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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CCS点击此处添加CCS号B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标准DBXX/TXXXX-XXXX宁夏回族自治区耕地耕作层破坏认定标准IdentificationStandardforCultivatedlayerDestroyedofNingxiaHuiAutonomousRegion草案版次选择XXXX -XX-XX 发布XXXX-XX-XX实施目次前言II引言III1适用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I耕地11)耕作层241耕地耕作层破坏24总则24I认定目的22)认定范围24X认定机构及任务244认定原则2AA认定依据246认定申请委托日期35认定程序3I准备工作345实地调查341勘测定
2、界444查证地类及永久基本农田46耕作层破坏认定标准4AI认定对象4K)耕作层破坏类型4A1指标构成及破坏特征4KJ认定标准(对照)参考值57耕地耕作层破坏认定报告871报告编制大纲87)附图97A附件9附录A(规范性)宁夏耕地耕作层破坏认定报告编排格式10A.1报告构成10A.2报告编写要求10A.3报告格式10,Z.11刖百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由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勘测调查院、宁夏捷创通达国土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少军、高岩、许广河、单林春
3、、陈亮、尹水镜、王健、马闹闹、马非、刘春洋、吴思超、常英、马忠梅、马海涛、周子洁、程娟、杨晓艳、乔迁、马伟、康晓凤、王小龙、孔英楠、王伟聪。耕地耕作层是经长期自然演化和耕作形成的、适合农作物生长的优质表土,是土地的精华和不可再生的基础资源,是农作物赖以生存的基础,是耕地生产力的核心,是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根本。为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增强耕地保护意识,强化土地用途管制,牢牢守住耕地红线,促进形成保护更加有力、执行更加顺畅、管理更加高效的耕地保护新格局,根据自然资源部耕地保护司关于请协助开展耕地耕作层破坏认定标准研究的函(自然资耕保函(2020)14号)具体要求,由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耕地
4、保护监督处主持,组织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勘测调查院和宁夏捷创通达国士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了宁夏回族自治区耕地耕作层破坏认定标准(暂行),该标准编制工作于2021年8月开始,至2021年10月完成征求意见稿,在广泛征求多方意见后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完善,经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勘测调查院组织自治区相关领域专家评审后,于2021年11月完成本标准(暂行稿)。2023年3月29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同意本标准准予立项,同年9月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对此标准(暂行稿)征求各市、县(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意见。通过标准的制定、审查、发布和推广、应用,科学规范耕作层破坏认定工作,为推动更大范围内耕
5、地资源统筹优化配置,维护国家粮食生产和安全,全面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为行政监察机关或法院依法高效打击各类破坏耕地的违法行为及公平公正裁决奠定理论基础和参考依据。本标准分适用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总则、认定程序、耕地耕作层破坏认定标准、耕地耕作层认定报告及附录,共7章20节1个附录。本标准经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管厅批准后作为宁夏回族自治区耕地耕作层破坏认定标准(试行),并作为农业结构调整和各类建设项目临时性占用耕地并对耕作层造成破坏的认定标准,同时作为项目审查审批以及竣工验收的主要依据。本标准日常管理、执行及最终解释等工作由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负责。在试行过程中,各级
6、自然资源主管、农业农村、督查执法等部门应认真总结耕地耕作层破坏认定工作方面的相关经验,积极提出改进意见,使本标准不断完善。宁夏回族自治区耕地耕作层破坏认定标准1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辖范围区内各类土地利用活动对耕地耕作层破坏的认定办法、指标构成、划分标准和参考值以及认定报告编写格式。本标准适用于具体耕地耕作层破坏的认定标准及分类,耕地以外的园地、林地、草地等其他农用地破坏认定亦可参照执行。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7、本文件。GB15618-2018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ZT15834-2011标点符号用法GB/T19231-2003土地基本术语GB/T21010-2017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8407-2012农用地质量分等规程GBZT33469-2016耕地质量等级NY/T1120-2006耕地质量验收技术规范NY/T1634-2008耕地地力调查与质量评价技术规程TDZT1008-2007土地勘测定界规程TD1012-2000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TD/T1031.1-7-2011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规程TDfT1036-2013土地复垦质量控制标准SF/T0074-
8、2020耕地和林地破坏司法鉴定技术规范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1耕地指利用地表耕作层种植农作物为主,每年种植一季及以上(含以一年一季以上的耕种方式种植多年生作物)的土地,包括熟地,新开发、复垦、整理地,休闲地(轮歇地、休耕地):以及间有零星果树或其他树木的耕地;耕地中包括宽度V2.0m(北方地区)固定的沟、渠、路和田坎(搜);包括直接利用地表耕作层种植的温室、大棚、地膜等保温、保湿设施用地。来源: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a9耕作层耕作层是指由长期耕作形成的土壤表层,用符号“Api”表示。耕作层的厚
9、度一般为1520cm,与下伏层区分明显,养分含量比较丰富,作物根系最为密集,土壤为粒状、团粒状或碎块状结构。耕作层由于经常受农事活动干扰和外界自然因素影响,其水分物理性质和速效养分含量的季节性变化较大。a1耕地耕作层破坏耕地耕作层破坏指因生产建设活动或不当行为等人为因素,包括地上采石、挖砂、取土,地下矿井开采、矿物掏挖,建(构)筑物建设、地表硬化或物料堆放以及将有毒有害物质带入耕作层土壤的各类行为,引起耕地地面沉降、变形,土壤物理、化学及生物学特性发生改变,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出现风险等问题,造成耕地耕作层挖损、塌陷、压占、污染类破坏,致使耕地原地表形态、地表生物及耕作层土壤结构、物理性质、速效
10、养分含量等直接或间接损毁,无法达到农业生产基本耕作要求,导致耕地原有功能部分或全部丧失的人为活动。4总则d1认定目的为了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依法有效打击非法占用耕地破坏耕地行为,强化耕地耕作层破坏认定工作,客观公正地认定耕地耕作层破坏面积、破坏程度和破坏重置成本,规范耕地耕作层破坏认定程序,及时出具认定报告,为行政监察机关或法院查明事实、依法裁判提供重要证据。43认定范围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辖区范围内因生产建设活动或不当行为等人为因素,造成耕地耕作层挖损、塌陷、压占、污染类破坏,导致耕地原有功能部分或全部丧失的所有土地。A1认定机构及任务认定机构应取得从事生态系统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及相关资质
11、,具体认定任务包括:准备工作、资料收集、勘测定界、查证地类(含永久基本农田)、耕地破坏重置成本评估、报告编写、图件编制、认定报告提交及存档备案。4A认定原则认定机构开展耕地耕作层破坏认定工作应按照依法认定、中立认定、规范认定、及时认定、真实认定的认定原则进行认定。AA认定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国家有关耕地保护、管理与管制破坏耕地行为的法律法规,宁夏回族自治区土地管理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条例及相关规范性文件及技术标准,县级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提供的县级(或乡镇级)土地利用现状图、县级(或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相关图件、永久
12、基本农田分布图、耕地质量等别图及其他资料,相关部门发现、查处耕地破坏行为人违法占地造成耕地耕作层破坏的相关资料,耕地破坏认定申请人提交的耕地耕作层破坏认定委托材料等。4A认定申请委托日期指耕地耕作层破坏认定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的日期。5认定程序E1准备工作5.1,1组织准备认定机构接到耕地耕作层破坏认定任务委托后,应及时成立组织专业人员组成耕地耕作层破坏认定技术小组,制定认定工作方案,明确人员分工、工作流程及进度安排,全权负责该项耕地耕作层破坏认定工作。1.1.2 资料准备收集认定地块耕地(含永久基本农田)受破坏前一年度的土地利用现状分幅图(1:10000)及正射影像图,以及该认定地块所在地土
13、壤资料等,制定耕地耕作层破坏调查相关表格。1.1.3 仪器工作准备包括测绘类、拍摄类仪器及土壤样品采集工具和交通工具等。59实地调查5. 2.1调查方法通过资料查阅、现场踏勘与走访座谈等方式进行调查。6. 2.2基本信息调查对需要进行耕作层破坏认定的地块的权属(县(市、区)、乡(镇)、行政村)、破坏时间、破坏类型、破坏面积、地表物质组成及破坏的行为人和实施主体进行调查。7. 2.3自然资源调查5.2.3.1地理位置:调查认定地块所在县(市、区)、乡(镇)、行政村的位置、地理坐标和交通状况。5.2.3.2地形地貌:调查认定地块地形地貌、海拔高程、地表形态、坡度坡向。5.2.3.3气候:调查认定地
14、块所在地的降雨量、蒸发量、年均温、年积温、日照时长、无霜期。5.2.3.4土壤:调查认定地块所在地土壤类型、土壤质地、剖面构型、土层厚度、耕作层厚度、PH值及土壤肥力。5.2.3.5水文及水文地质:调查认定地块所在地地表水和浅层地下水埋深。5.2.4耕地耕作层破坏信息调查5.2.4.1耕地耕作层挖损:主要调查挖损深度、挖损后有效土层厚度、挖损面积、耕作层土壤有机质含量及积水情况等;5.2.4.2耕地耕作层塌陷:主要调查塌陷深度、塌陷后田面坡度、塌陷后田面裂缝宽度、积水情况及生产力降低情况等;5.2.4.3耕地耕作层压占:主要调查建筑或地表硬化情况、土壤容重和固体侵入物等;5.2.4.4耕地耕作
15、层污染:调查按照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的有关规定进行。5.2.5影像信息实地拍摄能够反映耕地耕作层破坏情况的典型地形地貌、地上建(构)筑物现状、地表物质组成、土壤剖面和植被生长情况等的影像信息;有条件的地方调取耕地破坏前后的影像资料。4 1勘测定界5 .3.1测量基本要求5.3.1.1服务于耕地耕作层破坏标准的成图平面坐标系统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高程系统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5.3.1.2计量单位:面积单位为公顷(hm2),长度、宽度、高度及深度单位为米(m),坡度单位为度(o)O5.3.1.3调查数值:面积精确到小数点后四位,长度、宽度、高度及深度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5.3.2外业测量测量耕地耕作层破坏认定地块的拐点坐标、高程、长度、宽度、高度、坡度及挖损深度等指标,勘测定界按照TD/T10082007的规定执行。5.3.3面积量算与汇总耕地耕作层破坏认定地块面积的量算采用计算机全析解析法。KA查证地类及永久基本农田将耕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