与森林枯枝落叶层元素的测定1.Y/T2970古树名木生长与环境监测技术规程HJ/T166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QX/T231-2014古树名木防雷技术规范(第一)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生境habitat指古树名木、古树群生长地域的环境,包括气候、土壤、地形、地下水、生物及人为活动等对古树名木起作用的生态因素。3.2 树冠投影canopyprojection指树冠枝叶外缘向地面垂直投影后
3、形成的影区。3.3 生境保护范围protectedarea指树冠投影外延5范围内。因特殊情况无法满足的,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保护范围执行。3.4 根系分布区rootarea指树木根系在水平和垂直方向伸展所形成的地下空间区域。3.5 生长势growthpotential指古树名木生长发育的旺盛程度和潜在能力,用树叶、枝条、和树干的生长状态来表征。3.6 硬支撑solidpropping指从地面至古树斜体支撑点用硬质柱体支撑的方法。3.7 拉纤branch-towing指在主干或大侧枝上选择一牵引点,在附着体上选择另一牵引点,两点之间用可调节柔性材料材料牵引的方法。4基本规定4.1 古树名木分
4、级保护古树名木保护级别按XX省古树名木保护办法第九条的规定确定。4.2 古树名木生长势分级古树名木生长状况分为:正常、衰弱、濒危、死亡共四个级别。详见附录A。4.3 养护责任人县级人民政府古树名木主管部门按XX省古树名木保护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确定古树名木养护责任人。4.4 古树名木养护专业养护应根据古树名木情况制定养护方案。生长势衰弱和濒危古树名木必须制定详细复壮方案,经专家论证,报古树名木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复壮工作完成后,应组织专家进行验收,并定期跟踪检查。5地上环境改良与保护5.1 生长空间保护为古树名木留出足够的生长空间,禁止在生境保护范围内新建(扩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非通透性硬化地面
5、、修建道路、敷设管线、架设电线、挖坑取土、采石取砂、非保护性填土、动用明火、倾倒污水垃圾、堆放和倾倒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5.2 保护牌设置古树名木应设置保护牌。具体要求详见附录B。5.3 围栏和树堰设置5. 3.1古树名木生境保护范围内游人践踏较多的、存在野生动物及家畜啃咬风险的、树冠下根系分布区易受踩踏、主干易受破坏的古树名木应设置围栏或防护栏与防踩踏设施。6. 3.2围栏及周围木栈道设计应与景观环境相协调,不得伤害古树名木根系,不得阻碍根系生长,存在白蚁危害风险区域不得使用普通竹木类材料做围栏,不得采取混凝土浇筑、石块堆砌等做法。围栏与树干的距离不小于3m。无法达到3m的,以1.5m为
6、最低要求。围栏高度1.Om以上,围栏应安全、牢固。7. 3.4有树堰的树木,应根据环境铺设透水、透气、无污染的树堰覆盖物,也可在树堰内种植益生地被植物,防止践踏。5.4污染物和杂物清除及时清除树木周边的建筑垃圾或生活垃圾等有毒有害物质,控制污染源。5.5伴生植物处理5.5.1原则对古树名木生长不利的植物应尽量清除。5.5.2方法(1)对影响古树名木光照的周边树木枝条应定期修剪。(2)保护范围内的大型野草、恶性杂草、竹类应连根拔除。(3)对树木生长有不良影响的藤本植物应从藤条根部砍断,清除藤条或任其留在树上自然腐烂:清除藤条时应注意树皮保护。(4)树上的寄生植物应连同被寄生的枝条一起修剪去除枝条
7、修剪和创伤面处理应参照附录F树冠整理技术规定;附生的蕨类植物可不清除。5.6 地表根系管护5. 6.1生长于平地的古树名木,裸露地表的根可适当覆土,但不宜盖过根系IOCnb覆土土壤应富含腐殖质,无污染,理化性质适合古树名木生长。6. 6.2长于坡地且树根周围出现水土流失的古树名木,应设置护坡,回填一定厚度、适合根系生长的基质加以护根;护坡高度、长度及走向依地势而定。7. 6.3生长于水系边的古树名木,应据周边环境需要进行护岸加固,保护根系;可用石驳、木桩等。8. 6.4主干被埋的古树名木,原则上移除覆土,挖至原表土层或根颈部为宜。但如果堆高时间很长,古树名木已经在堆高土壤中萌生了大量适应性根系
8、,则保留堆高。5.7 防雷5.7. 1古树名木的防雷应根据古树名木所处的地理位置、环境条件、雷击概率、雷击后果以及被保护物的特点等综合因素,采用不同的雷电防护措施。5.7.2树体高大的古树名木应该安装避雷针。多株或成群成片的古树名木,宜采用独立接闪(杆)进行保护。防雷装置应设置配套的符合安全规范的警示牌、警示柱等安全防护措施,并划定安全范围。防雷装置的设置与安装具体要求参照QX/T231-2014.5.7.3防雷装置投入使用后,应定期检查维护。每年至少要检查一次古树名木生长变化对防雷装置的影响。5.8远程监控保护鼓励在条件具备的地方设立远程监控,可安装远程监控摄像头、温湿度传感器和土壤PH值检
9、测传感器等设备。采购设备时不作品牌要求。6土肥水管理6.1.1根据养护需要定期进行土壤理化性质监测。土壤理化性质监测指标包括土壤容重、孔隙度、颗粒组成、有机质、氮、磷、钾、微量元素、重金属等,按照LY/T1228、1232、1234、1237、1253、2970、HJ/T166规定执行。6.1.3壤疏松、无污染、透气性良好、自然含水率应在古树名木正常生长的需求范围。6. 1.4土壤密实板结,通气不良,可采取挖复壮沟等土壤改良技术,结合土壤通气措施,改善土壤理化性质。单株古树可挖46条复壮沟,古树群可在古树之间设置23条复壮沟。复壮沟可与通气管(井)相连接,大小和形状因环境而定,也可根据情况单独
10、竖向埋设通气管。具体要求按照LY/T2494-2015附录A规定执行。6.1. 5古树名木处于坡地的应防止生境保护范围内水土流失。6.2施肥6.2.1施肥前宜进行营养诊断,叶片营养诊断按照LY/T1270-1274规定执行,土壤营养诊断按土壤管护6.1.2条款规定。6.2.2施肥方式分土壤施肥、叶面施肥。6.2.3按需施肥,根据树种、树木营养诊断结果确定施肥量。土壤施肥以充分腐熟的有机肥或缓释肥为主,速效肥为辅。6.2.5土壤施肥每年进行1次3次,对于生长较差的古树名木,应酌情增加施肥次数,在早春或秋后进行;对于根系衰弱的古树、如褐根病、根腐病等不得施肥。6.2.6在树冠投影外围沟施或穴施。沟
11、施时沟规格宜宽0.3m0.4m,深0.4m0.5m,长度、形状、数量等依据周围环境确定;穴施时穴洞直径5cm10cm、深20cm-50cm,穴个数、间距依据周围环境确定。施肥点均匀分布在古树四周且每年轮替交换。6.2.7叶面施肥的种类应根据叶片缺素症状选择有针对性的叶面肥。6.2.8叶面肥应每IO天喷一次,施肥次数应以达到叶片恢复基本正常为宜。6.2.9叶面施肥在生长季进行,但不得在叶芽期、幼叶期喷施,且避开炎热中午。6.3补水与排水6. 3.1补水(1)土壤干旱缺水时应及时补水,补水可采用土壤浇水或叶面喷水。浇水要浇足浇透,补水量为田间最大持水量的70%80%2. )土壤浇水应在多数吸收根分
12、布范围内进行。(3)遇有密实土壤、不透气硬质铺装等障碍因素时,应先改土后浇水。(4)叶面喷水时间应选择晴天的清晨或者傍晚,避开炎热中午。(5)叶面喷水宜使用雾化设施,均匀喷洒树冠。(6)因极端天气或恶劣事件造成古树名木树干脱水、生长势骤然下降时,应及时采取以下措施:A树体上安装喷水系统,微喷补水。B主根和主枝补液。严重失水后通过浇水不能使萎焉枝叶恢复正常的古树名木,应在根部或枝干上打孔补液,按胸径每IOCm输1袋/次进行,输液应持续1020天。C主干缠绕草绳、土工布等,早晚进行喷水保湿。6. 3.2排水(1)地表积水应利用地势径流或原有沟渠及时排出。(2)处于地势低洼或地下水位高的古树名木,雨
13、后2小时内应及时排除根部积水。当积水不能及时排除时,须采取挖渗水井、铺设管道等措施,将水排到生境保护范围外。渗水井设置具体要求按照LY/T2494-2015附录A规定执行。7病虫害防治6.1 原则按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预防为主、科学防控、综合治理、分类施策”的原则,加强有害生物监测工作,做好监测记录,发现疫情及时报告主管部门,早发现、早预防、早治疗。需药防治时应施用低毒农药。6.2 防治方法7. 3.1有病虫害防治提倡以生物、物理为主的可持续防治方法。详见附录C。农药使用按照GB/T8321.10的规定执行。7. 3.2及时清理带病虫的落叶、杂草等,消灭病源、虫源,防止病虫害再发生。8. 树体
14、养护8.1 常规养护禁止攀树、折枝、剥树皮、注入有毒有害物质,在古树名木上刻划、钉钉、悬挂重物或者以古树名木为支撑等伤害古树名木的行为。8. 1.2冬季遇大雪天气,应及时去除古树名木所覆盖的积雪。禁止在保护范围内使用融雪剂。9. 1.3因机械损伤、雷击等造成的伤口,应及时消毒,涂抹伤口愈合剂。应及时清除影响古树名木生长的寄生物,注意保护主干和树枝,不得伤害树皮。8.2 防腐、填充修补8.2.1 古树名木树体皮层或木质部腐朽腐烂,导致主干、枝干缺失,形成树洞或主干、枝干中空,造成主干、枝干轮廓缺失,在复壮时应进行防腐处理并结合景观进行填补。具体技术按附录D的规定执行。8.2.2 可应用树干断面声
15、波扫描仪等监测树干腐烂情况。8.2.3 树体防腐、填充修补使用的材料应符合以下要求:(1)填充材料能充满树洞并与内壁紧密结合,并具有一定的延展性,不得对树皮生长、愈合形成阻碍。(2)树洞修补材料及药剂应具有持久的效果,防腐材料对杀虫、杀菌剂效果不产生影响。(3)安全可靠,绿色环保,对树体活组织无害。8.2.4 对具有较大观送价值或纪念意义的树洞,且非必须填充的,应采取卫生清理和防腐措施防止或延缓腐烂,并防止树洞积水。8.2.5 树体太大或主干缺损太多,影响树体稳定时,填充封堵前可做龙骨,加固树体。8.2.6 树体填补施工宜在树木休眠期、天气干燥时进行。8.2.7 树洞禁止使用石块、水泥等物质填充,表面做仿真修复处理,并做好树缝密封处理。8.3 树体支撑、加固1.1.1 体明显倾斜、树冠大、枝叶密集、主干(枝)中空、枝条过长、易遭风折的古树名木,可采用硬支撑、拉纤等方法进行加固;树体上有断裂隐患的大枝,可利用螺纹杆、铁箍等方法进行固定。具体技术按附录E的规定执行。根据树体状况和周围环境,选择合适的支撑、稳固形式;支撑、稳固要符合力学要求,安全可靠。根据被支撑、稳固的树体枝干载荷大小,选用材料的规格;支撑、加固设施与树体接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