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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1 .总则1.0.1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塔式起重机在安装、使用、拆卸时的安全,制定本规程。1.0.2本规程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所用塔式起重机的安装、使用和拆卸。1.0.3塔式起重机的安装、使用和拆卸,除应符合本规程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2基本规定2.0.1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单位必须在资质许可范围内,从事塔式起重机的安装、拆卸业务。2.0.2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单位应具备安全管理保证体系,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一级企业:可承担各类起重设备的安装
2、与拆卸。二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IoOOkNm及以下塔式起重机等起重设备、120吨及以下起重机和龙门吊的安装与拆卸。三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800kNm及以下塔式起重机等起重设备、60吨及以下起重机和龙门吊的安装与拆卸。顶升、加节、降节等工作均属于安装、拆卸范畴。2.0.3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作业应配备下列人员:1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项目和安全负责人.机械管理人员;2具有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的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起重信号工.起重司机.司索工等特种作业操作人员。强制性条文。根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
3、管理人员配备方法(建质2004213号),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单位必须配备相应的技术和管理人员;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根据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166号),由建设主管部门统一颁发。2.0.4塔式起重机应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并已在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登记。2.0.5塔式起重机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及塔式起重机GB/T5031的相关规定。2.0.6塔机启用前应检查下列项目:1塔式起重机的备案登记证明等文件;2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资格证书;3专项施工方案;4辅助起重机械的合格证及操作人员资格证。2.0.7应对塔式
4、起重机建立技术档案,其技术档案应包括下列内容:1购销合同、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安装使用说明书、备案证明等原始资料;2定期检验报告、定期自行检查记录、定期维护保养记录、维修和技术改造记录、运行故障和生产安全事故记录、累计运转记录等运行资料;3历次安装验收资料。2.0.8有下列情况的塔式起重机严禁使用:1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2超过规定使用年限经评估不合格的产品;3不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产品;4没有完整安全技术档案的产品。按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166号)第七条的规定,当塔式起重机出现本条所列情况之一时,应严禁投入使用,以避免发生安全事故。2.0.9塔式起重机的
5、选型和布置应满足工程施工要求便于安装和拆卸,并不得损害周边其它建(构)筑物。2.0.10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前,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指导作业人员实施安装、拆卸作业。专项施工方案应根据塔式起重机产品说明书和作业场地的实际情况编制,并应符合相关法规、规程、标准的要求。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本单位技术、安全、设备等部门审核、技术负责人审批后,经监理单位批准实施。2.0.11塔式起重机安装前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应包括下列内容:1工程概况;2安装位置平面和立面图;3所选用的塔式起重机型号及性能技术参数;4基础和附着装置的设置;5爬升工况及附着节点详图;6安装顺序和安全质量要求;7主要安装部件的重量和吊点位置
6、;8安装辅助设备的型号、性能及布置位置;9电源的设置;10施工人员配置;11吊索具和专用工具的配备;12安装工艺程序;13安全装置的调试;14重大危险源和安全技术措施;15应急预案等。2.0.12塔式起重机拆卸专项方案应包括下列内容:1工程概况;2塔式起重机位置的平面和立面图;3拆卸顺序;4部件的重量和吊点位置;5拆卸辅助设备的型号、性能及布置位置;6电源的设置;7施工人员配置;8吊索具专用工具的配备;9重大危险源和安全技术措施;10应急预案等。2.0.13当多台塔式起重机在同一施工现场交叉作业时,应编制专项方案,并应采取防碰撞的安全措施。任意两台塔式起重机之间的最小架设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1
7、低位塔式起重机的起重臂端部与另一台塔式起重机的塔身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2m;2高位塔式起重机的最低位置的部件(吊钩升至最高点或平衡重的最低部位)与低位塔式起重机中处于最高位置部件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得小于2mo两台相邻塔式起重机的安全距离如果控制不当,将很可能会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所以要严格控制。当相邻工地发生多台塔式起重机交错作业情况时,应在协调相互作业关系的基础上,编制各自的专项使用方案。2.0.14塔式起重机与架空输电线的安全距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的规定。安全距离电压(kV)220沿垂直方向(m)1.53.04.05.06.0沿水平方向(m)1.01.52.04.0
8、6.02.0.15塔式起重机在安装前和使用过程中,应按相关规定进行检查,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安装和使用:1结构件上有可见裂纹和严重锈蚀的;2主要受力构件存在塑性变形的;3连接件存在严重磨损和塑性变形的;4钢丝绳达到报废标准的;5安全装置不齐全或失效的。根据对施工现场发生的塔式起重机事故的调查统计,这五类原因造成的塔式起重机安全事故占有较大比例,所以要严格控制。2.0.16在塔式起重机的安装、使用及拆卸阶段,进入现场的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防滑鞋、安全带等防护用品,无关人员严禁进入作业区域内。在安装、拆卸作业期间,应设立警戒区。2.0.17塔式起重机使用时,起重臂和吊物下方严禁有人员停留
9、;物件吊运时,严禁从人员上方通过。2.0.18严禁用塔式起重机载运人员。3塔式起重机的安装3.1 塔式起重机安装条件3.1.1 塔式起重机安装前,必须经维修保养,并应进行全面的检查,确认合格后方可安装。3.1.2 塔式起重机的基础及其地基承载力应符合产品说明书和设计图纸的要求。安装前应对基础进行验收,合格后方能安装。基础周围应有排水设施。3.1.3 行走式塔式起重机的轨道及基础应按产品说明书的要求进行设置,且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及塔式起重机GB/T5031的规定。3.1.4 内爬式塔式起重机的基础、锚固、爬升支承结构等应根据产品说明书提供的荷载进行设计计算,并应对内
10、爬式塔式起重机的建筑承载结构进行验算。3.2 塔式起重机基础的设计3.2.1 塔式起重机的基础应按照其产品说明书所规定的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施工(总承包)单位应根据地质勘察报告确认施工现场的地基承载能力。3.2.2 当施工现场无法满足塔式起重机产品说明书对基础的要求时,可自行设计基础,常用的基础型式包括:1板式基础;2桩基承台式混凝土基础;3组合式基础使用说明书应提供对基础载荷垂直载荷kN水平载荷kN倾覆力矩kNm扭矩kNm工作状态FVFHMN非工作状态使用说明书通常提供一种典型的基础施工图,但一般都有地耐力要求。如地耐力达不到要求,应根据说明书提供的参数进行设计校核3.3 塔式起重机附着装置
11、的设计3.3.1 塔式起重机附着使用时,其附着装置的设置和自由端高度等应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规定。3.3.2 当附着水平距离、附着间距等不满足产品说明书要求时,应进行设计计算、绘制制作图和编写相关说明,并应由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或经原生产厂家确认。3.3.3 附着装置的构件和预埋件应由原制造厂家或由具有相应能力的企业制作。3.3.4 附着装置设计时,应对支承处的建筑主体结构进行验算。3.4 塔式起重机的安装3.4.1 安装前应根据专项施工方案,对塔式起重机基础的下列项目进行检查,确认合格后方可实施:1基础的位置、标高、尺寸;2基础的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混凝土强度报告等相关资料;3安装辅助设备的基础、地
12、基承载力、预埋件等;4基础的排水措施;3.4.2 安装作业,应根据专项施工方案要求实施。安装作业人员应分工明确、职责清楚。安装前应对安装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人和被交底人双方应在交底书上签字,专职安全员应监督整个交底过程。3.4.3 安装辅助设备就位后,应对其机械和安全性能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作业。实际应用中,经常发现因安装辅助设备自身安全性能出现故障而发生塔式起重机安全事故,所以要对安装辅助设备的机械性能进行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3.4.4 安装所使用的钢丝绳、卡环、吊钩和辅助支架等起重机具均应符合本规程第6章的规定,并应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3.4.5 安装作业中应统一指挥,明确指
13、挥信号。当视线受阻、距离过远时,应采用对讲机或多级指挥。3.4.6 自升式塔式起重机的顶升加节,应符合下列要求:1顶升系统必须完好;2结构件必须完好;3顶升前,塔式起重机下支座与顶升套架应可靠连接;4顶升前,应确保顶升横梁搁置正确;5顶升前,应将塔式起重机配平;顶升过程中,应确保塔式起重机的平衡;6顶升加节的顺序,应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规定;7顶升过程中,不应进行起升、回转、变幅等操作;8顶升结束后,应将标准节与回转下支座可靠连接;9塔式起重机加节后需进行附着的,应按照先装附着装置、后顶升加节的JI质序进行,附着装置的位置和支撑点的强度应符合要求。3.4.7 塔式起重机的独立高度、悬臂高度应符合产
14、品说明书的要求。3.4.8 雨雪、浓雾天严禁进行安装作业。安装时塔式起重机最大高度处的风速应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要求,且风速不得超过12mso3.4.9 塔式起重机不宜在夜间进行安装作业;特殊情况下,必须在夜间进行塔式起重机安装和拆卸作业时,应保证提供足够的照明。3.4.10 特殊情况,当安装作业不能连续进行时,必须将已安装的部位固定牢靠并达到安全状态,经检查确认无隐患后,方可停止作业。3.4.11 电气设备应按产品说明书的要求进行安装,安装所用的电源线路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的要求。3.4.12 塔式起重机的安全装置必须齐全,并应按程序进行调试合格。3.4.13
15、 联接件及其防松防脱件应符合规定要求,严禁用其他代用品代用。联接件及其防松防脱件应使用力矩扳手或专用工具紧固联接螺栓,使预紧力矩达到规定要求。3.4.14 安装完毕后,应及时清理施工现场的辅助用具和杂物。3.4.15 安装单位应对安装质量进行自检,并应按本规程附录A填写自检报告书。3.4.16 安装单位自检合格后,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验检测机构应出具检测报告书。3.4.17 安装质量的自检报告书和检测报告书应存入设备档案。3.4.18 经自检、检测合格后,应由总承包单位组织出租、安装、使用、监理等单位,并应按本规程附录B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3.4.19 塔式起重机停用6个月以上的,在复工前,应由总承包单位组织有关单位按本规程附录B重新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4塔式起重机的使用4.0.1塔式起重机起重司机、起重信号工、司索工等操作人员应取得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严禁无证上岗。4.0.2塔式起重机使用前,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