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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市区产业政策总量控制跨年管理的情况说明一、相关背景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区产业政策奖补资金兑现管理办法的通知(温政办2023)13号)规定:“市区产业政策实行奖补资金总量控制原则,企业同一年度所获奖补资金总额以其上一年度的地方综合贡献度为上限”。今年以来,经信、财政等市级相关职能部门陆续收到企业反映,由于受2022年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影响,部分企业地方综合贡献度有所下降甚至为零,导致2023年无法全额享受产业政策奖补。二、主要内容考虑到去年国家大规模减税降费的实际情况,结合我市营商环境建设要求和乐清、瑞安市已经采取的做法,建议实行市区产业政策总量控制跨年管理。即在符合市区产
2、业政策奖补条件下,因受2022年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影响导致2022年地方综合贡献度不足而无法全额申领2023年产业政策奖补资金的企业,其申领奖补资金额度超总量控制部分可与2024年产业政策奖补资金统筹共享2023年度地方综合贡献度额度。三、其他本通知经市政府会议审议通过后,由市政府办公室发文实施。温州市财政局2023年10月11日附件:关于试行市区产业政策总量控制跨年管理的通知各区(功能区)人民政府:为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助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现将市区产业政策总量控制跨年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跨年管理内容在符合市区产业政策奖补条件下,因受2022年国家留抵退税、缓税等政策影响导致当年
3、地方综合贡献度不足而无法全额申领2023年奖补的企业,其受控部分(即申领奖补额度超总量控制部分)可与2024年产业政策奖补项目一起共享2023年地方综合贡献度额度。上述企业以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有申请记录但申领奖补额度被限制的企业为准。二、实施对象在2023年应兑现的产业政策奖补项目。三、申请路径由企业在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上发起申请,主管部门审核,在2024年总量控制范围内兑现受控部分。主管部门要做好审核工作,对于超出地方综合贡献度部分,在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进行标识留痕做好台账登记,并推送至所属财政备案。在2024年第一季度,通过部门集中受理、“免申即享”方式直达快享。四、其他1 .本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至2023年12月31日结束。2 .未尽事宜,由市财政局负责解释。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