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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B备案号:标准T/XXXXXXXXX-XXXX“歙采缤纷”区域公用品牌(农产品)准入和管理规范Admittanceandmanagementspecificationforregionalpublicbrandof“SheCaiBinFen”agriculturalproducts实施发布发布-XX.刖三本文件按照GBZ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由歙县农业农村局提出。本文件由歙采缤纷农文旅融合发展协会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歙采缤纷”区域公用品牌(农产品)准入和管理规范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歙采缤纷”农产品区域公
2、用品牌术语、定义、品牌主体和管理原则、品牌标识、品牌核心价值、品牌准入、申请使用、品牌管理、退出机制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歙采缤纷”区域公用品牌(农产品)的准入和管理。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木(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29185-2021品牌术语GB/T38372-2020企业品牌培育指南GB/T39904-2021区域品牌培育与建设指南GBZT39906-2021品牌管理要求NY/T4I69-2022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指南3术语和定
3、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1.1 “歙采缤纷”区域公用品牌(农产品)是指在歙县特定自然生态环境、历史人文因素的区域内,进行生产、加工或销售的农产品,集歙茶、歙果、歙菊、花猪、臭缴鱼等歙县特色农产品为一体的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3. 2“歙采缤纷”区域公用品牌商标歙采缤纷农文旅融合发展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提交注册的“歙采缤纷”集体商标。“歙采缤纷”区域公用品牌商标的使用,实行申报、评审与授权制度。3.1 管理方“歙采缤纷”区域公用品牌管理的责任主体。3.2 运营方“歙采缤纷”区域公用品牌运营的责任主体。3.3 使用方通过管理方授权,使用“歙采缤纷”区域公用品牌商标的责任主体。4品牌主体和管理原
4、则4. 1品牌主体协会负责“歙采缤纷”区域公用品牌的管理工作,对品牌商标标识的使用进行监督、管理和保护。歙县新安江乡村发展有限公司负责开展“歙采缤纷”区域公用品牌的设计、推广、宣传和营销等工作。4.1 管理原则“歙采缤纷”区域公用品牌(农产品)管理坚持以下原则:a)自愿申请;b)科学、公平、公正、公开授权;c)动态管理;d)有限使用。5品牌标识和核心价值4.2 品牌标识“歙采缤纷”区域公用品牌商标标识,包括但不限于在销售产品的包装、专卖店、宣传品上,以印刷图形的形式进行标识,“歙采缤纷”品牌口号为:一口鲜。4.3 核心价值4.3.1 特色引领充分发挥当地资源优势,挖掘与培育区域特色品牌资源潜力
5、,打造“歙采缤纷”区域公用品牌。5. 2.2品质为本依托歙县生态地理环境等优势,聚焦产品质量提升,打造优质、安全、绿色、健康、放心的特色农产品。6准入5.1 基本条件5.1.1 依法设立并取得营业执照,依法依规生产经营。5.1.2 为歙县内注册公司组织(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或歙县辖区品牌产品企业、歙县辖区生产加工企业、歙县辖区初级农产品生产或销售企业。5.1.3 拥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5.1.4 是歙采缤纷农文旅融合发展协会的会员单位。5.1.5 具有检验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5.1.6 近三年监管部门抽查中未发现质量安全问题.5.2 特定条件6. 2.1初级
6、农产品类a)除地理标志产品以外,农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至少有一方是在歙县辖区内;b)具备以下认证之一,且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 通过三品一标认证; 通过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认证; 执行行业标准或团体标准并通过认证。6. 2.2农产品精深加工类a)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b)产品须具有检验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合格报告;6. 2.3定制农产品a)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b)产品须具有检验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年度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合格报告。6.3公共记录6. 3.1申请单位主体地位符合法律要求,产业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要求。7. 3.2近三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生
7、产安全、环境保护等事故和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记录。8. 3.3近三年内在行政监督、金融机构、财税部门无不良信用记录。9. 3.4近三年内申请产品质量无县(含)以上行政监督部门抽查不合格记录。10. 3.5近三年内无重大处罚记录,无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记录。7申请使用10.1 请申请使用“歙采缤纷”区域公用品牌时,申请单位必须向协会提交书面申请,见附录A.2。10.2 审协会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单位和申请的农产品进行评审,出具评审意见。10.3 示11. 3.1协会将评审结果通过协会官方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7. 3.2对公示期间有重大争议的申请单位和农产品,协会根据情况进行复
8、审。7.4授权公示无异议后,公示期满15个工作日内。管理方与通过评审的申请单位签订授权使用“歙采缤纷商标合同,明确使用期限、农产品的种类、双方权利和义务、法律责任等内容,同时向使用方颁发“歙采缤纷”商标授权使用书。8管理8.1 日常管理协会须加强全面质量管理,保证产品及服务质量稳定可靠,每年度组织开展授权使用的企业和农产品市场满意度调查,以维护“歙采缤纷”区域公用品牌声誉。8.2 监督管理8.2.1签订合作协议后方可使用品牌标识,并应按照规定的要求使用品牌标识,对“歙采缤纷”品牌标识的使用进行建议和监督;8.2.2对擅自使用、仿冒及其他损害“歙采缤纷”区域公用品牌标识形象和声誉的使用者,由有关
9、职能管理部门依法追究其侵权行为和违法责任。8.2.3管理方负责“歙采缤纷”区域公用品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重点加强对农产品生产主体生产基地环境、生产技术规程、标准化等的管理;8.2.4管理方不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歙采缤纷”公用品牌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发现违规违法的经营主体,取消其使用资格。8.3标识管理8.3.1“歙采缤纷”区域公用品牌商标须统一规范,见附录A.1。8.3.2“歙采缤纷”品牌标识的图形、文字、图文组合、标准色等应按照标识使用手册和歙采缤纷VI视觉手册规范执行。8. 3.3在认定产品及同系列产品的铭牌、包装、装潢、说明书和有关材料中,及在生产经营场所、营销活动和广告宣传中
10、,可使用“歙采缤纷”品牌标识。8.4溯源管理在使用“歙采缤纷”区域公用品牌(农产品)商标前,使用方应将农产品所有追溯信息,上传到“歙采缤纷”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应用电子信息平台。9退出9.1 使用方主动放弃品牌使用权的,应向管理方申请注销,对退出“歙采缤纷”区域公用品牌的主体,及时向社会公示公告。9.2 使用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管理方可取消其“歙采缤纷”区域公用品牌使用权。9.2.1拒不接受监督检查的。9. 2.2产品质量抽检不合格的,限期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9. 2.3消费者投诉率高、主流媒体曝光不良行为的;9. 2.4超出授权范围并且未经管理方审核同意的。9. 2.5发生假冒伪劣、侵犯知识产
11、权行为等违法违规和诚信缺失行为。9.2.6不规范使用“歙采缤纷”商标标识的。9.2.7其他严重影响“歙采缤纷”区域公用品牌形象和声誉的行为。附录A(规范性附录)“歙采缤纷”区域公用品牌使用规范A.1“歙采缤纷”区域公用品牌商标如图A.1所示。图1“歙采缤纷”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商标注:谐音“色彩缤纷”,寓意着歙县的农产品应季采摘,应季品尝,物产琳琅满目,味道香鲜丰富,充分满足现代人新鲜、营养、健康的消费理念。如有高清图提供A.2“歙采缤纷”区域公用品牌(农产品)授权使用申请表如表A.2所示。表A.2“歙采缤纷”区域公用品牌(农产品)授权使用申请表申请单位概况(本页由申请单位填写)单位名称申请时间
12、年月日单位地址县(区)街道(乡、镇)村号法人代表联系电话经办人联系电话产品类别口粮油瓜蔬茶叶水果中药材食用菌畜产品干果类花卉苗木其他类产品名称产品执行标准口国家口地方行业企业标准文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三品一标认证无公害产品绿色产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品牌产品认证国家级省级地市级县市级其他龙头企业认证国家级省级地市级口县市级其他示范性企业认证是否近三年获奖(名称及数量)单位类型(可多选)口初级农产品口加工类农产品专业合作社口家庭农场口公司制企业近三年质量安全事故情况有口无近三年质量安全抽查不合格产品现象有无质量追溯管理制度口有口无检测报告有,合格无企业介绍(包括生产基地介绍、年销售情况、销售区域、销售渠道等)申请单位及法人代表承诺:以上所填材料真实、有效、可查;单位(盖章)法人代表人(签字):年月表A.3“歙采缤纷”区域公用品牌(农产品)授权使用申请表(续)审核意见(此栏品牌管理机构填写)县品牌协会初审意见 申请材料相符 申请材料不符: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审核人(签字):年月日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县品牌协会审核意见公示情况公示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核准情况许可证书编号:有效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标准使用产品品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