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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伙开店协议书甲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居民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联系方式: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居民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联系方式: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居民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联系方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合作开店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一、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1、店为普通合伙企业总投资为10万:合伙人甲方:现金出资人民币万元,并以本店注册股东名义参与经营,总共所占股份%o合伙人乙方:现金出资人民币万元,并以本店注册股东名义参与经营,总共所占股份%o合伙人丙方:现金出资人民币万元,并以本店注册股东名义参与经营,总共所占股份%o
2、以上现金出资用于本店的经营开支,包括租赁和装修,购买店内设备,打货、员工工资及各项店内开支等等。2、启功资金:甲方:现金出资人民币万元。乙方:现金出资人民币万元。丙方:现金出资人民币万元。以上费用用于店内的前期开支,包括:租赁和装修、购买店内设备等等,如有剩余作为店内开业后的流动资金、不得撤回。3、注册资金为万元,以10%最低注册资金计算为元。到账期限:天,店注册完成后、五天内注册资金万元按照各自股份比例打入股东账户作为店开业后的流动资金、不得撤回、如不能按时出资者视为自动退股、具体到账证明以银行汇款单为准。二、店名称和经营地点店名为:店址为:三、本店不设股东会,监事由担任、任期2年。负重店内
3、经营与管理。负责店内财务管理与市场策划、同时负责店内采购。四、店内的销售、采购、投资、财务等工作股东都有知情权,如提出相关问题,主要负责人须做出合理解释和适当的处理。在相关较重要事务上需要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否则主要负责人需要对由此引起的后果承担相应责任。五、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责任1、出资人按投入店内的资本额占店注册资本额的比例享有店内的资产权益。2、出资人按照出资比例分起红利。3、出资人共同协商确定店名。4、出资人有权对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出资义务的出资人和故意或过失损坏店内利益的出资人提诉讼、要求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5、出资人有权查阅店内收支账务及财务报表。6、享有法律、行政法规
4、及店内制度所赋予的其它权利。7、出资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8、出资人以其出资额为限对该店承担责任、股东在该店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9、出资人应遵守店内规章制度。10、出资人在该店成立后、故意或过失侵吞、侵害该店利益的应向其他出资人承担赔偿责任。11、法律、行政法规及店内规章制度规定应当承担的其它义务。六、利润分配方式1、该店自营业之日起,双方在此承诺,双方只在利润分配上不同,其他权利义务相同,双方工资待遇一致。2、利润分配:利润和亏损按合伙人的投资比例分配和分担。该店纳税后、缴纳店租、水电费、采购成本及其它开支的所有费用后为利润。利润分配顺序:(1弥补以前季度的差额。
5、(2股东分红制度如下:按照出资额占总出资额的股份比例分红、每季度提起当季度税后及所有开支后利润的20%进行股东分红(注明:每两个月为一个季度累积盈利余额部分作该店的发展积金、累计发展积金额度超过两万元后、可不在提起。七、经营资金的增加在储备发展积金不足时该店还需要增加经营资金时、经股东协商同意、各股东应按照各自所占股份比例增加投入资金。八、退股方式股东退股时、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股、并应该向另一股东提出书面申请、股东应就其退股事项做书面回复。如另一股东在7天内未给退股方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退股。退股一方在没有清偿该店债务或退股提出当日前未承担该店所有开支费用的时候不能撤股。1、每个股东的现金总出
6、资额(此协议)是作为该股东退股的唯一结算依据、双方合作经营的该店应先行将所有剩余未分配盈利的80%退回、20%是该店的资产及装修折旧不得分配。2、如该店没有盈利,则根据该店现有的店内货品按照进货价计算后总额的80%结算、退股方按照结算后所占股比例分配。退股时双方以现金方式结算。九、解散和清算1、合作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1合伙期满。(2X合作双方同意终止合伙关系。(3X合作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4合作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5X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2、合作终止后的事项:(1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各合伙人确定的中间人(或公证人)参与清算。(2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
7、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31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作方出资多少、先以合作双方共同财产偿还、该店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作双方按出资比例承担。十、违约责任1、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应承担协议中约定的违约责任。本协议中未约定的,应赔偿守约方全部损失。2、本协议中约定的违约金或违约责任不足以赔偿守约方全部损失的,应赔偿守约方全部损失。3、守约方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对守约方所造成的直接损失、可得利益损失、守约方支付给第三方的赔偿费用/违约金/罚款、调查取证费用/公证费、诉讼费用、律师费用以及因此而支付的其他合理费用。十一、
8、陈述与保证1、本合同各方均向其他方承诺:除本合同明确约定的以外,该方拥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全部义务所必需的所有合法权利以及所有内部和外部的批准、授权和许可,包括但不限于法律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会、董事会批准(如有b2、该方提交的文件、资料等均是真实、全面和有效的。3、甲方承诺:具备签订和履行本合同的能力与资质。4、乙方承诺:具备签订和履行本合同的能力与资质。十二、保密合同各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其他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取的文件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经营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
9、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上述保密义务,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之后仍需履行。十三、其他约定1、部分无效处理如任何法院或有权机关认为本合同的任何部分无效、不合法或不可执行,则该部分不应被认为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但不应影响本合同其余部分的合法有效性及可执行性。2、确认签约能力双方确认具备签订及履行本合同的能力与相应资质,并已经获得各自章程规定的授权及利害关系人的同意以签署本合同;在本合同上签字或盖章的各方代表已经获得相应的授权。十四、合同送达方式1、为更好的履行本合同,双方提供如下通知方式:(1)甲方接收通知方式联系人:地址:手机:(2)乙方接收通知方式联系人:地址:手机:(2)
10、丙方接收通知方式联系人:地址:手机:2、任一方应以书面快递方式向对方上述地址发送相关通知。接收通知方拒收、无人接收或未查阅的,不影响通知送达的有效性。3、上述地址同时作为有效司法送达地址。4、一方变更接收通知方式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确认变更,否则视为未变更。十五、不可抗力的处理1、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定义:指在本合同签署后发生的、本合同签署时不能预见的、其发生与后果是无法避免或克服的、妨碍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约的所有事件。上述事件包括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国际或国内运输中断、流行病、罢工,以及根据中国法律或一般国际商业惯例认作不可抗力的其他事件。一方缺少资金非为不可抗力事件。2、不可抗力
11、的后果:(1)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影响一方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则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内中止履行,而不视为违约。(2)宣称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迅速书面通知其他各方,并在其后的十五(15)天内提供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足够证据。(3)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各方应立即互相协商,以找到公平的解决办法,并且应尽一切合理努力将不可抗力的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4)金钱债务的迟延责任不得因不可抗力而免除。(5)迟延履行期间发生的不可抗力不具有免责效力。3、部分无效处理如任何法院或有权机关认为本合同的任何部分无效、不合法或不可执行,则该部分不应被认为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但不应影响本合同其余部分
12、的合法有效性及可执行性。4、不放弃权利除非另有约定,任何一方未能行使或迟延行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不得被视为其放弃行使该等权利,且任何权利的任何单独或部分行使亦不得妨碍该等权利的进一步行使或其他任何权利的行使。一方在任何时候放弃追究其他各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或规定的违约行为,不得被视为该方放弃追究其他各方今后的违约行为,且不得被视为该方放弃其在该等规定项下的权利或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其他任何权利。十六、法律适用本合同的制定、解释及其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纠纷之解决,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含港澳台)现行有效的法律的约束。十七、争议解决因本合同以及本合同项下订单/附件/补充协议等(如
13、有)引起或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以下第一种方式解决:(1)提交位于(地点)的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2)依法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十八、附则1、本协议一式二份,协议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协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2、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共有一个附件,名称如下:附件一名称:附件二名称:3、本合同经双方协商后可以增加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的内容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4、本协议经各方签名或盖章后生效。(以下无合同正文)甲方(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签署时间:乙方(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签署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