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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度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计划参考3篇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规范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切实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效能,根据安全生产法、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等规定,按照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等要求,结合我县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情况,现编制一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一、指导思想和编制原则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整合优化应急管理系统执法职能,统筹执法资源,强化执法力量,完善执法体
2、系,不断强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能力,加快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应急管理能力现代化,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防范和化解较大事故,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一新篇章安全护航。编制原则:一是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的原则。切实履行安全监管执法职能,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严肃查处各种非法违法行为。二是坚持强化执法、落实主体责任的原则。通过监管执法督促企业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管理,切实提升安全本质水平。三是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针对我县安全生产状况,统筹安排,突出重点行业,兼顾其他行业;突出重点时期,兼顾日常监管。四是坚持
3、量力而行、提高效能的原则。监管执法工作计划与监管执法工作能力相适应,具有可操作性。二、总体任务和目标通过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的有序实施,对全县日常监察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检查,督促企业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完善并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排查和整改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依法实施处罚,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杜绝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实现全县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稳定好转。具体目标为:1、监管执法计划完成率100%;2、监管执法中发现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责令整改率、到期复查率达100%;3、监管执法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率达100%;4、监管执法中实施的
4、行政处罚执行率和复议、诉讼维持率达100%o三、行政执法力量我局现有正式在编、在册执法人员14人,按编制办法规定的县级应急管理部门行政执法人员数量的比例不得低于在册人数的80%计算,执法人员数量为:1480%=ll人。四、执法工作日测算1、总法定工作日:2739Bo测算依据如下:2023年国家法定工作日二365-105-11=249日,其中:(1)全年总天数365日;(2)双休日105日;(3)元旦、春节、清明、劳动节、端午、中秋、国庆共11个法定假日。总法定工作日=国家法定工作日行政执法人员数量=24911=2739日。2、其他执法工作日:1088日。测算依据为前三年的实际统计平均数:(1)
5、实施行政许可:90工作日3人二270日;(2)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共安排:起数(调查工作日行政执法人员数+处理工作日行政执法人员数)=3起(10日3人+7日3人)二153工作日;(3)安全生产举报查处:件数(现场核查工作日行政执法人员数+处理情况回复工作日行政执法人员数)=50件(1日2人+0.5日1人)二125工作日;(4)指导企业开展标准化创建、安全现状评价等:30家21工作日/家二60工作日;(5)指导企业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40家22工作日/家二160工作日;(6)参与县政府及有关部门、上级安全监管执法机关组织的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各种大检查和安委会督查):108工作日;(7)
6、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告的受理、登记建档、跟踪监控、督促整改等:30工作日;(8)有关报告、制度、安全措施的备案:50工作日(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易制毒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剧毒化学品以及其他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和使用装置定期评价报告);(9)开展机动执法:60工作日;(10)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20工作日;(11)县政府、上级安全监管机关安排的工作任务:52工作日。合计270+153+125+60+160+108+30+50+60+20+52=1088个工作日。3、非执法工作日:1249日。测算依据前三年的实际统计平均数:(1)机关值班:249工作日2人二498工作日;(
7、2)学习、培训、会议总共安排:2日/月12月11人=264工作日;(3)考核总安排:69工作日;(4)病假、事假总安排:11人8日二88工作日;(5)检查指导乡镇安监办工作:检查人数次数乡镇数=2人2次17=68工作日;(6)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等规定,公务员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总安排:(4人5日+2人10日+6人15日)=130个工作日;(7)党群活动共安排:11人1日12月二132工作日。合计498+264+69+88+68+130+132=1249个工作日。4、执法检查工作日:402工作日。测算依据如下:总法定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
8、执法工作日二执法工作日,即:2739-(1088+1249)=402工作日。五、监管执法的生产经营单位及频次2023年计划纳入生产经营单位389家开展行政执法。具体分为:危化品经营企业35家;烟花爆竹零售店241家;工商贸重点企业24家、一般企业30家。要求年度监察重点企业均不少于2次,一般企业1次;烟花爆竹零售点1天可检查4家次,其余生产经营单位半天检查1家次。根据监管执法工作的闭环要求,1次闭环检查需1次检查和1次复查,2023年度的监管执法工作日安排为:59家(重点生产经营单位)2次检查3名检查人员0.5个工作日+30家(生产经营单位)1次检查3名检查人员0.5个工作日+241家(烟花爆
9、竹零售户)1次检查3名检查人员0.25个工作日二402个工作日。根据测算的402个执法检查工作日,全年可完成检查389家次的执法检查任务。六、监管执法重点执法检查的重点领域: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零售、有限空间、粉尘涉爆等、金属冶炼等行业领域;执法检查的重点单位:县规模以上重点企业、工业园区企业;执法检查的重点事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投入、应急预案编制及演练、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等。七、执法检查的内容和要求1、执法检查的内容:根据有关规定,执法检查重点为国家安监总局24号令的20项检查内容,以及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内容。2、执法检查的
10、要求:(1)对列入计划执法的单位按照分工进行检查和复查工作;(2)执法检查通过审查资料、现场检查、调查询问等方式进行。参与监管监察执法的行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必须亮证执法。每次监管监察执法应当提前编制现场检查方案,现场制作现场检查记录或询问笔录,并由被检查单位相关人员或被询问人签字确认;(3)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必须下达责令改正指令书,必要时可下达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按期复查并下达整改复查意见书;(4)对监管监察执法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应当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涉嫌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及时移交司法机关;(5)对群众举报、媒体曝光、上级交办、部门移交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随时进行检查。(6)
11、对上级统一部署和专项整治、专项行动和突击检查等,根据上级要求,开展检查。(9)按照双公示要求向社会公开。八、行政许可具体事项有: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在权限内对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储存烟花爆竹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无仓储);应急预案备案;重大危险源备案;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报告以及整改方案的落实情况备案;生产、经营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备案(第三类经营)。九、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1、组织乡镇安监机构工作人员培训班,提高基层安全监管水平;2、组织开展好全国第23
12、个安全生产月活动,通过举办系列宣教活动,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安全意识;3、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面向生产经营单位宣传新安全生产法及其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等,进一步提升生产经营单位守法意识。十、综合监管事项贯彻落实安全生产重大决策和部署,分析和预测全县安全生产形势;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有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以及乡镇的行业领域及辖区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县性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负责全县事故挂牌督办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十一、县政府和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以强化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和安全生产基层基础
13、建设为中心任务,全力推进安全生产诚信保障体系、标准化管理体系、监管责任体系、应急救援体系、技术服务体系和安全文化体系的建设,构建安全生产监管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县安委办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作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着力解决当前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确保安全生产事故零增长、较大以上事故和有较大影响的事故不发生。十二、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将安全监管执法纳入全局重点工作目标管理,局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各分管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负责。局各股室应严格按照经县政府批准的监管执法计划执行。年底,对各监管股室执行监管执法计划情况以及案件办理情况实施全面考核,对执法过程中的
14、违法违纪行为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二)严格规范执法。切实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能,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公正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严肃查处各种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规范使用各类行政执法文书。建立并完善监管执法档案资料,做到客观、全面、真实。履行综合监管职能,监督指导县级其他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以及乡镇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三)强化服务意识。执法人员要牢固树立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企业的意识,为企业发展创造安全环境。在监管监察活动中做到执法先送法、执法先服务,通过公正执法、人性化执法、说理式执法,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生产质态,督促企业及时消除和整改安全生产事故隐
15、患,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请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参照相关规定和要求编制并实施本辖区2023年度的安全生产监管检查工作计划。乡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为全面提升我乡安全生产监管整体水平,预防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报送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沙安委(2023)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乡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情况,制订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具体内容如下: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按照三管三必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等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近期与长远、治标与治本、预防与查处相结合,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确保实现减少事故总量、控制较大事故、遏制重大事故、安全生产各项指标均不突破区下达的考核控制数的目标要求。通过具体详细的计划,进一步明确责任,规范运作,认真履职,注重落实。二、重点监管对象1 .道路交通的乡道、村道、运输工具和载客机动车。2 .农业、建筑、水利、电力、消防、燃气、林业等行业(领域)的企业、生产经营单位、场所及设施(包括一乡自来水厂、一罗岩水电站、一大基水电站等)。3 .烟花爆竹经营单位6家(一秀珠香烛店、一秋玲香烛店、-水萍香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