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市工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办法2023年版(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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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山市工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办法(征求意见稿)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省委十五届二次全会精神,围绕市委“工业高质量发展,重振江山工业雄风”战略,根据形势变化需要,深化亩均效益综合评价体系,为资源要素优化配置提供科学支撑。按照省市“亩均论英雄”改革要求,结合江山市工业经济发展实际、增值税留抵退税等政策影响,制定本办法。一、评价对象江山市范围内国有工业用地上的工业企业(含小微园内企业),除公用工程类企业、新成立企业、新供地建设期内新企业、因政策性搬迁影响的企业经申请可不参与评价外,其他全部要参与评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以评价年度(指启动评价工作的上一年度,下同)统计年报企业

2、为准。承租的规模以下工业企业评价等级跟随宗地主(小微园内企业除外)。新成立企业指注册未满2年的企业,新供地建设期内,原则上指通过出让获得工业用地使用权未满3年,有协议的以协议为准。二、评价指标(一)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评价指标。亩均税收(税收实际贡献)、亩均增加值、单位能耗增加值、单位排放增加值、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之比、全员劳动生产率。(二)规模以下工业企业评价指标。亩均税收、亩均营业收入。三、计分方法规模以上和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按其评价指标分别计分。对2012年以来首次入统浙江联网直报平台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2年过渡期,过渡期内企业可自主选择参与规模以上或规模以下工业企

3、业进行评价(若未选择,则自动纳入规模以下工业企业评价)。企业综合评价得分为单项指标得分之和乘以修正系数,再加上加分项。单项指标得分为该指标评价年度的数据除以基准值再乘以权重。(一)指标权重设置。综合评价得分采用百分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亩均税收占35%,亩均增加值占22%,单位能耗增加值占15%,单位排放增加值占7%,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之比占13%,全员劳动生产率占8%o规模以下工业企业:亩均税收占80%,亩均营业收入占20%o(二)指标基准值设置。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亩均税收21万元/亩,亩均增加值160万元/亩,单位能耗增加值L6万元/吨标准煤,单位排放增加值230万

4、元/吨,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之比3%,全员劳动生产率30万元/年人。规模以下工业企业:亩均税收15万元/亩,亩均营业收入100万元/亩。(三)计分规则。亩均税收指标最高得分为权重分的2倍,其他单项指标最高得分均为权重分的1.5倍,最低为。分。评价年度未持有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污权的企业,单位排放增加值得分按权重分1.5倍赋分;其他某项指标或所涉及指标为负值或空缺的,该项得分为0分。(四)修正系数。对入库税收超千万元的企业给予一定修正系数,单项得分相加后乘以修正系数,1000万元(含)一3000万元,3000万元(含)一5000万元,5000万元(含)一1亿元,1亿元(含)以上

5、的,分别乘以1.1.1.2、1.3、1.4的修正系数。(五)分行业亩均税收超额加分。规上企业,亩均税收超过对应行业基准值的(无基准值的按30.5万元/亩),每增加1%加0.1分;规下企业,亩均税收超过8万元/亩,每增加1万元/亩加0.4分。本项最高加10分,该项加分在系数修正后计入。行业基准值根据浙江省制造业行业新增项目产出效益规范指南(最新版,下同)要求确定。(六)其他加分。各项加分均在系数修正后计入。1.优质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内加3分。获得金梧桐奖的企业,当年加2分。境内外上市企业。境内(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及境外上市,加10分;对申请在主板、创业板、科创板以及北交所上市的企业

6、,从进入辅导备案至成功上市(最长3年),加10分。本项最高加10分。获得省科技领军企业、省科技小巨人企业有效期内加10分。本项最高加10分。专精特新和出口名牌企业。获得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单项冠军荣誉在有效期内的加5分;省隐形冠军、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荣誉在有效期内的加2分;获省级出口名牌企业在有效期内的加2分、衢州市级出口名牌企业在有效期内的加1分。本项最高加5分。农产品加工类龙头企业。国家级加3分、省级加2分、衢州市级加1分。2 .企业技改项目。根据评价年度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以500万元得1分为基数,每增加100万元加0.1分。本项最高加10分。3 .企业创新发展。实行亩均研发加分,

7、对于评价年度内亩均研发排名10%的加3分,10-20%的加2分,20-30%的加1分。鼓励企业加大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根据评价年度完成高新技术产业投资额,以500万元得1分为基数,每增加100万元加(H分,本项最高加10分。4 .企业绿色发展。使用清洁能源的,光伏自发自用及购买绿电使用量占全年用电量5%(含)一10%的加1分,10%(含)一20%的加2分,20%(含)一30%的加3分,30%(含)一40%的加4分,40%(含)以上的加5分,最高加5分;获得国家、省级绿色工厂或节水型企业(水效领跑者)荣誉称号且在有效期内的,分别加5分、2分,最高加5分。四、分类设置(一)分类类别和比例。按照规模以

8、上工业企业分A、B、C、D四个等级,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分B、C、D三个等级。规上工业企业:1. A类:综合评价得分排名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前20%(含)。2. B类:综合得分排名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0%-70%(含)。3. C类:综合评价得分排名规模以上工业企业70%-97%(含)。4. D类:综合评价得分排名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末3%。规下工业企业:1.B类:综合评价得分排名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前50%(含)2 .C类:综合评价得分排名规模以下工业企业51%-93%(含)3 .D类:综合评价得分排名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末7%的企业。综合评价得分为0分的,以及未经项目决策咨询、备案等程序自行租赁场地生产的,直接定

9、为D类,不占排名比例。(二)分类调整规则。以企业综合评价得分为基础,先按比例分类,再按相应规则调整,分类比例不随调整情况变化。调整顺序原则为:先定档,再提档,后限档、豁免。对同一企业符合多个分类调整规则的,按调整顺序执行。具体定档、提档、限档、豁免企业名单,由企业属地管理机构审定。1 .定档。列入A类情形:新企业首次通过出让获得工业用地使用权,自取得土地起(以供地合同时间为准)的3个评价年度内(另有合同、协议等特别约定建设期的按约定执行),固定资产投资在5亿元(含)以上且评价年度内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入库超过5000万元(含)的,直接定档为A类。存量企业评价年度内工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入库超过1

10、亿元(含)的,直接定档为A类。列入B类情形:新企业首次通过出让获得工业用地使用权,自取得土地起(以供地合同时间为准)的3个评价年度内(另有合同、协议等特别约定建设期的按约定执行),固定资产投资在3亿元(含)以上且评价年度内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入库超过3000万元(含)的,直接定档为B类。存量企业评价年度内工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入库超过5000万元(含)的,企业评价等级未达B档的直接定档为B类。列入D类情形:(1)评价年度亩均税收低于3万元的企业。(2)获得工业用地使用权20亩(含)以上的,自取得土地(通过出让的,以供地合同时间为准;收购兼并、拍卖等方式,以过户时间为准;)的第5个评价年度仍未上规

11、的工业企业。其中亩均税收达到5万元/亩(含)以上的企业除外。2 .提档。评价年度内有工业项目投资且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入库超过3000万元(含)的企业评价等级提一档,定档已列入B类的企业除外。3 .限档。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评价年度内研发投入为0的企业不得列入A类和B类。评价年度内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重大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重大突发产品质量违法案件、重大税收违法行为案件,以及未完成年度安全隐患整改任务,重大统计违法的企业,不得列入A类和B类。4 .豁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D类:(1)电力、热力、燃气、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等公用工程类企业。(2)企业入驻小微园未满3年

12、的。(3)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规模以上农业企业。(4)新成立未满2年的工业企业。(5)首次通过出让获得工业用地使用权未满3年的企业(以供地合同时间为准,有协议的以协议为准),首次通过收购兼并、拍卖等方式获得工业用地使用权未满2年的企业(以过户办证时间为准)。另有特殊情形的视情况而定。(6)对新升规未满2年的企业,上市(含辅导备案、报会排队期)企业、残疾人集中就业企业、因政策性留抵退税等特殊原因导致评价结果为D类的企业。(7)其他上级或市政府规定的情形。5.其他。(1) “一地多企”情况。在同一产权所有人(共同产权所有人或集团公司)的同一块土地上,注册有多个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的,如企业间存在关

13、联关系并经乡镇(街道)、开发区属地审核通过后,产权所有人可申请合并租赁企业相关经济数据评价(经济数据合并仅适用于评价指标计分,不适用于修正系数、亩均税收超额加分等加扣分事项、分类调整规则中经济指标),合并评价时租赁企业仍以独立法人进行评价;控股关系或同属一个集团公司控股关系,由土地产权所有人提出土地分开评价申请,经乡镇(街道)、开发区属地确认后进行评价。(2) “一企多地”情况。需将企业所有实际用地进行合计后评价。五、评价流程(一)评价对象。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负责确定辖区内所有国有工业用地工业企业名单,其中近2年首次新升规企业要专门注明,对名单进行公示后将企业信息(包含企业名称、统一信用代

14、码、行业分类、规模类型)录入综合评价平台。辖区内统计、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做好配合。(二)数据采集。1 .企业职责。负责在综合评价平台填报相关数据信息。其中,按规定可不参评或合并参评企业,也要如实填报数据信息和提出申请,并报乡镇(街道)、开发区属地平台审核,经亩均办确认后列入。2 .乡镇(街道)、开发区及部门职责。乡镇(街道)、开发区属地平台职责: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数据采集工作,并在江山市亩均效益综合评价平台录入、核实数据,审核“一地多企”情况下的合并和土地分开申请;相关职能部门做好指导工作。统计局:负责核实评价年度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综合能耗、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营业收入、年平

15、均职工人数、工业项目完成固定资产投资等数据。税务局:负责核实企业缴纳税收、规模以下工业企业营业收入(收入总额)等数据,提供企业的政策性留抵退税情况。资规局:负责核实企业用地登记数据;负责提供近三年(指评价年度及其前两年)新供地企业名单及供地面积,以及规模以下工业企业20亩(含)以上的土地获得时间(其中,通过出让方式获得的,以供地合同时间为准;收购兼并、拍卖等方式,以过户时间为准)。生态环境江山分局:负责录入并核实评价年度企业实际持有的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数据。科技局:负责提供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名单以及有效期内省科技领军企业、省科技小巨人企业名单。金融服务中心:负责提供评价年度境内外上市企业名单,以及申请上市(含辅导备案、报会排队期)符合加分的企业名单。经信局:负责提供有效期内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和单项冠军、省隐形冠军和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负责提供有效期内的国家级和省级绿色工厂、节水型企业(水效领跑者)名单。商务局:负责提供国家、省、市出口名牌企业名单。农业农村局:负责提供国家级、省级、衢州市级农产品加工类龙头企业名单、评价年度规模以上粮食加工企业名单。残联:负责提供残疾人集中就业企业名单。国网江山供电公司:负责提供使用清洁能源加分企业名单;光伏自发自用及购买绿电企业名单及使用量占全年用电量比例。人才办:提供评价年度内获“金梧桐”奖企业名单。发改局、生态环境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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