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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安全生产相关国家政策【考点一】根本立场以人民为中心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立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根本立足点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法治为人民服务。【考点二】核心要义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和理论精髓.集中体现为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提出并系统阐述的“十一个坚持”:D坚持党对全国依法治国的领导:2)坚持以人民为中心;3)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4)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5)坚扑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6)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7)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8)坚
2、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9)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10)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11)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这十一个坚持既是重大工作部署,又是重大战略思想。【考点三】安全生产红线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习近平强调,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牢固树立发展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以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坚持综合治理,统筹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考点四】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一)意见的总体要求一一五项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安全发展。二是坚持改革创新。三是坚持依法监管。
3、四是坚持源头防范。五是坚持系统治理。(一)五项制度性改革持全面工作。(实际负责人承担责任)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职费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考点五】工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地位和权利工会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生产经营单位的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生产经营单位制定或者修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工会有权对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工会对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
4、规,侵犯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要求纠正;发现生产经营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或者发现事故隐患时.,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研究答复;发现危及从业人员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向生产经营单位建议组织从业人员撤离危险场所.生产经营单位必须立即作出处理。工会有权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要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考点六】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职责1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规划应当与国土空间规划等相关规划相衔接。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和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所需经
5、费列入本级预算2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3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以及开发区、工业园区、港区、风景区等功能区管理机构的安全生产职责第九条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以及开发区、工业园区、港区、风景区等应当明确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机构及其职责,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力量建设,按照职责对本行政区域或者管理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协助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或者按照授权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4.安全生产综
6、合监管部门与专项监管部门的职责分工监管类型行业范围地域范围监管部门综合监管各行各业全国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县级以上地方应急管理部门专项监管有关行业全国国务院各部委县级以上地方行业主管部门5 .安全生产专业机构的规定第十五条依法设立的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管理服务的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执业准则,接受生产经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技术、管理服务。生产经营单位委托前款规定的机构提供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6 .国家鼓励和支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安全生产水平。【考点七】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
7、责人负有下列职责:(一)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费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二)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五)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考点八】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职责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下列职责:(一)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
8、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二)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三)组织开展危险源辨识和评估,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四)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五)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六)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七)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生产经营单位可以设置专职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协助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产经营单位作出涉及安全生产的经营决策.应当听取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意见一【考点九】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的规
9、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专门用于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费用在成本中据实列支C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和监督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意见后制定。【考点十】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要求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
10、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IOo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10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点十一】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生产经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将被派遣劳动者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
11、训。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生产经营单位接收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学生实习的,应当对实习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学校应当协助生产经营单位对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点十二】关于建设项目安全的规定(一)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考点十三】特种设备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的危险物品的容渊、运输工具,以及涉及人身安全、危险性较大的海洋石油开采特种设备和矿山井下特种设备,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12、,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检测、检验机构对检测、检验结果负责。【考点十四】关于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按照安全风险分级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通过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信息公示栏等方式向从业人员通报其中,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报告。重大事故隐患“双报告
13、”: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隐患的治理方案。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将重大事故隐患纳入相关信息系统,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消除重大事故隐患。【考点十五】交叉作业的安全管理第四十八条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14、【考点十六】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的安全管理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发包或者出租给其他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应当及时督促整改。【考点十七】从业人员的人身保障权利1 .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的
15、事项。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2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3 .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4 .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5 .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考点十八】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义务1 .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落实岗位安全责任,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2 .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3 .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