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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霞浦县海岛乡火灾事故应急预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1.2. 编制依据1.3. 适用范围1.4. 工作原则1.5. 风险评估1.6. 火灾分级2 .组织指挥体系2.1. 海岛乡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2.2. 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2.3. 村社应急处置组3 .监测预警3.1. 信息报告3.2. 预防机制3.3. 预警发布4 .应急响应4. 1.响应分级5. 2.信息报告4. 3.应急处置5. 4.应急行动6. 5.应急结束5.后期处置5.1 善后处置7. 2总结评估8. 应急保障6.1.信息保障6.2.应急队伍保障1.3. 医疗卫生保障1.4. 治安保障1.5. 扑火物资储备保障6. 6.经
2、费保障7. 7.社会动员保障8. 预案管理8.1. 预案管理与更新8.2. 宣传培训8.3. 演练7 .4.预案实施时间8 .附件8.1. 海岛乡火灾事故组织指挥体系图8. 2.海岛乡火灾事故应急处置流程图8.3. 海岛乡乡生产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名单8.4. 海岛乡火灾事故应急物资清单8.5. 海岛乡各村级、企业义务消防队名单8.6. 海岛乡火灾事故现场处置方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为有效预防和处置海岛乡各类突发火灾事故,提升海岛乡抵御火灾事故风险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火灾事故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和群众安居乐业,扎实推进平安海岛乡建设,结合海岛乡实际,特制订海岛
3、乡火灾事故应急预案。1.2. 编制依据依据霞浦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相关规定,结合海岛乡实际,制定本预案。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海岛乡行政区域内,火灾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1.4. 工作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原则。提高全行业安全生产意识和广大人民群众防范火灾事故的意识;对各类可能引发火灾事故的情况及时预防和预警,落实各项防范措施,防患于未然。坚持统一领导、部门联动原则。在海岛乡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各部门、单位的协调联动,共同做好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置。1.5. 风险评估(1)概况海岛乡地处霞浦县东南海域,由西洋岛、浮鹰岛、四碉列岛等153个岛屿组成。四面环海,东、南濒临东海
4、,西与北壁乡隔海相望,北与下浒镇隔海相望,乡人民政府距霞浦县城43千米,区域总面积31.78平方千米。海岛乡地处霞浦县东南沿海海域,地势西北高而东南部低,地形以丘陵为主。辖宫东、宫西、烟台、里澳、文澳、北碉6个行政村、1个未建制捕捞队,下设108个村民小组、25个自然村。宫东村、宫西村、烟台村、捕捞队分布在西洋岛,里澳村、文澳村分布在浮鹰岛,北碉村在北孺岛。(2)风险分析海岛乡由于特殊的地理环境,村分布在各岛屿,交通不便,发生火灾事故时给应急救援带来很多不便,尤其是船只发生火灾事故,主要发生火灾类型有电气、燃油、明火等,建议各村加强微型消防站建设,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升预警预防能力和发生火灾的
5、先期处置能力。1.6. 火灾分级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的生产安全事故等级标准,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火灾,对应的等级分别为I级、11级、In级、IV级四个响应等级。特别重大火灾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重大火灾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较大火灾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一般火灾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
6、财产损失的火灾。注:“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2 .组织指挥体系2.1. 海岛乡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海岛乡政府成立海岛乡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火灾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挥长:乡长常务副指挥长:分管消防工作领导副指挥长:其余分管领导成员:乡安办、党政办、乡防汛办、乡道安办、乡水利站、乡渔业站、乡农业站、派出所、下浒国土所、乡供电所、乡电信站、乡广电网络站、乡中心小学、乡卫生院、各村等负责同志。职责:启动应急预案,收集事故信息,确定应急处置工作方案;部署和组织海岛乡党政办、有关部门和村社对事故发生地进行紧急援救;及时将事故情况向上级政府汇报,并传达落实上级有关事故情况
7、的指示;指导和协调村社应急处置组开展工作;部署和协调海岛乡党委有关部门和有关村社做好善后工作;承担其他有关火灾事故的重大事项。根据火灾事故应急工作需要,海岛乡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下设6个工作组,分别为应急救援组、医疗保障组、安全保卫组、后勤保障组、舆情管控组、事故损失统计组。2.2. 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海岛乡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海岛乡安办,承担海岛乡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海岛乡安办负责人担任。职责:组织协调全海岛乡火灾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汇集上报事故信息和处置情况;提出具体的应急方案和措施建议;贯彻指挥部的指示和部署;掌握事故信息和分析会商情况;组织火灾事故损
8、失调查;开展防范火灾事故宣传活动;起草海岛乡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文件、简报,负责各类文书资料的准备和整理归档;承担海岛乡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日常事务和交办的其他工作。2 .3.村社应急处置组村社应急处置组是村社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机构。由包站领导担任组长,村支部书记、包村干部、安全员(灾害信息员)、网格员、志愿者、片区队长、民兵等人员组成。职责:负责本辖区内火灾事故的相关应急处置工作;配合上级火灾事故应急指挥机构做好应急处置工作;与海岛乡相关部门做好善后处理等工作。3 .监测预警3.1. 信息报告有关单位、所在村社和村民发现火情,拨打“119”、“110”报警电话报警。海岛乡有关部门和各责任单位分
9、别负责本区域、本部门、本单位火灾事故相关信息的汇总、收集,重要信息要立即报送。3.2. 预防机制(1)在海岛乡党委的领导下,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体系,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2)海岛乡督促指导辖区内的消防安全工作,统筹协调消防安全相关工作。海岛乡专职消防救援站和海岛派出所负责对辖区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开展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3.3. 预警发布(1)准备或直接启动相应的预案;(2)需要时,向公众发布可能发生火灾的警告,宣传应急和防止、减轻火灾危害的常识;(3)根据需要,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可能受到火灾威胁的人员和重要财产,并进行妥善安置;(4)组织灭火救援联动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和专业人员进入
10、待命状态,并可视情动员预备人员;(5)调集、筹措所需物资和设备;(6)采取措施保障通信、交通、供水、供电、供气等公用设施的安全;4 .应急响应4.1. 响应分级根据火灾严重程度、火场发展态势和扑救情况,设定IV级、In级、II级、I级四个响应等级。I级为最高等级。根据火灾发展态势,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及时调整扑火组织指挥机构和力量。接到火情发生后,应立即按任务分工组织进行早期处置;预判可能发生W级以上火灾或超出乡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火灾,由县级指挥部为主组织处置,乡政府按照本预案全力以赴组织火灾的先期应急处置和救援,并及时向县指挥部报告应急处置工作的进展情况。4.2. 信息报告(1)各相关部门和
11、单位按职责分工,建立火灾事故应急处置信息共享机制,确保海岛乡指挥部随时调用辖区应急资源,实施应急处置组织指挥。(2)建立信息通信应急保障机制,开通指挥部和现场之间的应急通信联络,保障现场应急指挥。4.3. 应急处置火灾事故发生后,事发地村社在第一时间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海岛乡指挥部立即启动本预案,开展处置。(1)应急救援组。由海岛乡专业化救援队伍牵头,海岛乡海岛派出所、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公室等单位协助。负责制定抢险救援力量调度和灭火方案,汇总、报告抢险救援情况;开展以消防及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救援工作;实施抢险现场秩序管制,协助群众安全撤离或转移。(2)医疗保障组。由社会事务办牵头,海岛乡卫生
12、院等单位协助,事故单位参加。负责制定医疗救治方案,负责受伤人员的现场救治、转运、收治入院;针对危重伤员,逐一制定应急救方案;准备抢救伤员必需的药品、医疗机械;负责事故现场消毒防疫和救援人员食品安全卫生监督管理。(3)安全保卫组。由海岛派出所牵头,事发地村社、单位协助。负责人员、财产安全和事故现场秩序的稳定,组织对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和道路进行警戒、控制,组织人员有序疏散,并负责现场救援物资的保管和分发;做好矛盾纠纷化解,防止出现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协助对遇难人员的医学死亡鉴定工作。(4)后勤保障组。由海岛乡党政办牵头,财政办、乡村建管理办协助。负责组织抢修救援通行道路;负责事故现场抢险救援
13、必须设备、物资、器材的调集;负责调集用于运送物资、疏散转移人员的车辆;负责应急救援人员、伤亡人员家属、紧急疏散转移人员的食宿等生活后勤保障。(5)舆情管控组。由海岛乡党政办公室牵头,综合执法大队、海岛乡专职消防救援站协助。负责审核发布火灾事故的新闻报道,关注舆论走向;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开展事故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的信息上报、传达工作。(6)事故损失统计组。由综合执法大队牵头,财政办、乡村建管理办、社会治理办、社会事务办、村社建设服务中心、海岛派出所、海岛乡消防救援站等单位协助。负责收集事故受损情况,起草损失报告,报海岛乡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4.4. 应急行动发生火灾事故,进入应急处置程序后,根
14、据指挥部指令,应采取下列措施:(1)组织抢救和救助被困人员,疏散、撤离、安置受到火势威胁的人员等救助措施。(2)迅速消除火灾事故的危害、划定危害区域、维持火场治安等控制措施。(3)针对火灾事故可能造成的损害,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终止可能导致损害扩大的活动等保护措施。(4)抢修被损坏的公共交通、通信、供水、供电、供气等基础设施、提供生活必需品等安民措施。当上级指挥部到达现场后,本预案各成员单位和处置工作组服从上级指挥部的统一指挥,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应急处置工作。4.5. 应急结束在应急救援工作基本结束,火灾次生事故的后果基本消除,海岛乡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5 .后期处置5.
15、1. 善后处置海岛乡公共服务办及其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善后处置工作,包括对火灾事故造成伤亡的人员及时进行医疗救助或按规定给予救助,对造成生产生活困难的家属进行妥善安置,对紧急调集、征用的人力物力按照规定给予补偿。对受损情况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科学评估,提出补偿和对遭受影响的生产经营进行恢复的建议,尽快消除事故后果和影响,安抚家属,保证社会稳定,恢复正常秩序。5.2. 总结评估应急工作结束后,指挥部对应急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提出改进火灾事故应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6 .应急保障6.1. 信息保障海岛乡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协调消防中队建立防火通信网络和火场应急通信保障体系。扑救火灾事故过程中的通讯联络,要严格遵守通讯纪律。6.2. 应急队伍保障扑火力量坚持“专群结合,以专为主”的原则,加强专业消防队伍建设,在坚持重点武装专业扑火力量的同时,也要重视后备扑火力量的准备,保证有足够的灭火梯队。各种扑火力量要在扑火指挥部的统一组织指挥下,互相支援、积极配合、协同作战。6.3. 医疗卫生保障社会治理办公室要明确承担医疗卫生保障的单位,储备足够的技术力量和医药物资,保证在扑救火灾时受伤的人员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医治。6.4. 治安保障综治办要协调公安部门要制订发生