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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展国家食品安全城市试点创建工作方案为积极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试点,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全程管控体系,根据关于扩大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试点范围的通知精神和关于印发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围绕建设“美丽*”目标,以G20国际峰会为圆心,以保障公众食品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贯彻新食品安全法为契机,认真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大力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健全“上下统一、责任明晰,运行高效、保障有力,无缝衔接、全程监管,符合实情、科学合理”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促进各街道落实属地责任、监管部门依法履职、企业守法诚信经营、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食品产业健康
2、发展,提升我区食品安全工作水平,推动食品安全整体态势持续稳定向好、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明显提升。二、基本原则(一)坚持问题导向。围绕食品安全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因地制宜、克难攻坚,提高监管效能,有效防范和处置食品安全风险,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二)坚持目标导向。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党政同责的责任机制、考评机制,落实“四有两责”(有责、有岗、有人、有手段,日常检查责任和抽检监管责任)的投入保障机制,健全“一办一所两员”(街道食安办,市场监管所,专管员、信息员)的基层网络体系,巩固成果,固化经验,构建长效监管新机制。(S)坚持社会共治导向。加强宣传教育,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形
3、成企业负责、政府监管、行业自律、部门协同、公众参与、媒体监督、法治保障的共治格局,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四)坚持满意导向。科学设定工作指标,把社会认可、群众满意作为衡量创建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尺,力戒形式主义,杜绝弄虚作假,让老百姓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让全社会切实感受到食品安全状况的好转。三、主要目标(一)食品安全整体可控,保障水平提高。食品安全总体状况较好,尤其是粮食及粮食制品、食用油、蔬菜、水果、肉及肉制品、蛋、水产品、乳制品、保健食品等主要食品,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根据峰会筹备工作的相关部署,确保国际峰会食品安全。(二)食品监管体系健全,治理能力提高。形成有力
4、的保障机制,确保监管所需人、财、物投入;加强对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环节的监管,建立较完善的监管体系;推动食品行业依法诚信经营,产业健康发展,基本形成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食品安全治理工作走在全市前列。(S)热点难点问题有效解决,满意度提高。拓展公众参与渠道,着力解决食品安全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社会各界对食品安全工作的获得感、认可度、满意度均提高。食品安全评价群众满意度不低于70%O四、主要任务(一)防控系统性风险。突出下城实际,着力防控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强化对规模以上大流通、大餐饮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管,推进食品安全电子追溯建设,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追溯体系建成率达到90%o建立餐厨废弃
5、物集中收集、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体系,严厉打击非法制售“地沟油”行为。(二)破解热点难点问题。着力解决食品安全热点难点问题,引导“五小”行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小食品店、小摊贩、小果蔬店)规范化、便民化发展。大力整治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当年消除无证无照“五小”存量90%以上,新增不超过存量的10%o确保峰会保障区域(天水街道、武林街道)无无证无照“五小”。开展小餐饮业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加强对小餐饮业的规范引导。加强提供网络订餐服务的小餐饮监管,引导第三方网络订餐平台合法合规运行,在辖区注册的网络订餐交易平台上的餐馆单位亮证照率达95%。(S)杜绝群体性事件。解决学校饮食安全问题,
6、加强学校社会供餐单位规范化建设和日常监管,学校社会供餐单位“阳光厨房”建设率和校园视频接入率达到100%,95%的学校食堂达到A或B等级,大宗食品统一采购或定点采购率达到95%;加强学校饮用水安全保障,强化校园及其周边商店食品安全规范化建设,依法取缔校园周边200米无证餐饮和食品摊贩,深化校园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加强长效监管机制建设,确保不发生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加强旅游接待餐饮单位监管和旅游团队管理,杜绝群体性旅客食物中毒事件。(四)促进产业健康发展。建立抓安全就是抓产业的理念,结合下城实际,促进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企业多元化、规范化和现代化建设。打造放心品牌,培育优势企业,创建省级放心农贸
7、市场,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五)健全“三网六体系”。坚持块抓条保、齐抓共管、群防群治,加强行业自律和企业诚信建设,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构建食品安全责任网、智慧监管网、社会共治网。加强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建设,构建上下联动、区域联防、部门配合的监管执法体系。创建基层重快检、社会检测机构为补充的技术支撑体系,扎实推进食品安全检测工作,推动食品监管的纵深化、技术化、精细化。五、部门职责区政府办:负责综合协调推进全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区监察局:负责对创建工作的效能监察;协调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对监察对象落实食品安全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协调处理监察对象违规违纪问题。区委宣传部:负责宣传
8、报道工作,积极引导舆论,为食品安全工作营造良好氛围。区食安办:负责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协调推进食品安全工作进展,牵头迎接省市的检查评估和考核验收。区市场监管局:负责食品安全工作的全面监管,突出千人六批次抽检、小餐饮整治的重点工作,组织食品专项整治,严管重罚,提高监管效能。区卫计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餐饮具集中消毒、学校饮用水等监管职能。区城管局:负责食品摊贩、餐厨垃圾等监管,指导督促各责任主体落实小餐饮单位涉及的违章建筑查处工作,负责小餐饮违法排污行为的查处。环保下城分局:负责小餐饮的环评审批工作,加强餐饮服务单位油烟和环境噪声污染的日常监管,推进油烟分离技术应用,做好业务指导。区教育
9、局:负责学校食堂的行业监管,落实行业主体责任,加强硬件投入,建设阳光食堂,落实中小学生食品安全教育。区公安分局:负责食品安全刑事违法行为的查处,严惩食品犯罪活动。区财政局:负责食品安全及创建工作的财政保障。街道:负责属地食品监管,落实基层食品安全网络建设,发挥协管员和基层网格作用。六、主要举措(一)强化部门技术支撑。区市场监管局和区卫计局要有效整合或统筹使用检验检测资源,健全食品检验检测体系,确保具备食品安全常见指标的实验室检验能力及现场定性速测能力。支持食品及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检测室(站)建设,推动农贸市场检测室向社会开放,促进市场举办者落实相关责任。推广应用物联网、大数据技术等,为食品
10、安全监管提供科技支撑。(二)强化企业主体责任L贯彻新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企业培训教育,促进企业知法、守法和遵法。2 .通过健全监督检查、监督抽查、突击检查和行政约谈等措施,加强大流通、大餐饮企业风险防控,促使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推行良好生产规范。3 .通过加强对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督促市场开办方和农贸市场经营户切实履行管理义务,推动各类食品市场、限额以上商场超市检测室建设率和市场内食品经营者建档率达到100%,并加快追溯系统建设,增加快速检测批次数,严格落实先检测后交易制度。4 .通过加强“五可阳光餐饮”工程、“透明厨房”建设,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中央厨房建立食品安全快速检测
11、室等措施,落实餐饮服务单位的主体责任,“透明厨房”建设率达到50%以上;峰会餐饮保障单位食品量化分级率、“透明厨房”建成率、大宗食材可追溯率均达到100%,且达到A级标准。(三)强化日常监管执法L加大食品监督抽检力度,按6批次/千人样本量实施食品定量检测计划,抽检工作要突出下城实际、突出问题靶向、突出重点时段,充分优化抽检的品种、地域和单位结构。强化监督抽查后续管理,出台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管理办法,在食品生产经营各环节建立风险管理制度,强化风险监测和隐患排查,建立高效的抽检信息通报、问题隐患报告和处置机制。2.推动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生产经营者信用档案,推行量化分级管理等制度,加大主动
12、曝光力度,依法公布执法查处信息和“黑名单”,惩戒失信行为。3,依法查办食品安全问题,严管重罚,各街道和各部门既要突出监管重点,也要兼顾监管的覆盖面,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从严处罚,提高监管效率。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及时依法移送食品安全涉刑案件,保持严惩重处的高压态势。(四)强化快速应急处置各街道和各部门要加快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组织领导机构和应急指挥平台,健全应急指挥体系;完善应急预案,编制应急操作手册;加强应急管理、应急处置和专家咨询队伍建设,推动实现应急装备标准化;开展应急预案培训演练,提高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在工作中形成合力,建立快速反应机制,有效处置食品安全事故(件)
13、,防范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故(件)发生。关注食品舆情热点,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促进部门间、区域间舆情信息互通,妥善处置食品安全社会舆论事件。(五)强化社会共治L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作用,利用微信、手机APP等新媒体手段,发挥村(社)科普站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知识科普宣传教育和食品安全风险交流,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和舆论环境。2,将食品安全纳入公民法制普及、科普常识、职业技能和学生课堂教育,促进健康理性消费,提高公众科学防范食品安全风险能力;及时发布食品安全监管信息,提高公众获知食品安全信息的时效性。3 .健全完善食品安全投诉举报、举报查处奖励等制度,统一设立24小时投诉举报
14、电话,鼓励公众投诉举报,做到“有诉必处、有举必查、有查必果”。4 .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行业协会、市民群众等社会力量的监督作用,构建社会共治格局。七、工作步骤(一)准备阶段(2022年4月底前)。开展创建前期准备工作,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分解落实创建的目标任务,并对创建工作进行动员部署。(二)实施阶段(2022年5月至2022年9月)。各街道各有关部门根据本方案及考核评价细则,结合实际,制定完善创建工作方案,推进实施创建工作,并加强督查督力、。(三)考评阶段(2022年10月)。各部门、各街道于2022年10月上旬前向区食安办报送创建工作总结、自评结果以及对创建试点工
15、作的意见建议。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创建办)于2022年10月底前组织对各街道创建工作开展考核评价,考核评价把群众满意度作为重要依据。同时,做好迎接国务院食安办、省食安办、市食安办对我区考核评价的准备工作。(四)阶段性评估阶段(2022年12月底前)。迎接国务院食安办、省食安办、市食安办对我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试点的阶段性评估,力争综合得分不低于85分、群众满意度不低于70%,争创试点工作先进城区称号。(五)结果运用(2022年12月以后)。根据国家、省、市食安办的考核评估结果,对考核评估综合得分和群众满意度均较高的街道作为“下城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试点工
16、作先进街道”予以通报。同时,将创建试点工作考核评价结果纳入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及时总结各街道和各部门具有显著成效的创新机制、制度及举措,并予以推广。八、工作要求(一)强化领导。加强对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由吴才敏区长任下城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林炳达常务副区长和包晓东副区长任领导小组副组长,陈治副区长任执行副组长,区府办以及各街道、各有关部门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食安办)。(二)强化责任。区政府已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对街道和部门的综合考评,各街道和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承担责任,按照创建工作方案和标准,认真组织实施创建试点工作,促进食品安全依法监管、科学监管和有效监督。(三)强化监管。区食安办要充分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市场监管、卫计、城管、公安等有关部门要围绕国家食品安全城市的创建工作,点面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