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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福建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安管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工作,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管理办法(交安监发201665号)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工商注册地在我省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安管人员考核管理工作,应当遵守本实施细则。第三条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是指从事公路或水运工程领域施工活动的法人单位。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
2、是指对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安全生产工作具有决策权的负责人,以及具体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企业技术负责人。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企业授权的工程项目负责人、具体分管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企业或工程项目专职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人员。第四条安管人员考核管理实施分级管理。省交通运输厅指导开展本行政区域(不含自贸区、福州新区)工商注册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安管人员的考核管理工作。省交通质监局(即“考核部门”)负责考核的申请受理、考试组卷、组织考试等考核工作,以及证书核发、变更、延期、注销等管理工作,并实施监督管理。福州、厦门、平潭自由贸易试验区及福州新区相关部门负责本管辖区
3、工商注册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安管人员考核管理和证书管理工作。安全生产考核不得收费,有关具体事务性工作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实施。第二章考核申请第五条申请考核的安管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从事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2、应为与施工企业存在劳动关系,被正式任命或授权任命相关职务及岗位的在岗人员;3、经施工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且上一年度至考核时无严重安全生产失信信息记录;4、项目负责人考核或延期申请年龄不宜超过65周岁,专职安全员不宜超过60周岁。第六条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安管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并建立档案,按有关规定对安管人员进行年度安全生产教育
4、和培训,保证其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第七条安全生产考核内容包括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和管理能力考核。考核方式包括笔试或网络考试等,得分率不低于60%。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内容包括:国家或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方针政策,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安全生产基本理论和管理方法,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技术等。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考核内容包括: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组织管理或执行力、建立和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发现和消除安全事故隐患、报告和处置生产安全事故等。具体见考核大纲(附件4)。第八条考核部门每年上、下半年各组织1次安管人员考核。安管人员考核申请由公路水运施工企业统一组织申报,
5、施工企业应于每年4月30日、9月30日前通过管理系统向考核部门提出考核申请,在线填报相关信息。申请考核材料信息不全或信息内容不符合要求的,考核部门不予受理并告知企业理由。整改后可再次提交,提交时间为5月31日、10月31日前。申请考核材料信息的真实性由申请考核人及其所在施工企业负责。第九条申请考核人的申请考核材料经考核部门审核合格后,考核部门于每年6月、11月组织考试。考试结果经7天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期满后20个工作日内由考核部门核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企业登录管理系统自行打印证书;有异议的,将进一步核实后处理。考核不合格的,考核部门通过管理系统告知理由,施工企业应通知本人并说明理由
6、。第十条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公路行业和水运行业领域通用。其他安管人员申请不同管理类别或行业类别考核的,应重新提交考核申请。考核过程同新申请人员。第十一条安全生产考核证书采用统一的编号规则(附件2),证书有效期为3年。第三章考核证书延期、变更与注销第十二条考核部门每3年对安管人员就其与施工企业劳动关系、相关职务及岗位存续,以及安全生产失信信息等方面开展复核。安管人员应于考核证书有效期截止日前3个月内,由其所在施工企业通过管理系统向考核部门提交复核申请。考核部门应在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考核证书有效期满而未申请复核的考核证书自动失效。复核通过的,考核证书有效期予以
7、延期3年,施工企业登录管理系统自行打印证书。复核不通过的,考核证书有效期不予延期,考核证书失效,应重新申请考核。第十三条在考核证书有效期内,安管人员存在失信行为的,不予延期,应当重新申请考核。安全生产失信行为包括:未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以及在一般及以上等级生产安全事故中负有责任等。第十四条安管人员变更考核证书个人信息、企业名称等,由其所在施工企业通过管理系统向考核部门申请。考核部门应在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第十五条安管人员工作调动的,原企业应在调动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管理系统向考核部门提交办理调出注销申请。注销后,由新聘企业通过管理系统向
8、考核部门办理调入工作单位申请。考核部门均应在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第四章考核证书使用及管理第十六条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安管人员从事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时,应持有相应行业一个管理类别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第十七条考核部门应将本行政区域内从事施工活动的施工企业安管人员的安全生产失信信息录入管理系统。考核部门依据管理系统中的安全生产失信信息依法对其进行处理。第十八条施工企业应当加强项目负责人及企业专职安全员的上岗登记和离岗核销管理。各级交通运输、沿海港口管理部门及其所属质监机构应当对建设项目安管人员的岗位登记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十九条安管人员及其所在施工企业不
9、得通过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非法手段获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得转让、涂改、倒卖、出租、出借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违者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第五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实施细则由福建省交通运输厅负责解释。第二十一条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交建(2010)61号)同时废止。附件1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式样);附件2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规则;附件3公路水运工程二级及以下资质施工企业的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基础数据汇总表(样表);附件4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大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