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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腹腔、盆腔外科手术用可吸收防粘连产品注册审查指导原则(2023年修订版)本指导原则旨在为申请人进行腹腔、盆腔外科手术用可吸收防粘连产品的研发及注册申报提供技术指导,以满足技术审评的基本要求。同时有助于审评机构对该类产品进行科学规范的审评,提高审评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本指导原则系对腹腔、盆腔外科手术用可吸收防粘连产品的一般要求。申请人应根据具体产品的特性对注册申报资料的内容进行充实和细化,并依据具体产品的特性确定其中的具体内容是否适用。若不适用,应详细阐述理由及相应的科学依据。本指导原则系对注册申请人和审查人员的指导性文件,但不包括注册审批所涉及的行政事项,亦不作为法规强制执行。如果有能够满足相关
2、法规要求的其他方法,也可以采用,但是应提供详细的研究资料和验证资料。应在遵循相关法规的前提下使用本指导原则。本指导原则是在现行法规和标准体系以及当前认知水平下制订的,随着法规和标准的不断完善,以及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本指导原则相关内容也将进行适时的调整。一、适用范围本指导原则适用于腹腔、盆腔外科手术用可吸收防粘连产品。同时包括与该产品配套使用的器械与工具(如有)。二、注册审查要点(一)监管信息包括申请表、术语和缩写词列表(如适用)、产品列表、既往沟通记录(如适用)、主文档授权信(如适用)以及符合性声明等,应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申报资料要求及说明的要求。按照填表要求填写申请表,以表格形式列出拟申报产
3、品的型号、规格、结构及组成、附件,以及每个型号规格的标识。(二)综述资料1.概述描述申报产品通用名称及其确定依据、管理类别、分类编码、适用范围等。该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目录中14注输、护理和防护器械目录下08可吸收外科敷料(材料)项下02可吸收外科防粘连敷料,按照第三类医疗器械管理。产品名称应符合医疗器械通用名称命名规则及有关规定。依据医疗器械注册单元划分指导原则等文件,不同性状的产品(如薄膜、凝胶或溶液等),建议划分为不同注册单元。产品配方不同建议划分为不同注册单元。2 .产品描述产品描述应全面、详细,至少应包括申报产品名称、产品性状(薄膜、凝胶或溶液等)、规格尺寸或装量(如适用)、产品组成
4、成份主体成分、改性剂及全部辅料(包括溶剂)及组成比例、各组分的化学名称、分子结构式、各组分在产品中的功能、产品作用原理、适用部位、预期用途、技术性能指标、规格型号划分的依据等。与产品配套使用的器械(如有)应说明其结构组成、尺寸及原材料信息、与产品在临床应用中的配合使用情况。3 .型号规格对于存在多种型号规格的产品,应当明确各型号规格的区别,说明型号规格表述方式中每一字母、数字或符号的代表含义。应当采用对比表及带有说明性文字的图片、图表对各种型号规格的结构组成、功能、产品特征、性能指标等加以描述。4 .包装说明说明产品的包装层次,明确产品各层次包装(初包装、二级包装、三级包装)的材料信息;特别应
5、当说明其无菌屏障系统的材料信息。5 .与同类和/或前代产品的参考和比较应当提供同类产品(国内外已上市)信息,阐述申请注册产品的研发背景和目的。对于参考的同类产品,应当说明选择其作为研发参考的原因。申请人应综述同类产品国内外研究及临床使用现状及发展趋势。列表比较说明申报产品与同类产品和/或前代产品在工作原理、结构组成、制造材料、性能指标、作用方式,以及适用范围等方面的异同。6 .适用范围和禁忌证可根据申报产品的具体预期用途及研究资料,参考本指导原则相关内容要求,进一步确认申报产品具体的适用范围及禁忌证,描述其为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并说明预期与其配合使用的产品。(1)适用范围:应当明确具体的适用范
6、围。(2)预期使用环境:明确预期使用的地点(如医疗机构),说明可能影响其安全性和有效性的环境条件。(3)适用人群:说明该器械目标患者人群信息,以及不适宜应用的某些疾病、情况或特定人群(如适用)。(4)禁忌证(如适用)。7 .申报产品上市历史如适用,提交申报产品在各国家或地区的上市批准时间、销售情况。如有不良事件和召回,分别对申报产品上市后发生的不良事件、召回的发生时间、申请人采取的处理和解决方案、相关部门的调查处理情况等进行描述。(三)非临床资料1.产品风险管理资料产品风险管理资料是对可吸收防粘连产品的风险管理过程及其评审结果予以记录所形成的资料,制定该文件时,应充分考虑产品原材料、生产加工过
7、程、包装、灭菌、运输、贮存、使用等因素。应当提供产品风险分析、风险评价、风险控制、任何一个或多个剩余风险的可接受性评定,以及与产品受益相比综合评价套包风险可接受的文件,并说明对于每项已判定危害的下列各个过程的可追溯性。常见风险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的生物学和化学危害(如材料或材料来源变化、原材料纯度变化)、生产加工过程可能产生的危害(如不期望的加工助剂残留、生产环境洁净度)、产品使用风险因素(如未按照产品说明书使用、超适应证使用)、灭菌过程可能产生的危害(如灭菌方式对产品不适宜、灭菌不完全)、产品包装可能产生的危害(如包装破损、标识不清)等。8 .医疗器械安全和性能基本原则清单说明产品符合医
8、疗器械安全和性能基本原则清单各项适用要求所采用的方法,以及证明其符合性的文件。对于医疗器械安全和性能基本原则清单中不适用的各项要求,应当说明理由。9 .产品技术要求产品技术要求的制定应符合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编写指导原则的要求,应根据产品的技术特征和临床使用情况来确定产品功能性和安全性的性能指标与检验方法。对产品安全有效性相关、可以客观判断的技术参数和功能,以及特殊设计、性能和结构,应在产品技术要求中予以规定。产品技术要求中的性能指标应不低于相关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产品技术要求中的检验方法均应为已验证的方法。产品技术要求中应明确产品型号规格并阐明各型号规格之间的区别和划分依据,提供产品结构及
9、示意图。明确产品各组件的原材料,与人体直接或间接接触的部件,应写明其原材料牌号或者应符合的国家/行业标准。列明产品性状(薄膜、凝胶、溶液)、组成成分、成分鉴别、灭菌方法、有效期等信息。常见的通用技术指标包括以下项目:(1)物理性能:产品尺寸和装量、外观和形态、薄膜的厚度、凝胶和溶液的粘度等。(2)化学性能:重金属残留、酸碱度、不期望物质残留等。(3)配套使用的器械性能要求(如适用)。(4)无菌、细菌内毒素。10 检验报告及典型性样品注册申请人应提供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申报法规文件要求的检验报告。若申报的产品包括多个型号,选取检验的典型性型号应当能代表本注册单元内其他产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如被检型号
10、产品无法覆盖本注册单元,应进行差异性检验。11 .研究资料根据申报产品适用范围和技术特征,提供非临床研究综述,逐项描述所开展的研究,概述研究方法和研究结论。应当从技术层面论述申报产品的设计、技术特征、性能指标及制定依据、生物学特性研究、灭菌研究等,内容至少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1.1 计特征及工作原理应列明产品各组件的名称、材料、结构和功能,提交各部件功能与实现功能的工作原理、途径。明确防粘连产品的组成成分及各组分的化学名称、化学结构及其在产品中体现的功能。列明配套器械的结构组成、工作原理。应阐明产品可以防粘连的作用机理,并提供支持性科学资料。应考虑不同组织解剖部位粘连形成的机制可能不同。
11、应考虑产品降解的时间与临床粘连形成关键时间是否匹配。11.2 品性能研究注册申请人应提供产品性能研究资料。包括有效性、安全性指标以及与质量控制相关的其他指标的确定依据,所采用的标准或方法、采用的理由及理论基础。应使用客观(定量)的测定方法详细并充分的表征产品的独有、显著特性。产品的使用性能均应进行研究和验证,其结果应能证明符合临床使用要求。应描述产品的关键物理性质。根据产品性质制定检测项目。性能研究项目宜考虑但不限于附录表所列项目。提供产品的外观、尺寸或装量、形态、组成成分等信息。如果产品为薄膜,物理性能可包括外观、尺寸、单位重量、厚度、与组织的贴合性、舒适度、撕拉性能等。如果产品是凝胶或液体
12、,物理性能可包括装量、颜色、粘度、与组织的粘性和滞留性等。提供化学性能研究资料,如成分鉴别、重金属残留、酸碱度、不期望物质残留等。如果产品中含某种聚合物,应提供分子式、平均分子量以及分子量分布的测定值(如果能够测定),推荐使用凝胶渗透色谱法测定。无论是原材料中残留物、产品制备(生产)过程产生的化学残留物、或者是产品制备(生产)过程中引入的化学物质(不期望物质),应进行分析和控制。必要时,应对已灭菌终产品进行浸提,对潜在的毒性污染物进行分析和评价。若申报产品带有配套使用器械,还应提供配套器械的性能研究资料,如配合使用性能、物理化学性能、相容性等。11.3 物学特性研究11.3.1 材料控制原材料
13、特性是产品最终质量控制的重要因素。应说明原材料的选择依据,列明生产过程中所需全部材料的化学名称、商品名/材料代号、化学结构式/分子式、不锈钢或合金牌号、符合的标准等基本信息,建议以列表的形式提供。注册申请人应提供产品全部原材料符合相应标准的质量控制资料,明确所使用原材料的质量控制要求或标准、检测方法,应提供选材和质量控制要求确定的依据。应控制材料(组分)的质量如:外观、粘度(如适用)、平均分子量、PH值、有机挥发性杂质含量,以及微粒物质等。应当对共聚物(如适用)进行分析,以确定(评价)产品的均一性。对于首次用于医疗器械方面的新材料,应提供该材料适合用于人体的预期使用部位的相关研究资料。提供从原
14、材料至成品的全部制备过程(包括生产过程)。说明产品的化学配方和生产工艺。说明制备产品所使用的非参与化学反应成分、反应成分(包括催化剂、固化剂和反应中间体等)。11.3.2 物相容性研究生物学评价资料应当包括:生物相容性评价的依据、项目和方法;产品所用材料的描述及与人体接触的性质;实施或豁免生物学试验的理由和论证;对于现有数据或试验结果的评价。建议按照GB/T16886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YY/T1775.1可吸收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第1部分:可吸收植入物指南,以及产品与人体接触方式、接触时间等进行生物相容性评价,提供生物学评价文件。通常情况下,与组织接触24小时一30天的产品应考虑的生物学评价终
15、点包括细胞毒性、致敏反应、刺激或皮内反应、急性全身毒性、亚急性毒性、植入反应、遗传毒性、材料介导的致热性。如需开展植入、亚慢性毒性研究,应根据产品的预期用途和潜在的累积作用时间制定植入、亚慢性毒性试验方案,材料的植入部位、植入时间应模拟临床使用的实际情况。应根据产品特性设计试验方案,试验剂量应高于在体内可检测水平。试验材料应植入到预期使用部位或具有临床代表性的适宜组织部位,评价时间应截止到材料被动物体完全吸收为止,须监测动物的全身毒性和植入部位的局部反应以及大体病理学和组织病理学结果。若有必要,建议进行慢性毒性和致癌性研究。对于某些材料,如某些生物相容性项目没有必要进行测试,应提供足够的理由或
16、证据说明。但对其他一些材料,根据材料性质,可能需要增加测试项目。在进行临床研究之前,应完成所有的临床前安全性研究,致癌性、生殖系统和发育毒性试验可能除外。这些除外的项目取决于遗传毒性试验的结果、是否有可能发生生殖和发育毒性以及产品的预期用途。如果预期用途是提高生育能力,应进行生殖毒性试验。(1)安全剂量范围在所有生物相容性和毒性测试中,试验中的产品剂量都应反映用于人体预期使用剂量合理的安全范围。通常,应选择一系列剂量进行动物试验,直至剂量达到人体最高用量的10倍。如达不到上述安全剂量范围,应证明人体暴露量大于十分之一的动物试验观察中无不良反应剂量的合理性。(2)阻碍或延迟愈合研究减少粘连形成可能延迟和阻碍期望的愈合过程,动物试验研究时应评价这种情况。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