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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某某集团公司人力资源关于办理社会养老和失业保险的暂行规定为了给每一位到XXX集团来工作的员工有一个较为稳定的福利,解除员工后顾之忧,鼓励员工更好地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结合公司现状,由公司为员工办理社会统筹(以下简称“五险”),暂行规定如下。1. “统筹”办理对象集团内所有正式聘用的员工(不包括合作、兼职或其它用人方式)。2. 根据国务院现行相关社会保险征缴暂行条例、河南省政府地方社会保险费用征缴暂行规定,其保费由用人单位及劳动者双方共同承担,公司统一代扣代缴。3. 缴纳额个人统筹缴纳额以集团内部员工每月标准工资实发工资中11%的保险福利费作为每月缴纳保险费额。4. 办理原则考虑在企业改制阶
2、段,在本公司工作的员工有些已在原单位参加保险,或者不愿意转移保险档案,公司将不再补发相关费用,并个人应签不愿缴纳五险证明;凡不办理以及外单位办理后入职员工,只要不在本单位办理或转入的一律不补发差额部分;保险费采用自愿的原则,由员工先提出申请,送交行政人事部审核办理。5. 计缴方法社会保险中,各项费用是以员工标准工资(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为缴费基数(原则上公司前期按照当地社会最低平均工资水平标准执行缴费基数)按比例计算,并由单位和职工个人分别缴纳的。规定的比例大约如下(具体参照当年当地基本工资应缴纳标准比例):养老:单位20%,个人8%。失业:单位1.5%,个人0.5%。医疗:单位8%,个人2
3、%。工伤:单位0.5%,个人0%。生育:单位1%,个人0%。6. 保险手续的办理保险费用的交纳由行政人事部统一从员工工资中的11%保险费用扣除。养老、失业保险缴费卡,缴费卡统一由行政人事部进行办理和代为保管。7. 员工原有保险缴纳单位的,不在此列投保范围内,工资中23%的保险费按月计发。8. 新进的员工,投保必须在转为正式聘用员工之日起,办理保险费缴纳手续,由行政人事部统一办理。9. 离职的员工必须办理好离职交接手续后,才由行政人事部到保险机构办理迁移手续,离职员工必须提前半个月提出离职申请,否则,责任由员工自己承担。10. 保险费的扣缴在每月的工资单中反映,员工可及时看到每月统筹的数额。11.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集团行政人事部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