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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展反家庭暴力法集中宣传月活动工作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平安中国建设和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全民反家暴意识,共同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平等、温馨、文明的家庭关系,建设稳定、友爱、和谐的社会环境,结合我县“大抓基层年”活动,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反家庭暴力法集中宣传月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家庭平安和谐。全面保护家庭暴力中家庭成员的人格利益、安全利益和情感利益,弘扬文明进步的婚姻家庭伦理观念,注重对家
2、庭关系的修复,推进家风建设和家庭美德建设,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和社会组织的协调配合,动员和激励社会各界力量共同参与。(一)大力开展集中法治宣传活动。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要利用本部门本单位的宣传栏、办公场所墙面等处设置至少一处专栏,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进行宣传;县普法办及乡镇(场)、城市社区要在公园、广场等人群密集活动地区设立醒目标语及标志图案,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组织宣传展板、解答群众咨询等形式,集中宣传反家暴相关法律法规,为反家暴大造声势,提高群众参与反家暴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要充分利用学校、医院、市场、街道、车站、公交车、候车室(亭)、交通护栏、建筑物墙体、围挡(围墙)、楼宇电视、电子
3、显示屏、灯箱、条幅、橱窗等载体张贴悬挂(滚动播放)宣传标语等内容,做到随处可见,声势强大。(责任单位:县司法局,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县人民法院、县检察院、县妇联、县教体局、县卫健委、各乡镇(场)、城市社区)(二)深入开展“法律八进”宣传活动。各地、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要结合本地实际,组织普法讲师团、法治宣传教育志愿者等,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网络等宣传活动,通过对家庭暴力案例的以案释法宣讲、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鼓励引导广大群众遵守法律法规,切实增强群众与家庭暴力行为坚决斗争的勇气,增强群众运用法律知识的能力,积极踊跃举报家庭暴力违法犯罪线索。(责任单位:县司法
4、局,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县人民法院、县检察院、县妇联、各乡镇(场)、城市社区)(三)广泛开展新闻媒体宣传活动。创新法治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通过微电影、微视频、抖音、法治文艺节目等宣传平台宣传反家暴相关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结合电视台专题报道全县反家暴活动和典型经验。利用新媒体平台问卷等方式,提高群众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的知晓率。(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县人民法院、县检察院、县司法局、县妇联、各乡镇(场)、城市社区)(四)全面开展权益保护活动。设立举报信箱和公开举报电话,鼓励引导广大群众遵守法律法规。充分发挥人身安全保护令作用,及时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合法权益。发挥关于深
5、化家事纠纷多元化解协调联动工作的实施方案联动机制作用,积极协调各成员单位开展与家事纠纷有关的工作,全力构建教育引领、调处优先、判决为辅、回访帮扶的综合家事解决模式,从源头上减少家暴事件的发生。对纠纷发生过程中突显的问题及时提出检察建议等供相关部门决策;加强对弱势群众权益保障,提升支持起诉力度。(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县人民法院、县检察院)(五)有效开展纠纷调处活动。发挥妇联在婚姻家庭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作用,接受当事人或法院委托对家事纠纷进行调解;对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儿童,帮助他们报警或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依托妇女之家、妇女维权服务站、积极为家庭暴力受害者提供心理咨询,帮助受害妇女释放心理压力或深入家中对家暴受害妇女进行心理疏导。引导法律服务人员为权益受到侵害的妇女、儿童、老年人提供法律援助和法律咨询等专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